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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3131 | |
发文字号:忻府政任〔2020〕10号 | 成文时间:2020-07-06 |
发文机关: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张华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8-11 |
时间:2020-08-11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张华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忻府区委组织部忻府组干字〔2020〕97号文件,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张 华同志忻府区住建局副局长职务(挂职);
吴晓燕同志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副主任职务(挂职);
焦秀龙同志忻府区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挂职)。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