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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关于上报群众反映豆罗镇关城村北两公里两家石料厂拉运过程中存在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 D140000201811300044) 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12-03       大    中    小     

  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18年12月1日,收到群众反映的(D140000201811300044)环境问题后,我区高度重视。2018年12月2日忻府区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组织豆罗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市国土局忻府分局就此问题展开调查。经查,举报内容属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豆罗镇关城村北两公里,有两家石料厂拉运过程中存在道路扬尘污染。 

  (二)调查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企业位于王山村的忻州市忻府区志明建材有限公司和刘沟村的忻府区兴大石料厂。忻州市忻府区志明建材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办理采矿许可证,许可证号C1409002015097130139726(有效期2015年9月14日至2025年9月14日),2015年5月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2015年6月15日由忻府区环保局出具了环评批复(忻府环审函字〔2015〕第011号),2017年8月项目开工建设,2018年5月24日忻府区环保局颁发排污许可证(140902101900020902),有效期(2018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4日),2018年10月30号忻府区环保局出具了忻府区指明建材有限公司石料开采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忻府环验函字〔2018〕011号)。忻州市忻府区兴大石料厂于2016年10月由山西中天安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6年12月5日由忻府区环保局出具了环评批复(忻府环审函字〔2016〕第037号),2017年4月5日办理采矿许可证,许可证号C1409002009097120036508(有效期2017年4月5日至2022年3月15日),2017年6月7日忻府区大兴石料厂办理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备案(编号2017-0902-0002)。2017年7月4日忻府区环保局颁发排污许可证(14090210190081-0902),有效期(2017年7月4日至2020年7月4日)。 

  两家石料生产企业通村路段共计4.3公里,其中2公里路段已硬化。其余2.3公里未硬化,由两个企业负责洒水抑尘。因近期气温下降,早、晚洒水容易结冰,村民及过往车辆通行存在安全隐患,加上洒水车早晚喷淋设施结冰,洒水时间由原来的早七点到晚九点调整为上午十点到下午五点,导致路面洒水量不够,存在扬尘污染现象。 

  经查,举报区域属农村,利益关系属其它类别,群众身边属于其它类别,举报内容属实。 

  二、处理及公开情况 

    (一)处理情况 

  1.12月3日,区环保局对忻府区大兴石料厂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忻府环法告〔2018〕13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三千元罚款的处罚。对忻府区志明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忻府环法告〔2018〕13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三千元罚款的处罚。 

  2.责令两家企业重新修订洒水、抑尘制度,做好经费保障,增加洒水车辆和喷洒次数,使用两台洒水车间隔1-2小时循环洒水(每天不少于10次),严格运输车辆出厂制度,设专人对车身、轮胎进行冲洗,在洒水车辆喷洒后再进行通行运输,必要时灌装温水进行洒水作业,保证路面湿润做好抑尘。 

    (二)问责情况 

   2018年12月2日,豆罗镇纪委对豆罗镇关城村党支部书记郭戎林进行约谈。 

    (三)公开情况 

  2018年12月3日,在忻府区政府网站(xfg.sxxz.gov.cn)将此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公示。 

  三、工作措施 

  忻府区委、区政府责成豆罗镇政府、区环保局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其做好整改落实,确保做好道路防尘、抑尘工作。 

  联 系 人:董建武 

   

                                  中共忻府区委    忻府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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