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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忻府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忻府发﹝2019﹞6号),忻州市忻府区水利局(以下简称区水利局)是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区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担负着全区水资源利用与保护、水利建设、水利管理、水土保持等工作,内设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水土保持股、河长制工作股、水资源与节水保护股(对外称节约用水办公室)、财务股(内审股)6个股室。下属单位有忻州市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忻州市忻府区水利发展中心。
二、机关职能
(一)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区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区确定的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全区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和跨乡(镇、办)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全区水资源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区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安排意见,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审批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实施全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全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区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节约用水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区节水示范项目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区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协调全区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河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河流及河口、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组织指导全区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流水系联通工作。
(七)组织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办)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承担水利基建工程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全区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对全区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区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组织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实施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及节水灌溉工作。指导全区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对水质检测工作实施监督。
(十)组织指导实施全区水工程移民管理工作。对水工程移民有关政策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办)水事纠纷,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监督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水利行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指导水利信息化建设管理,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办理有关水利涉外事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灾害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强化水利行业监督管理。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专项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流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三、机构设置
(一)水利局机关
1、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
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组的主体责任。拟定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承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相关工作。承办党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保密、宣传、信访、政务督查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及行政后勤工作;协调水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承办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乡(镇、办)际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2、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股。编制全区水库工程改造、河流治理、开发及保护等规划。负责区管水库工程安全运行和建设管理。对全区中小型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改扩建工程实施监督。拟定并实施灌区及灌排骨干工程发展规划和续建配套、更新改造计划。
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制度,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大中型水利工程及跨乡(镇、办)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区管河流干堤、病险水库、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建设全区水利建设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级推广。组织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查并监督实施。
指导全区水利工程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编制全区拦河闸(坝)改造规划及行调度规程。负责区管调水工程、堤防、拦河闸(坝)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编制全区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灾害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
指导全区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溉工程建设和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乡镇供水工作。编制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组织编制全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全区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区水工程移民工作。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
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拟定全区水利发展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区内流域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全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建议。组织审查全区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有关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
3、水土保持股。组织协调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核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协调全区水土保持科技工作,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
4、河长制工作股。承担区河长办的日常工作,协助区级河长开展督导检查。落实开展全区的河长制工作。组织区级、指导下级河长制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河道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重要河流的开发、治理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流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工作。
5、水资源与节水保护股(对外称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全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实施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文信息、情报预报、全区水资源公报。负责水资源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河流、水库和地下水监测。拟定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6、财务股(内审股)。编制区级水利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区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忻州市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
(1)承担组织制定、实施灌区范围内的各种水利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承担云中河、牧马河服务区内的水库、渠道、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建设任务,保障运行安全。
(3)承担云中河、牧马河流域范围内的防洪安全管理任务。
(4)承担云中河、牧马河灌区受益范围内群众灌溉配水(供水)任务。
(5)承担云中河、牧马河忻府区段河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6)承担服务区内河道管理维护及水库上游水情水文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7)完成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党群、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文秘、档案、会议、保密、信息、安全、宣传和后面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2)计划财务股。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经费使用和财务管理。组织编制单位财务预决算。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3)灌溉水利股。负责服务区内的农田灌溉任务。负责灌溉配水计划及灌溉管理工作,保证灌溉期间渠道安全输水。负责服务区内所有国有水利工程设施的节水配套改造和维修养护等相关工作。负责灌溉资料的填写、整编和存档等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服务区内发生的破坏国有水利工程设施事件及用水纠纷。
(4)防汛股。负责水库、水闸枢纽工程及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编制水库、水闸、河道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区的日常巡查、值班值守情况等工作。负责水库、水闸、河道抗洪抢险队伍和抢险车辆等设备的落实工作。配合防汛指挥部做好汛期调度工作。负责水库、水闸、河道维修养护工程计划编制和建设管理。
(三)忻州市忻府区水利发展中心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新时期管水治水、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节水优先、民生水利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为全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支持、技术支撑、服务保障。
(2)组织开展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规划和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长期性问题研究,提出改革和政策的建议。协助编制全区水利发展规划、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
(3)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技术研究,参与水利行业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的研究拟定工作,为水利行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4)开展国内、省内、市内交流合作,吸收借鉴和推广应用国内外、省内、市内管水治水经验和先进技术。
(5)开展水利政策法规宣传和公共咨询服务,引导社会增强节水惜水意识。
(6)指导乡镇(街道)水利事业业务工作。
(7)完成区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改革发展股)。
负责单位日常工作运转。承担文秘、机要、档案、保密、宣传等工作。负责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开展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规划和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长期性问题研究,提出改革和政策的建议。协助编制全区水利发展规划及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水利综合规划。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技术研究,提出科技兴水政策建议,协助编制科技兴水规划。开展水利大数据研究应用,提供相关决策依据,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吸收借鉴和推广应用先进管水治水经验和技术,推进成果转化、负费水利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技术与服务工作、开展水利工程项目规划设计的投资估算概(预)算编制等技术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水利项目前期技术审核、水利综合统计等技术工作。
(2)水资源服务股。研究落实水资源管理、保护和配置及水资源调度等政策,协助编制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分析水市场发展趋势,为取水和水权交易及水市场发展提供技术服务。负责最严水资源管理、保护相关技术工作。研究提出全区节水政策建议,协助开展节水行动方案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技术服务工作。协助编制区域、流域和行业节约用水规划,协助编制修订节水标准、用水定额。承担用水节水信息统计等工作,为全社会节约用水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指导乡镇(街道)节水业务工作。开展节水公共咨询服务。协助推进、指导、协调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3)河长制工作股(水工程移民工作股)。承担区河湖长制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协调河道管理工作。协助开展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协助开展重要河湖及河口中、河岸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协助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联通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建议。协助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处理水工程移民遗留问题。负责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水工程移民干部的培训、政策的宣传、咨询等工作,开展移民学术交流活动。
(4)水保监测股(水旱灾害防御股)。承担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采矿、筑路、修建电厂、冶炼、炼制砖瓦和石灰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治理与保护提供技术支持。研究提出全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政策建议,协助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协助完成水土流失补偿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对全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的具体范围及重点防治措施提出建议。协助全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承担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研究提出全区水旱灾害防御等的政策建议,协助编制区级洪水干旱防治规划。承担重要河流和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编制的技术工作。承担区级水旱灾害抢险专用物资设备储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设施除险排险加固、水旱灾害防御系统通信技术保障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调度演练工作,为全区水旱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5)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股(氟病改水供应股)。负责对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的检测(巡查)。负责全区氟病改水供水工程的供应服务工作。
(6)防汛抗旱服务股。为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服务。储备防汛、抗旱设备和物资。开展送水解困、打井、洗井、人畜饮水等水利工程的施工及维修。开展抗旱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示范和防汛抗旱信息服务、防汛抗旱物资供应、农村节水材料供应。
四、办公地址
区水利局机关:胜利街17号
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兰村乡西曲村
水利发展中心:胜利街17号
五、办公时间
夏季(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10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六、联系方式
(一)忻州市忻府区水利局机关
电话:0350-2131053
(二)云牧水利服务中心
电话:0350-2133444
(三)水利发展中心
电话:0350-2131980
七、负责人姓名及分工
(一)忻州市忻府区水利局
局长:张爱民 主持忻府区水利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杜旭文 分管忻府区水利局各项工作
(二)云牧水利服务中心
负责人:张爱民 临时主持云牧水利中心工作
(三)水利发展中心
主任:孔小晋 主持水利发展中心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