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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尧阳景苑物业违反合同”一事的回复

 时间:2024-12-18       大    中    小     

  网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区住建局与物业公司了解情况,回复如下:

  1.按合同规定忻州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保洁每日打扫1次小区内公共部位。2.物业公司每年计划绿化部分春、夏、秋三季,每3日浇水1次、每月修剪1次,正常养护。3.部分业主楼宇系统故障(门禁通话故障)物业已联系太原公司售后,由于售后维修排期靠后,导致未及时处理,物业将尽力督促尽快维修。4.现已冬季,维修石材云石胶容易开裂,按照维修计划,明年开春后5月将进行维修。5.物业保安日常巡检,如有门口照明损坏,只要发现,就及时维修。6.通道门已启用自动开关设备,无需门把手。7.托管服务是小区业主开办,物业已向该业主下发搬离通知书,但物业无执法权,已向街办、教育部门报告,物业公司将继续加大对该业主的告知力度。8.小区临街商铺属于开发商,不属于物业用房。9.西广场车位为原有规划车位。10.阳光房问题属实。11.忻州尧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2月15日公示公共部分收益。12.物业与业主协商用装修保证金抵顶物业费情况和限制欠缴物业费两年的业主缴纳水、电费,费用金额问题存在。13.经向物业了解,物业按合同规定,保安每日两小时巡检5个地点,巡检时拍照发群。

  区住建局已要求物业针对以上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对属于物业问题的属实事项立行立改,物业无强制管理权限的问题,由物业对业主进行告知,要求业主自行恢复原状,并报送相关职能部门。区住建局已派专人与业主取得电话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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