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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忻州市忻府区“十四五”“六最” 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2-02-16      来源:忻府区行政审批局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忻州市忻府区“十四五”“六最”

  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忻州市忻府区“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忻府区“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

  2022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规划背景 - 2 -

  第一节 发展基础 - 2 -

  第二节 发展形势 - 5 -

  第二章 总体要求 - 7 -

  第一节 指导思想 - 7 -

  第二节 基本原则 - 7 -

  第三节 建设目标 - 8 -

  第三章 聚焦服务市场主体 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 10 -

  第一节 聚焦市场主体突破发展 打造审批最少的营商环境 - 10 -

  第二节 聚焦优化流程全程网办 打造流程最优的营商环境 - 12 -

  第三节 聚焦服务一流创新生态 打造体制最顺的营商环境 - 13 -

  第四节 聚焦重点领域攻坚突破 建设机制最活的营商环境 - 16 -

  第五节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 打造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 - 18 -

  第六节 聚焦政务服务提质升级 打造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 24 -

  第四章 构建制度支撑体系 - 26 -

  第一节 构建以承诺制为引领的审批制度体系 - 26 -

  第二节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 27 -

  第三节 构建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 - 29 -

  第四节 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共享共用制度体系 - 30 -

  第五节 构建以法治化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体系 - 31 -

  第六节 构建以快速响应为基础的常态化政企联系制度体系 - 33 -

  第五章 保障措施 - 34 -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 34 -

  第二节 加大财政支持 - 34 -

  第三节 强化督导调研 - 35 -

  第四节 实施专项考核 - 35 -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持续在营商环境、国企国资、财税金融等重点改革领域攻坚克难”的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在高质量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六最”营商环境建设新路,更好服务和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战略目标,加快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根据《忻州市忻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和忻州市忻府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近年来,忻府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做法,对接国际通行的投资贸易规则,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2020年我区获得用水用气、执行合同指标全市排名第1,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全市排名第2,市场监管指标全市排名第3。

  —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新突破。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对于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其中区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证明事项共取消4项)。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了清单管理(其中区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证明事项保留目录清单共122项),切实防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出台。深入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实行不见面阳光审批,强化审管衔接,形成了忻州特色的“6+X”制度体系,审批提速、服务提质、效果明显。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按照“非禁即入”的要求,不在外资准入上设门槛,精简申报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迈出新步伐。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大力宣传营商环境相关法规,同步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充分显现,为我区营商环境综合改革释放了空间。全面推行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目前我区审批服务事项共265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23项、行政奖励类43项、行政确认类41项、其他权利类40项、行政裁决类1项、行政给付类17项)已全部公开,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忻府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服务规范化便民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各单位向乡镇(街道)下放第一批政务服务事项114项、向村(社区)下放政务服务事项43项,做到应赋尽赋、应领尽领,不断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转型发展。积极探索具有忻州特色的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制定出台《忻州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营商环境考核纳入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有力推动了以考促进、以评创优。

  ——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对标国际一流,全市域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打造“承诺忻州”品牌。大幅压减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形成了“承诺后预审、开工前审验、竣工后验收”的项目审批管理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忻府区贯彻落实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2020年度行动方案的通知》,以政府统一服务为先导,创新政务服务模式,简化合并保留的审批事项。成立企业承诺制改革代办组,减少企业跑动次数,达到惠企、利企的初衷。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网上办理,实现环节精减至14个;不动产登记依托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办理建筑许可通过实行综合受理一窗受理,相关科室并联审批,将审批环节压减至7个环节。

  ——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获得新成效。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化建设“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要求,构建了“一局一公司一中心”政务信息化“品字型”管理架构,确立了“6+1”数字政府建设路径,联通省级、市级、区级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区级可“全程网办”的行政审批事项达到96%, 忻府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全面落地,区级划转208项,平均划转率超过80%, 未划转事项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统一集中至同级政务大厅办理,初步实现线上“只登一张网”、简易行政审批事项“一次不用跑”, 线下“只进一扇门”、复杂行政审批事项“最多跑一次”。全域推行“一条热线管便民”, 整合各级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依托忻州市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热线,打造便民高效、一号对外的全区政务服务“总客服”。

  第二节 发展形势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高质量发展要靠创新驱动、靠公平竞争、靠转型升级,这些都离不开优化营商环境。只有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破除束缚创新的桎梏,让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才能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竞争力。近年来,全国各地普遍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依托开放优势、人才优势和经济实力优势,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继续领跑全国,创造出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北京、上海、深圳营商环境已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形成新的发展优势。特别是,2019年北京营商环境世界排名第28位,超过了东京和巴黎,成为中国改革开放新时代真正的营商环境高地;浙江“最多跑一次”、江苏“不见面审批”、上海“一网通办”、深圳“秒批”已经成为最受企业欢迎的营商环境名片。东三省、中原地区、西部地区奋起直追,在降成本、促投资、优服务、提效能、转作风等方面不断推出新招实招,大力营造有利于“筑巢引凤”和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有的城市部分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零门槛落户”西安、“人在干云在看”贵阳带动地区招商引资、纳贤引智效果显著。在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中,我省实现从零到4项全国标杆指标的突破,成为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提升最快的省份之一。可以说,全国各地新一轮的发展竞争正在由过去比政策、比资源、比土地转向比环境、比信用、比服务,归根结底就是比营商环境。

  当前,我区正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布局调整期,处于抓机遇、转方式、调结构、强动能、高质量转型发展突破期,处于打基础、提品味、强功能的城镇化建设加速发展期,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尽管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高质量转型发展要求相比、与国内一流地区先进做法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需要下大力气解决提升。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和区委四届十四次全体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林武书记“对标先进、争创一流”,“逐项对标本行业领域全国前五名补差补短”的指示精神,立足忻州实际,全力优化经济生态,塑造营商环境新优势,打造“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和“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的“三无”“三可”营商环境。以稳定的法制环境、规范的市场秩序、优良的政务服务和有效的要素供给,突出抓好政府部门、垄断企业、中介组织、企业家、员工、群众“六个群体”,推动建设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助力全区高质量转型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对标一流。按照国际先进理念、国内一流标准和国内外最佳实践,提升相关制度规则的国际化水平,完善全生命周期和生态系统的市场主体服务体系,增强资源要素集聚和配置能力。

  ——坚持公平法治。强化法治思维,用好法治手段,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市场准入,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平等享受支持政策,消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推动普遍落实“非禁即入”,依法废止一切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

  ——坚持改革创新。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反映普遍的“痛点”“堵点”“难点”, 围绕市场主体保护、市场准入、政务服务、监管执法等重点领域,以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以务实有效政策举措回应社会关切,让企业群众真正满意。

  ——坚持协同联动。强化顶层设计,打好政策“组合拳”,统筹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注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各方协作、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政策深度叠加、创新举措有机融合、企业群众得到实惠。

  第三节 建设目标

  全面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和国内最佳实践,健全完善与国际高标准投资和贸易规则相适应的制度规则,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行政干预,加强智慧监管,创优政府服务,提升数治效能,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近者悦、远者来”一流营商环境品牌。

  ——到 2021 年末,全区营商环境总体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市县联动、合力攻坚的一体化推进“六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基本建立,土地、人才、水电气热等资源要素供给质量显著提高,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区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90%以上涉企事项“全程网办”,个人服务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基本实现“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我区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明显改善,力争1-2项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到 2023 年,区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省市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互联网+监管”应用率超过80%,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领域广泛应用,数字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和服务体系更加科学规范,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人才机制活力和投资吸引力大幅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在全市居前,力争3-5项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到 2025 年,“六最”目标全面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基本形成,区行政审批事项压减50%以上,“互联网+监管”主要行业应用实现全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全面建成,内陆地区营商环境高地、要素市场洼地基本形成,营商环境整体迈入全市第一方阵。

  第三章 聚焦服务市场主体 打造“六最”营商环境

  第一节 聚焦市场主体突破发展 打造审批最少的营商环境

  聚焦服务“六新”突破,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全力营造有利于创新活力充分涌流、有利于创业潜力有效激发、有利于创造动力竞相迸发的一流营商环境。

  1.推动“非禁即入”全面落实。全面执行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全区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一般性经营。着力推动外商、内资、民营、中小企业无差别准入。有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养老、托养、教育等领域,在环保、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集中推介一批商业潜力大、投资回报机制明确的项目,在交通运输、信息产业、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对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开放平台、公共服务等工程全面引入竞争机制,鼓励世界最优秀的专业化外资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参与共同开发共同建设。

  2.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持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对标全国一流,围绕市场主体诉求,做好省、市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加大审批事项的“并”、“放”力度。能合并的合并,能下放的下放。推动将县区级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理减并多头审批、重复审批。能取消的统统取消;取消不了的要创新机制。进一步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分类编制事项清单并明确办理流程,依法依规整治变相审批。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坚持告知承诺是原则、审批备案是例外,到2025年,将行业经营涉及的行政审批与企业营业执照全面合并,从根本上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难题。对“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事项,原则上要通过“多证合一”改革尽可能整合到营业执照上,推进“照后减证”,实现市场主体“一照一码走天下”。开展“一照多址”改革,市场主体已公示其分支机构市级经营场所或在营业执照注明分支机构住所的,审批部门依法为其分支机构办理相关许可事项审批手续。探索实施市场准入“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

  4.推进“办事不出区”改革。按照“能授尽授”“应赋尽赋”的原则,加大向乡镇(街道)、村(社区)授权赋权力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更多便民事项“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第二节  聚焦优化流程全程网办 打造流程最优的营商环境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依托一体化平台,重塑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加快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一次不用跑”,推行“不见面办事”,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5.提升政务服务全程网办质量。依托省、市、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整合现有政务服务事项前端受理功能,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在不同部门平台重复注册验证、重复录入查询等问题,加大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力度,率先在涉税事项、社保登记等领域推广应用,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办”。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形成政策法规和常见问题库,为企业群众提供查询服务,便捷企业和群众办事。到2021年,忻府区9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到2023年,基本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6.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巩固提升“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成果,在进一步厘清“审管分离”职责边界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审管衔接”。整合相同要件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主动研判企业和群众潜在的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以为企业和群众便捷高效办好“一件事”为标准,围绕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全过程,全链条重塑再造审批流程,按照自然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构建办理“一件事”主题和服务场景,实施“集中受理、自动分送、协同办理、统一办结”集成服务,力争实现同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环节最少、流程最简。

  7.推行“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个人服务高频事项加快实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聚焦助力惠企利企,围绕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和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等企业重点需求,推动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经营许可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

  第三节 聚焦服务一流创新生态 打造体制最顺的营商环境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构建有利于创新活力充分涌流、有利于创业潜力有效激发、有利于创造动力竞相迸发的创新生态,在创新中再造优势,实现更多“跟跑”向“并跑”“领跑”跨越。

  8.构建职能清晰协同高效执行力强的行政运行机制。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和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进一步厘清和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政府能力建设,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优化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组织、行政监督程序,强化政府部门间协同配合、流程衔接、信息共享、高效运转的联动机制。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执行实施、评价、问责和改进机制。深化法治政府、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完善仲裁制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提升政府数字治理水平。

  9.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整治力度。推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投诉举报服务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逐步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联动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大对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力度,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侵害忻州地方特色、侵害少年儿童权益等违法犯罪实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精准打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推动创新主体建立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持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便利化改革,扩大专利代理行业开放,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探索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保险促进工作,推动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持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能力。

  10.培育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应用场景。鼓励支持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在智慧城市建设、农商文旅体融合、绿色低碳发展等场景中广泛应用,推动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推进新技术应用推广、新产业裂变催生、新业态衍生发展、新模式融合创新。完善创新产品推广示范目录,优化纳入目录范围的创新产品种类和数量,对目录内创新产品采购人给予一定风险补偿、保费补贴支持,探索建立新经济产品(服务)供需对接机制、推广应用容错机制,开展新产品(服务)推广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

  11.完善人才引育和评价激励体系。大力实施“三晋英才”支持计划,制定出台半导体、新能源、大数据等重点领域人才引进导向目录和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计划,树立新型的人才观,坚持“人人可以成才,人人都是人才,只要能为忻州发展作出贡献的就是人才”的人才观,积极引导忻州籍在外优秀人才回乡创业,建立健全国内外引才工作站。探索出台区级人才支持计划,完善区委联系优秀专家制度,充分发挥忻州师范学院、忻州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学校人才培养作用,科学设置专业学科,培养“新工科”人才,提升转型发展亟需人才培养能力。探索建立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共建专业技术实习实训基地,提升校企合作育人水平。把结果导向贯穿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完善识才认才“好机制”, 打造引才聚才“好平台”, 营造育才成才“好环境”。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12.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要素配置体系。以产权明晰为基础、产权激励为核心,着力打造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涌流的卓越创新环境。改革完善财政科技计划形成机制和组织实施机制,实行科技攻关“揭榜挂帅”,探索科技经费使用包干制、承诺制改革。健全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明晰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间产权关系,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进入市场。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间联合创新、创造、创业。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创新,以技术的群体性突破支撑引领新兴产业集群发展。 

  第四节 聚焦重点领域攻坚突破 建设机制最活的营商环境

  坚持“改革为要”,继续啃硬骨头、涉险滩,深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改革,推进制度集成创新,树立机制最活的营商环境标杆。

  13.深化“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由备案类项目向核准类项目延伸,充分发挥承诺制集成效应,创新审批制度改革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实施专人服务、提前服务、提速服务、无偿服务、创新服务,推动重大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见效。

  14.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贯彻落实《山西省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配套制度,优化省、市、县审批服务协同联动机制,以整体性政府的服务理念、服务路径和服务方式,强化系统、业务、数据、技术、人员“五个融合”,切实推动审批服务由“碎片化”向“集约化”转变,推动联审联批、并联审批,减少企业申报材料,释放审批服务改革“物理集中”到“化学反应”的集成效应。

  15.完善“一个系统管监管”改革。完善以“互联网+监管”为核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信用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包容审慎监管为辅助的新型综合监管制度。健全与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相对应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月通报制度,提高对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效能评估的能力,强化监管的“再监管”,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加强“行政审批+动态监管”,实现行政审批信息实时自动汇交,形成覆盖各行业的信息监管数据库。强化开放包容与防控风险并重的意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机制建设。

  16.推进“一个平台管交易”改革。持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平台由“互通”到“互融”的转变,推进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资源逐步纳入平台进行交易,实现“一个平台管交易”“平台之外无交易”。全面推行平台交易系统“一张网”运行模式,加快实现信息发布、信息资源共享、交易目录、交易规则“四统一”目标。推进电子化交易全面实施,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信息“五公开”,创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不能腐”制度体系,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17.优化“一条热线管便民”功能。出台忻府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优化方案,整合区级各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完善热线处办体系,建立高效处置体制,健全跟踪督办、考核评价机制,高效处置市民来电诉求,提升热线满意率。将“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设成集咨询、投诉、求助、建议、举报等功能为一体,涵盖电话、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多渠道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加快推进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到 2023年,12345热线与紧急热线和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的联动机制基本建立,便民高效、一号对外、“7×24 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基本实现。

  第五节 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 打造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

  聚焦企业开办前的市场准入和投资审批,企业生产、经营、注销或破产退出的全过程,实施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便利化改革,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18.推行企业开办“0.5天”“零成本”。将企业注册、公章刻制、税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社保登记、公积金开户等全部纳入“开办企业”流程,推行线上“一网申请”线下“一窗办理”,企业按一份清单要求交齐材料即可申请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实现“最多跑一次”,实施免费刻章、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领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税务Ukey。2021年实现新开办企业“1天办”,力争到2023 年实现“0.5天”“零成本”,到2025年,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优化,基本实现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

  19.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双提升。合理界定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根据不同项目类型制定基于“四个阶段”的标准化、差异化的审批流程,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线上线下“一站式”办理,推进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或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项改革。扩大联合验收范围,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推行低风险项目不动产登记和联合验收合并办理,进一步压减首次登记时限。探索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后按承诺制办理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简化流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规范化建设,提高建筑质量控制指数(质量控制与安全机制、责任与保险制度等)。最大限度减少中介服务事项,持续降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办理成本,减免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到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60天并持续优化,社会投资类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10天内。到2025年,办理建筑许可效率和质量实现双提升,基本达到一流水平。

  20.简化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接入。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将涉及的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接入统一纳入平台办理。明确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热、通信、有线电视等接入标准,简化市政接入事项审批流程。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联动推送开办企业、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信息,主动与用户联系,前移服务关口。取消水电气热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实行备案管理。落实电力交易市场化改革部署,开展绿色高载能企业联动交易试点,全面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政策。提升供电可靠性,加快主网、配网建设,提高三遥、二遥自动化设备有效覆盖率,完善停电提前告知和应急服务机制,建立中断供电惩罚机制。加大城镇老旧管网改造力度,严格控制城镇供水漏损率。加快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具备条件的大用户协调供气单位直供,落实“煤改气”用户改造优惠政策。到2021年末,实现城市地区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环节均压缩至2个,时间分别压减至5天、15天、25天内。到2022年,实现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到 2023年,水气热接入时间分别控制在3天、4天、5天内,接入成本控制在全国较低水平。到2025年,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接入水平进一步提升,电力接入达到一流水平。

  21.提高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简化动产融资流程,充分利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拓展融资渠道,强化银企融资对接机制,持续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推广使用忻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推动“政银企”信息互通、共享应用,深化“政采贷”、“银税贷”等金融产品应用;加快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动在忻银行机构和涉信贷有关部门压缩各环节办理时限,简化申请材料。完善金融机构考核机制,督促本地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并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将考核重点放在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小微企业、民营经济、重点产业发展上,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落实政银风险分担机制,支持各地设立贷款担保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池,降低银行风险承担比例,确保对有效信贷需求的中小微企业应贷尽贷。持续提升企业直接融资便利度,加大对市场主体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支持力度。

  22.优化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度。拓展网上办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减少办税环节,强化数据共享,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引导纳税人用活用好电子税务局,实现日常业务“网上办”, 咨询辅导“在线办”,单一业务“掌上办”、关联业务“一键办”。持续推进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一、二类出口企业和新旧动能转换企业退税审批时间控制在5天内。全面实施“征前减免”税费优惠改革,实行税收优惠“不来即享”,确保企业100%享受税收红利。到2022年,纳税次数压缩到5次,纳税时间压缩到80个小时内;到2025年,纳税次数和纳税时间进一步压缩,进入全市前列。

  23.深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改革。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细化完善政府采购(含工程招投标)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行政府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意向。探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忻州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接,提供在线提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服务,大力推行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积极推动“不见面开标”方式常态化,探索线上政府采购项目不见面开标和远程电子评标。加快供应商诚信体系大数据建设,利用电商数据建立大数据价格比对、预警机制,提升政府采购现代化监管水平。加强招投标监管,制定监管权责清单并公开,建立行政监督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协同执法机制。

  24.推进劳动力市场透明监管。建立部门沟通配合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对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裁员的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监测。开展柔性执法,提前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政策解读、法规宣讲和纠纷隐患排查,对因暂时经营困难、非主观故意、首次违法违规的企业予以书面警示,避免直接处罚。完善网络纠纷化解平台,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推行网上行政调解、网上调解仲裁等模式。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拓展就业服务“全程网办”接入事项,进一步优化就业参保登记流程,强化各部门服务和数据协同,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围绕企业创业全过程打造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扶持链。优化企业招聘与职工职业培训管理服务,帮助民营企业缓解“招聘难”问题。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体系,开展对创建达标企业的正向激励。

  25.进一步提高办理破产便利度。深化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易注销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申请人提出申请后3天内作出准予简易注销决定。降低注销成本,探索提升企业和个体普通注销登记便利化的实施路径,推动税务清税注销便利化。研究被吊销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完善破产程序启动机制和破产企业识别机制,探索重整识别、预重整快速审理,建立处置“僵尸企业”政府法院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简化破产程序、降低破产企业处置成本。创新破产转化机制,研究出台“立转破”“审转破”方案,纵深推进“执转破”改革。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实现简单破产案件标准化处置,提高破产办理效率。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明确处置办理规则、标准、程序,提高资产处置效率;规范财产评估和网络拍卖处置财产。加快建立破产税务便捷处理机制,持续优化相关涉税业务操作流程。推进破产管理人制度落实,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优化管理人的履职环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法院设立破产法庭,依法促进市场出清。鼓励法院设立破产管理人考核委员会,出台考核工作规范,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到2025年,完成设立破产法庭;无产可破案件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压缩在4个月内办结。

  26.加快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规范化。继续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中介服务事项,将区级中介服务超市融入全市统一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推进中介机构市场主体培育,将涉批中介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培育和发展重点,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涉批中介服务行业,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引进外地优质中介机构,通过引进一批资质高、服务质量优的国内知名中介机构,入驻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利用“互联网+中介服务”加速中介服务市场化、规范化、透明化和便利化,切实做到除法律明确规定外,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中介服务。建立“市场主导、行业自律、政府监管”三位一体的中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研究制定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实现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委托、网上中标、网上评价、网上投诉,实现对中介服务的自由选取、择优选取。推动各类中介机构公开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

  第六节 聚焦政务服务提质升级 打造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以企业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导向,全面推广应用政务服务“好差评”,着力解决政务服务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提升服务品质,打造优质政务服务名片。

  27.全面推行导办帮办代办服务。普及完善咨询导办帮办窗口,推动标准化服务,制定统一的导办制度、指导手册、工作流程,实施“一窗受理、一表填报、专人负责”的导办帮办代办服务举措,实现各级政务大厅办事咨询导办全覆盖,遇到问题贴心帮办。对区重点工程项目实行一对一精准服务,为项目落地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全流程高质量服务。

  28.推行“不打烊”政务服务。推进智能服务进大厅,全面提高“政务服务一体机”、“三晋通”App 的普及率和可办事项数,推出一批凭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即可自助办理的“无人审批”事项,推动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涉密等特殊事项除外)“不见面审批”。推进“政务服务一体机”进驻银行、车站等公共场所,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建设“7×24 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推动“政务服务超市”向村(社区)级网点延伸,为群众提供“一窗式”政务服务,实现审批服务“自助办”、便民服务“就近办”。按照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网络、有设备、有经费、能办事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基层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到2025年,实现“政务服务超市”覆盖50%的村(社区)。

  29.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建设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推进线下实体大厅、服务窗口和线上办事大厅、移动终端等各类政务服务渠道全覆盖。围绕政务服务全流程办事环节,综合运用积分制管理,在各级政务大厅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全覆盖,拓展“一事一回访”意见反馈渠道,规范“一事一监督”政务服务行为,强化“一事一考核”评议结果应用,倒逼各级各部门主动提供有温度、快速度、好态度的“好评”服务。

  第四章 构建制度支撑体系

  第一节 构建以承诺制为引领的审批制度体系

  30.建立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在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重大财产安全等以外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及其关联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承诺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办理。依法加强履约践诺情况事中事后核查,建立告知承诺制在线核查支撑体系,针对事项特点分类制定核查办法,根据告知承诺失信程度依法依规实施相应惩戒措施。未履行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条件的,撤销决定;作出虚假承诺的,直接撤销决定,按照未取得决定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2021年试点推行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标准和要求,行政机关直接予以办理;2022年选择1-2个试点进行推广,2023年全区全面推开。

  31.完善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容缺受理制度,制定容缺受理事项目录清单,明确容缺受理适用范围、涵义、操作流程。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欠缺或存在瑕疵且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行政审批事项,经过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审批部门作出办理结果前补齐补正所缺材料,窗口可先行受理,进入正常审批程序,并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或补正的材料、形式、时限和超期处理办法,在申请人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

  第二节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32.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区的征信系统,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归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和信用修复机制,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应用机制,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提升守信激励和失信治理水平,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将信用承诺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33.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以统一信用代码为标识,建立全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制定分行业、分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动态更新市场主体信用评级,依法依规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检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检查比例和频次。

  34.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科学编制年度监管计划,针对多头监管、反复检查的事项,通过取消、整合、转为非现场检查方式进行压缩,合理设置监管计划时间,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运用系统相关功能实施协查协办、移送移交、联合执法,违法线索互告、监管标准互通、执法结果互认,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

  35.探索建立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围绕以“六保”促“六稳”、以“六新”促转型,贯彻鼓励创新、包容失败理念,主动适应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新动能加速成长的需要,对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实施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探索完善行政管理的容错机制,对“六新”实施“三张清单”制度,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防止执法随意、标准不一等现象。在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安全、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等领域,实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36.强化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明确重点监管事项、程序、方法等。根据市场主体风险等级,加大对重点监管对象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对食品、疫苗、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产品,建立健全以产品编码管理为手段的追溯体系,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

  第三节 构建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

  37.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围绕政务服务设施、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规范、队伍建设、考核监督、内部管理等方面,实施标准统一、运行高效、上下联动、服务一体的区乡(镇)街道全覆盖政务服务,推动同一层级间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事标准、网办事项全面统一,做到一切工作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程序、一切程序有监督、一切监督有公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村(社区)延伸。

  38.构建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按照省、市统一制定的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细则,编制并公布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其办事指南,鼓励积极参与政务服务地方标准制定,申报并承担政务服务国家标准制定或研究,鼓励争创政务服务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到2025年,覆盖到村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全面建成,政务服务标准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标准化贯彻实施率90%以上。

  39.打造政务服务标准化品牌。依托一体化平台,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行同一事项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从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服务平台、评价监督等方面,提供线上线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服务品质统一、品牌形象统一的政务服务。对政务服务事项咨询、预约、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实施标准化管理,为企业群众提供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规范服务。到2025年,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达到先进水平。

  第四节 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共享共用制度体系

  40.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新机制。以数字政府新基建为契机,推动数字政府能力提升。构建大数据驱动的政务新机制、新平台、新渠道,开展公共服务大数据应用建设,重点完善一体化平台、“三晋通”App忻府频道、“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快推进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智慧审批,构建政务服务“一口受理、一网通办、一次不用跑”模式,大幅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41.健全政务数据实时互联共享机制。全面发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总枢纽”作用,构建政务数据共享“一盘棋”机制,进一步打通政务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共享渠道,实现各级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实时交互、互联互通,支撑政务服务简环节、减材料、优流程、压时限,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数字获得感。

  42.完善创新智慧政务开发应用机制。以大数据为核心,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发上线一批政府建设创新智慧应用,实现智慧办公、智慧审批、智慧监管、智慧服务,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政府运转更加廉洁高效、政府决策制定更加精准科学、政府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以智慧应用引领“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最大限度实现利企便民。

  第五节 构建以法治化为基础的政策保障制度体系

  43.完善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保障。所有涉企改革政策均须向社会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发布。按照程序,组织对现有涉企政策的梳理,及时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固化下来,形成更多改革成果。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滞后于改革要求、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制约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加快清理完善;与改革决策相抵触的,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完善制度设计、执行主体和规范对象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增强发现、研究、解决营商环境法治问题的系统性。

  44.健全完善市场主体保护制度。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保护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依法减少审前羁押、统一审判标准,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审慎使用拘留、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对涉案民营企业确需采取措施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45.健全完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制。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监督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保障股东权利,落实董事责任。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健全中小投资者赔偿机制。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求偿权等合法权利。进一步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提升维权便利度,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营造“知调解、信调解、用调解”的投资者权益保护环境。

  46.探索执行合同质效提升机制。持续推进诉讼电子化,提升审判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深化电子档案机制改革探索,推进网上立案制度落地落实。制定出台深入推进互联网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全流程信息化建设助推审判效率提升。完善送达制度,推广应用电子送达平台,进一步扩大运用电子送达文书范围。加强对企业法定文书送达地址的管理。推广应用全国法院询价评估系统,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力度,进一步降低执行环节的费用成本,提高执行效率。强化对鉴定机构接受委托、执业规范、收费等管理,促进鉴定机构压缩时限、提高质量。建立法院与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等相关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和强制执行工作效率。

  47.强化市场公平竞争审查。把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 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有关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确保全面覆盖、应审尽审。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第六节 构建以快速响应为基础的常态化政企联系制度体系

  48. 健全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各部门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应广泛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应依托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等,兼顾不同所有制、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科学合理选取企业家代表共同参与起草,根据企业痛点难点针对性研究提出政策措施。

  49.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出台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培育“亲”“清”政商文化,开展全民廉洁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公职人员廉洁从业教育、工商界人士廉洁从商教育,加强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强化廉洁典型示范引导,形成廉荣贪耻社会氛围。大力弘扬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说到做到的“四到精神”。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构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双组长”统一领导、分管负责同志分工牵头的营商环境建设领导体制,成立忻州市忻府区“六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机构编制及人员力量配备,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懂业务、勇创新的营商环境建设干部队伍。健全区直部门与乡镇(街道)、村(社区)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以及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二节 加大财政支持

  研究制定财政扶持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通过财政资金奖励、补助、贴息、返还等形式,吸引、撬动企业、资金、技术、服务等流动性生产要素向忻州集聚。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机制,保持金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节 强化督导调研

  对已出台的政策组织开展“回头看”, 定期检查评估涉企政策的知晓度、覆盖面和到达率。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六最”营商环境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平台和机制作用,通过年度议题、调研专题等方式,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高营商环境改革精准度和市场主体获得感。适时开展营商环境相关领域工作专项督查。

  第四节 实施专项考核

  将营商环境考核纳入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营商环境建设激励机制,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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