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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工信和科技局部门简介

 时间:2023-12-12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机构简介 

  忻州市忻府区工信和科技局是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忻州市忻府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局牌子。区工信和科技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民营经营发展促进、商务、大数据应用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民营经济发展、商务、大数据应用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在工业和信息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民营经济发展、商务、大数据应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工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三)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五)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企业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含煤炭类项目)的备案。负责全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六)拟订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参与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负责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承担全区新材料、原材料、装备制造、化学工业、消费品和电子信息等行业管理和产业促进工作,承担药品储备管理职责,办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务。 

  (八)综合分析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促进可持续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政策。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负责建立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统筹推进服务企业工作。 

  (十)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一)负责全区信息化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和信息安全,协调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 

  (十二)负责全区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负责大数据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项目统筹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经济技术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五)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十六)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七)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十八)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九)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二十)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査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国有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 

  (二十二)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三)职能转变。加强和改善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供改和综改相结合,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形成有利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要全面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实施制造强区、网络强区战略,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转型发展。 

  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实施国有资本监管,以提高国资监管效能、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明晰权责边界。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发挥大数据监管作用,强化风险管控、资本运营和审计监督,促进深化改革、调整结构、优化创新和转型升级。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加快实现以管资产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全区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职责分工。配合区能源局做好规上企业节能降耗工作,配合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做好信息化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档案、机要、提案议案、安全、保密、印鉴、值班、会务、接待、后勤、联络、大事记、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房产、基本建设和物资设备等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稿的起草、审查、备案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法律事务。指导本系统普法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大问题的调研、课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负责党委机关日常工作。  

  (二)工业企业股 

  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提出工业运行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的综合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形成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承担工业领域的产业安全及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紧急状态下重要物资生产组织工作。 

  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工作,组织实施节能管理和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废旧物资再利用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和企业节能环保工作。参与拟订全社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等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推进绿色制造,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与资源综合利用重大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组织工作。 

  承担全区新材料,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原材料,化学和焦化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落实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相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相关行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作管理体系。办理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 

  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新技术以及高新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物联网等相关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合作及国际技术交流。指导协调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编制下达企业技术创新、产业技术进步的研究开发项目计划。组织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开发。组织实施技术基础条件能力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承担全区装备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落实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装备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装备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作管理体系。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承担电子信息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电子信息制造业重要技术、产品的系统研发与产业化。组织协调全区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推动微电子、电子基础产品、信息通信产品和信息安全产品等开发与产业化。推动产业集聚发展。负责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统筹负责工业行业落后产能退出、产能置换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和修订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实施汽车行业产业规范管理事项,承担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组织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资金安排使用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工业转型升级重大项目和工业强基、公共服务平台等重大工程。负责全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园区、信息产业园区的宏观指导、规划发展、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项目招投标及咨询有关工作。 

  组织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参与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利用外资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协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资金、项目的引进工作。 

  承担全区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标准,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承担产业振兴责任,协助做好行业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工作。落实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消费品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助做好消费品工业运行监测预警工作,建立行业基础工作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传统工艺美术管理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药品储备管理工作。 

  (三)国资国企监管股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工作,提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联系所监管企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技术创新、招商引资等工作。研究制定支持、指导所监管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政策。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际化经营。 

  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董事会建设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承办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的审核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专业化重组。 

  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管理,推进管理创新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培育新动能,加快转型发展。协调所监管企业生产要素,推进所监管企业之间的协同协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推进瘦身健体,处置“僵尸企业”,压缩管理层级的工作。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拟订企业国有产权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的资本金变动、股权管理及发债方案。归口管理国资委履行多元投资主体企业股东职责有关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进行监管。承担指导和监督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研究建立国有资本运作制度,组织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资本运营,推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指导所监管企业对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加强管理与服务。组织指导有关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的工作。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执行的有关工作。联系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有关工作。 

  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协调处置企业债务违约风险。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 

  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联系社保等部门有关工作。 

  负责有关监督成果在局内和所监管企业的运用工作。分类处置、督办和深入核查监督发现移交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 

  (四)民营企业促进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五)大数据应用股 

  负责全区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协调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战略、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推进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制造和应用。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和现代化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工业互联网发展。推动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协调推动网络资源共享和宽带发展。负责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负责全区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承担大数据行业管理工作,推动大数据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大数据基础设施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大数据建设规划,负责区大数据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资金使用等工作,促进公共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协调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数据安全审査和监管工作,承担数据安全应急协调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所监督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承办区大数据发展应用领导组的具体工作。 

  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技术、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应用。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负责重要工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等信息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参与制订我区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监督通信市场,规范市场秩序。 

  (六)人事劳资股 

  人事劳资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干部、组织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机关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国家公务员和直属单位职工的年度考核、选拨任用、工资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干部职工统计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协助局领导负责所属企业负责人的任免事项;负责初级工程技术、经济系列职称的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企业负责人员以及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务股 

  财务股(内审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对所监管企业进行出资人审计。联系督促所监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协调对所监管企业目标责任进行第三方评估。 

  编报本部门预决算和负责各项资金使用的管理。配合对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调查。负责本系统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负责机关干部、职工的医疗保险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忻府区工信和科技局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在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大数据发展等领域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参与制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大数据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大数据发展战略政策研究,参与拟定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发展、大数据发展战略和规划,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大数据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区产业政策,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方向提出建议,为引导、促进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应用以及技术创新支撑体系建设提供服务。 

  (四)开展大数据融合创新、碳基新材料、特种金属材料、装备制造、现代医药和大健康、节能环保等标志性、引领性战略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政策研究,推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重点企业参与国内外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行业协会、技术联盟等机构开展工作。开展产业基本情况、基础数据、重要信息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就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监测分析产业发展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五)分析和预测全区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协助解决中小企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六)指导全区中小企业改革、改组、股份制改造、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工作。 

  (七)参与制定改善产业发展以及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以及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参与区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区级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以及组织推荐、申报其他相关资金项目。 

  (八)负责全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为中小企业人才引进、外事、外经、外贸工作提供服务。组织全区中小企业系统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九)承担全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改善创业环境,优化创新服务。推动全区小微企业的孵化和培育工作,催生小微企业,为小微企业的上规升级提供服务。 

  (十)反映中小企业诉求,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十一)承担大数据发展相关研究工作,为推进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大数据行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数字忻府”建设、推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提供相关服务。 

  (十二)指导全区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的服务工作。承担新型墙体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及区工信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办公地址 

  忻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6层北。 

  五、办公时间 

  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50-2029907,邮箱:xfqjxj@163.com 

  七、负责人姓名及分工 

  局长:王坤,主持区工信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贾利军,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监管、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工业技术创新、装备制造、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营商环境、信息化、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落实等工作。 

  副局长:赵志丽,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工作;承办所属企业负责人的任免;承担初级职称评审;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及老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四级调研员:梁泽云,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综治(法治政府、平安忻府、三零创建)、统战、扫黄打非、反邪教、禁毒、反恐、扫黑除恶等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段新忠,负责工信系统党委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会工作;负责所监管人员的政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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