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08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
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整改督办组:
2021年5月1日,收到群众反映的(X2SX202105010029)环境问题,对此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张生明包办,区委常委、统战部长、副区长张晋荣,区委常委、豆罗镇党委书记赵栋领办,并组织区水利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合索镇、庄磨镇、豆罗镇相关人员赴现场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调查情况
(一)举报内容
1、忻州市忻府区合索乡作头村西坡上,私挖滥采门金矿,没人管,把山头挖成个大坑,破坏了林地,从G337国道上就能看见破坏现场,近日,刮大风,全是土和灰。没人管。
2、忻州市忻府区庄磨镇庄磨村周宁砂场,破坏耕地、侵占林地,把生产设备建在河道上,生产时是每天排洪水,河道也不管。在进庄磨镇的路上,周宁砂场以扩路为名,私挖滥采大量的砂石,把个山体挖的不像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3、忻府区豆罗国营砂场打着政府的旗号,未批先建治沙设备,没有矿区,偷挖砂石,违法占地,侵占河道,没有环保设施,洪水直接排河道。
(二)调查情况
该举报问题区域分布属于农村类;利益关系属于利益纠纷举报;群众身边属于其他类;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忻州市忻府区合索乡作头村西坡上,私挖滥采门金矿,没人管,把山头挖成个大坑,破坏了林地,从G337国道上就能看见破坏现场,近日,刮大风,全是土和灰。没人管。问题部分属实
经合索镇政府调查,忻府区合索镇作头村西坡存在村民宿成文、宿金城以风化砂山治理项目为名进行私采蛭石行为。
对此合索镇人民政府、合索国土所于2018年12月25日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恢复治理(复垦复绿)。2019年4月,由合索镇政府牵头,镇国土所、作头村委配合督促当事人对开挖现场进行了场地平整及植树,植油松约300珠。该地现油松成活率约为50%,未成活的约占地1亩,刮大风时有扬尘污染。为杜绝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合索镇人民政府、合索国土所于2018年12月28日对当事人宿成文、宿金城分别进行了当场处罚,《当场处罚决定书》(忻国土忻府罚【2018】2号),罚款金额分别为1300元、1020元。2019年5月对作头村私采易发点设置了限宽限高杆,加装太阳能监控。
经区林业局2021年5月2日会同合索镇相关人员实地调查,按地理位置比对忻府区森林一张图、三调图,该厂国土类为其他草地,不涉及林地。
2、忻州市忻府区庄磨镇庄磨村周宁砂场,破坏耕地、侵占林地,把生产设备建在河道上,生产时是每天排洪水,河道也不管。在进庄磨镇的路上,周宁砂场以扩路为名,私挖滥采大量的砂石,把个山体挖的不像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属实
经调查,反映的周宁砂场注册名称为忻州市忻府区鑫吉广石英砂加工场,位于牧马河庄磨镇小庄段左岸堤防外侧,庄磨跨河大桥下游130米处,未建在河道上。该砂场《忻府区鑫吉广建筑用砂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8年1月10日经忻州市忻府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忻府环审函字【2018】第001号);2019年9月7日完成项目竣工验收;2020年5月15日领取排位许可证:92140902MAOH24565G001Q 。现有加工砂设备都配套有洗砂水沉淀池、脱泥设备,正常生产时清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曾于2020年10月20日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河道巡查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该砂场脱泥设备因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存在事故性排放洗砂水排入河道的行为,不存在生产时每天排洪水行为。当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拆除封堵废旧管道,不得随意向河道排水。
2021年5月2日区水利局现场检查发现鑫吉广石英砂加工场处于停产状态,埋设在庄磨桥下游约200米处河道主槽内的原排水口,已经按要求拆除封堵,但拆除封堵不到位;存在占用部分堤防堆放砂石料的情况。现场未发现排放洗砂水残留淤泥痕迹。
经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5月2日调查,该砂场采矿区于2017年3月8日办理《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3月8日,不存在私挖滥采现象,但在开采过程中会对山体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通过比对忻府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地块范围为未利用地,不占用耕地,不存在破坏耕地现象。
关于反映的周宁砂场以扩路为名,私挖滥采大量的砂石,把个山体挖的不像样,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经忻府区交通局2021年5月2日调查,反映中所说的进庄磨路上私挖滥采,实为忻州市忻府区公路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7月按照《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办公室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忻府区开展“三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忻府办发[2019]50号)、《忻府区人民政府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忻府区全面落实“三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进庄磨道路上(县道豆付线K9+000至K10+000)的5处地段,进行隐患治理,削坡扩宽道路,不存在私挖滥采。
3、忻府区豆罗国营砂场打着政府的旗号,未批先建治沙设备,没有矿区,偷挖砂石,违法占地,侵占河道,没有环保设施,洪水直接排河道。问题部分属实
经豆罗镇政府2021年5月2日调查,忻府区豆罗国营砂厂原名忻州市忻府区国营豆罗砂厂,后更名为忻州市忻府区豆砂冶金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开采豆砂和砂石料加工。忻州市忻府区国营豆罗砂厂其前身为1953年山西省政府成立的山西省豆砂厂,1980年3月6日,由原忻县地区行政公署(忻地行发【1980】16号)批准占地采砂,并办理采矿许可证,面积为0.49平方公里(合735亩), 2020年8月2日到期,再未出现开采砂石行为。只是按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购买合法采矿企业砂石加工和经营成品砂。
经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2021年5月2日调查,该企业《忻州市忻府区国营豆罗砂厂建筑用砂开采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2日经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批复(忻府环审函字【2019】第020号),同年7月15日领取排污许可证:91140902111891248K001P,现场检查该企业破碎筛分工段全封闭,已按环评要求建设有洗砂水循环沉淀池,采矿许可证于2020年8月到期,到期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不存在未批先建制砂设备和无环保设施的行为。
经区自然资源局2021年5月2日调查,该厂矿区、加工砂石占用土地均属于原忻府区豆罗国营砂厂,占地手续合法,不存在违法占地行为。
经区水利局调查, 该厂加工砂设备安装在距现河道堤防约60米处,砂石堆距堤防约30米处,洗砂水沉淀池挖出的泥土用来平整土地。该段河道未治理、未确权,从现状检查情况看,不存在侵占河道的行为。区水利局曾于2020年10月检查时发现该砂场存在冲毁自然堤防,发生洗砂水直接排入河道的行为。
二、处理及信息公开情况
1、针对作头村私挖乱采行为由合索镇人民政府牵头,镇国土所、作头村委督促当事人宿成文、宿金城15日内对剩余未复垦到位的地块进行复垦并补栽油松等绿植。
2、针对周宁砂厂的问题忻府区庄磨镇政府于2021年5月4日责成相关部门按照区水利局要求清除堤防上堆放的砂石料,整修堤防上的通行道路;确保入河管道封堵结实,消除漏水等危害堤防安全的隐患。
2021年5月2日区水利局针对周宁砂厂未经批准向河道排水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忻府水责字【2021】第8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5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忻府水罚责字【2021】第(8)号),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忻州市忻府区鑫吉广石英砂加工场向区水利局出具了《整改承诺书》,承诺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3、2021年5月2日区水利局针对忻州市忻府区豆砂冶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向河道排水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忻府水责字【2021】第7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5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忻府水罚责字【2021】第(7)号),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问责情况
1、2021年5月3日,合索镇纪委针对合索镇作头村私挖乱采现象,至今约1亩未复垦到位、油松成活率不高的问题,对作头村村主任贾玉明进行了诫勉谈话;
2、2021年5月3日区自然资源局针对合索镇作头村私挖乱采现象,对时任合索国土所所长高志刚给予诫勉谈话;
3、2021年5月4日针对周宁砂厂的问题忻府区庄磨政府对庄磨村党支部书记李贵平给予提醒谈话。
4、2021年5月2日针对周宁砂厂的问题区水利局党委对区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河道巡查工作人员田武秀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5、2021年5月2日区水利局党委针豆罗砂厂的问题对区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河道巡查工作人员刘宏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
6、2021年5月3日针对豆罗砂厂的问题豆罗镇纪委对豆罗镇水利员朱林星全镇通报批评。
(三)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5月8日在忻府区政府网(www.xzxfq.gov.cn)将此环保问题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作措施
我区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要求各乡镇、街道履行好属地监管的职责,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监管,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强化河道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违法行为。加大水法规宣传力度,保持对涉河涉水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联 系 人:陈彦龙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
忻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