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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郑国文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时间:2017-06-13      来源: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局、办、中心:

      根据忻府区委组织部忻组干字〔2017〕号67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郑国文同志忻府区政府秘书处副秘书长;

李贵怀同志忻府区政府秘书处副秘书长;

董建武同志忻府区政府秘书处副秘书长(试用期一年);

宣文杰同志忻府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赵松青同志忻府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总工程师;

李海生同志忻府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银建国同志忻府区人民政府正科级督学;

杨振国同志忻府区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占武同志忻府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政卿同志忻府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张俊文同志忻府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齐  杰同志忻府区古城广场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霍美玲同志忻府区古城开发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崔  蕾同志忻府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玉成同志忻州市九龙岗城郊森林公园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秀光同志忻府区云中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世荣同志忻府区重点工程及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爱华同志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副主任(挂职);

  华同志忻府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挂职);

焦秀龙同志忻府区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挂职)。

免去:

杨  乐同志忻府区政府秘书处副秘书长职务;

魏振国同志忻府区政府人防办主任职务;

刘培彬同志忻府区政府法制办主任职务;

李海生同志忻府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张文田同志忻府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赵松青同志忻府区新建路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政卿同志忻府区古城开发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闫文莲同志忻府区重点工程及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经中共忻府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2017年420日讨论同意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杨  乐同志为忻府区政府秘书处主任科员;

魏振国同志为忻府区政府秘书处主任科员;

张文田同志为忻府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主任科员;

赵俏升同志为忻府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主任科员;

刘培彬同志为忻府区教育局主任科员;

免去:

董建武同志忻府区政府秘书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金联波同志忻府区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彦斌同志忻府区人民政府副科级督学职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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