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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关于上报群众反映董村镇董村村西,烧木炭厂房,岩棉作坊污染问题(D140000201811300030)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12-02       大    中    小     

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年11月30日,收到群众反映的(D140000201811300030)环境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2018年12月1日忻府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组织董村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就此问题展开调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董村镇董村村西,造纸厂和水泥厂中间有家烧木炭的厂房,气味呛人,天黑以后冒蓝烟,污染严重;村西南,做岩棉的作坊,粉尘污染,空中有漂浮物,气味呛人。 

(二)调查情况 

经查,举报内容中木炭加工厂为忻府区三良木炭加工有限公司,位于忻府区董村镇村西。该企业2017年2月由江苏虹善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忻州市忻府区三良木炭加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木炭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2017年3月10日由忻州市忻府区环保局对《忻州市忻府区三良木炭加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木炭加工建设项目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忻府环审〔2017〕第011号)。2017年12月1日由忻府区环保局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2017-0902-0005),2018年2月1日由忻府区环保局发放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编号14090220190101-0902),现建成木炭窑33门。该企业由于市场原因,于2018年11月1日自行停产。2018年12月1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由于前期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运转不正常,管道接口处螺丝松懈产生臭气。反映问题中,气味呛人属实,天黑以后冒蓝烟不属实。 

反映问题中岩棉厂位于忻府区董村镇村西,该厂主要生产岩棉保温材料。2018年9月10日董村镇在开展安全大检查过程中,发现董村郝贵红羊场内有一加工岩棉的作坊存在生产安全隐患,董村镇政府对董村供电所下达了对该作坊停电的通知。12月1日,区环保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调查过程中发现厂区内堆放垃圾,产生异味,无空中漂浮物。因此,粉尘污染,空中有漂浮物不属实,气味呛人属实。 

二、处理情况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1.2018年12月2日,忻府区环保局对三良木炭加工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忻府环法告〔2018〕13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十万元罚款,同时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忻府环法听〔2018〕134号)。 

2.2018年12月1日,忻府区环保局对忻州市忻府区岩棉制品厂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忻府环查(扣)字〔2018〕096号),对生产设施、供电设备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3.2018年12月1日,责令三良木炭加工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4.2018年12月2日,董村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已对岩棉厂内堆放的垃圾进行了清理。 

(二)责任追究情况 

2018年12月2日,董村镇纪委对董村镇董村村委主任李顺祥进行约谈。 

(三)公开情况 

2018月12月2日,在忻府区政府网站(xfg.sxxz.gov.cn)将此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工作措施 

忻府区委、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董村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联 系 人:董建武 

 

    

    

                                中共忻府区委      忻府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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