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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1322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1-01-29 |
发文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日期:2021-03-16 |
时间:2021-03-16 来源: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忻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提高治理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提高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水平,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着力改善黄河、汾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做好黄河、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矿山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二、强化协调,推动部门联动。各级自然资源、发改、财政、生态环境、水利、农业、能源、应急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搞好政策衔接,构建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规划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做到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形成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依法监管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
三、严格落实,完成规划目标。认真落实规划要求,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考核。将规划中所列重点治理工程的执行情况作为矿山地质环境执法督察的主要内容,加强规划实施情况分析,按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
附件: 《忻州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2021—2025)》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解读:
《忻州市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21-2025年)》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