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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2590 | |
发文字号:忻府政任〔2021〕13号 | 成文时间:2021-10-15 |
发文机关: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贾利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2021-10-21 |
时间:2021-10-21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贾利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忻府政任〔202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组织部忻府组干字〔2021﹞136号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贾利军同志任忻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颖洁同志任忻府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存亮同志任忻府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副局长;
董俊文同志任忻府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主任;
张慧军同志任忻府区温泉康养产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怀玉同志任忻府区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中心(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大数据发展中心)主任;
李慧平同志任忻府区卫生健康和体育综合服务中心(区爱国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保留原级别待遇);
闫旭州同志任忻府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主任;王锁亮同志任忻府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采购中心、数字政府服务中心)主任;
刘党良同志任忻府区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保留原级别待遇);
张在军同志任忻府区农业机械发展中心主任;
齐 杰同志任忻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区房屋征收中心、人民防空服务中心)主任;
赵 栋同志任忻府区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区禹王洞景区旅游服务中心、文化馆、图书馆)主任;
郭卫东同志任忻府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
赵志新同志任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 晶同志任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瑞峰同志任忻府区云牧水利服务中心(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 剑同志任忻府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免去:
梁泽云同志忻府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董俊文同志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主任职务;
刘党良同志忻府区畜牧兽医中心主任职务;
李慧平同志忻府区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姚 兵同志忻府区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王怀玉同志忻州市顿村温泉度假村管理处管理科科长职务;
贾利军同志忻府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建亮同志忻府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职务;
张国华同志忻府区社会劳动保险所所长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齐 杰同志忻府区古城广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 晶同志忻府区水工程移民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 剑同志忻府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卫东同志忻府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职务;
白文平同志忻府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孙丽珍同志忻府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朱 俊同志忻府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瑞峰同志忻府区云中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应忠同志忻府区云中山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志新同志忻府区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宪文同志忻府区牧马河水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原级别待遇);
张在军同志忻府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锁亮同志忻府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闫旭州同志忻府区疾控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 栋同志忻州禹王洞森林公园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