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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15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商务局
一、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忻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忻州市忻府区商务局通知》(忻编发[2020]56号)精神,忻府区商务局于2020年10月成立,正科级建制,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制8名,现有在编人员7名。科级领导职数1正2副,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职数4名(含总经济师1名)。
二、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我区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援助、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指施和实施办法;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拟定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三)负责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拟定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及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四)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和市场调控工作。
(五)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六)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工作。
(八)牵头拟定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以及多边、双边经济合作政策,协助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协调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与涉及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一)执行外商投资政策,负责申报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负责申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全区“三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起草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
(十三)负责全区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授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府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对我区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四)贯彻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授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五)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拟定全区口岸发展规划,负责全区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理及报批工作,检查督促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及技术改造等工作;承担口岸检查检验、服务保障等综合管理协调工作;推动全区电子口岸建设。
(十六)指导和管理全区招商引资、促进外来投资工作。(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包括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一)忻府区商务局内设办公室(党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督查、信息、宣传、保密、信访、文秘事务、新闻发布、政务公开、社会治安、安全保卫、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承担各项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援外经费等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劳动保障、考核绩效及所属单位改革改制等工作;负责妇女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高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贵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及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我区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的研究与协调;参与争端解决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负责机关法制建设及普法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编制2名,股级职数2名(含总经济师1名)
(二)市场管理股。负责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牵头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牵头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承担全区药品流通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旧机动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管理工作。
拟定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规章和政策措施;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参与指导期货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优化商业布局、建设商业功能区、特色商业街区和中央商务区;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衔接,优化农村和中小城镇商业网点布局;规范商业领域投资市场准入程序,引导省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拟定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规章和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行业统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实时预测预警、信息引导和市场调控工作;承担“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和协调管理工作;贯彻执行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指施,推动全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审核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立项;指导全区流通行业协会。
承担流通行业管理与促进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协调流通行业标准相关工作,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品牌建设、商贸中小微企业和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城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促进餐饮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编制2名,股级职数1名
(三)外贸外经股。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拟定区内重点出口商品管理办法,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的标准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资格标准的办法开展组织实施工作;指导交易会,洽谈会等对外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各进出口商会工作;承担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协助区内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和国际认证;牵头拟定我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定服务贸易、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促进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和出口品牌建设;推进进出口的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规范服务贸易经营秩序;承担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境外对我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拟定全区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利用外资中长期发展规划;按有关权限,核准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变更事项;按国家规定,负责限额以上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申报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津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并管理外资企业的审批、申报工作;承担全区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拟定并执行全区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贯彻落实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审核申报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组织全区“三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执行国家对外援助计划;管理多双边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承担相关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组织我区与香港、澳门经贸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和指导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组织与台湾授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组织协调对台大宗商品出口,审核或核准区内企业赴香港、澳门及台湾和台商在大陆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广告业务以及赴香港、澳门经贸团组等经贸活动;指导、管理国内会展与涉外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区招商引资、促进外来投资工作。
拟定全区口岸发展规划,负责我区口岸开放或关闭的审理及报批工作,检查、督促口岸配套设施建设及技术改造等工作;承担口岸检查检验、服务保障等综合管理协调工作,推动全区电子口岸建设。
(四)下属事业单位忻府区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正股级);内设机构股级领导职数3正1副。
区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关于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介绍国家、省、市、区的产业政策、投资环境和经济信息。承担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促进方面的对外宣传、信息收集和发布工作。
2、协助拟定落实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投资环境、优势产业、投资指南等有关对外开放、投资促进方面的资料。协助拟定和实施全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
3、协助政府门户网站投资板块的日常运行管理,协助招商引资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宣传我区在招商引资方面的综合信息和新闻。
4、承担招商引资项目的征集、筛选、整理、论证、汇总等工作。为招商项目洽谈提供服务,提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户的政策建议。为投资客商提供项目推介、信息咨询等服务。承担“96301”投资服务热线日常工作。
5、参与国际国内区域经济横向联合与协作,承担我区参加国际国内区域合作组织的服务工作。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引进技术、项目和先进管理经验。开展与各国、各地区经济技术组织和商会、协会的交流合作。开展与省、市驻外办事机构或外地驻我市办事机构的联系、沟通和合作。
6、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区举办的各类投资洽谈会、展览会等。组织有关单位、企业开展项目对接、招商考察、宣传推介等各类投资促进活动。邀请、接待国内外投资客商来访考察。
7、服务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为推动项目落地,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协助受理客商投诉,参与客商投诉事件处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8、组织开展小分队招商、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等工作。
9、完成区商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的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各项工作,研究拟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党群、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和教育等工作。协助编制全区招商引资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对外宣传推介有关工作。承担有关文字材料工作。
编制3名,股级领导职数1正1副。
2、合作交流股。负责日常投资咨询和客商考察服务工作。负责招商项目洽谈、项目考察和区直单位招商等服务工作。负责筹办市外招商活动,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区组织的招商活动,搜集整理更新国内外知名企业信息。
编制3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3、项目促进股。协助建立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管理体系,协助做好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及全区招商引资完成情况的考核等工作。定期发布招商引资成果,综合分析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编制2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四、办公地址 (包括下属事业单位)
忻府区商务局办公地址:忻州市七一南路18号
五、办公时间
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六、联系方式(办公电话、电子邮箱)
忻府区商务局办公电话:0350-2020107
邮 箱:xzsxfqswj@163.com
七、负责人姓名及分工等信息
(一)党组书记、局 长 戎清元
职责分工:商务局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松青
职责分工:分管办公室,外经外贸股、招商、财务、党建、宣传、政法、电子商务、乡村振兴(电商类)、创文创卫、疫情防控、考核验收,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 寇卯文
职责分工:分管市场管理股,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社零指标完成统计、乡村振兴(线下类),完成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