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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2457 | |
发文字号:忻府政任〔2021〕12号 | 成文时间:2021-10-08 |
发文机关: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王英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2021-10-14 |
时间:2021-10-14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英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组织部忻府组干字〔2021〕131号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英虎同志任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米海云同志任忻府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焦玉山同志任忻府区防震减灾中心主任;
梁英平同志任忻府区防震减灾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季国廷同志任忻府区信访投诉受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俊清同志任忻府区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国勇同志任忻州市第二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国红同志任忻州市第二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 玲同志任忻州市第三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杨 勇同志任忻州市第一职业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英虎同志忻州市第三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米海云同志忻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焦玉山同志忻府区信访接待中心主任职务;
刘 丰同志忻府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职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