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1 大 中 小
网友您好,根据忻口镇人民政府的反馈,依据山西省农村房屋建筑“四办法一标准”的政策内容,现将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答复如下: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镇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镇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