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06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网
为了保护管理古树名木,按照政府指导、社会监督、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强化管护责任,使全市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市林业局起草了《忻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并征求了本系统、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于7月2日市政府31常务会进行了研究,根据常务会意见同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再次修改,请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并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馈我们。
公示时间:2018年7月6日-16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0-3034355
联系人:张奎文
电子邮箱:xz3035286@163.com
传真:0350-3034043
附件:1、《忻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忻州市林业局
2018年7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