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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董清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1-10-21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董清秀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忻府政任〔202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组织部忻府组干字〔2021﹞145号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董清秀同志任忻府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保留正科长级待遇); 

  孔向荣同志任忻府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人事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齐建民同志任忻府区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政卿同志任忻府区公用事业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  健同志任忻府区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宏伟同志任忻府区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孔小晋同志任忻府区水利发展中心(区河长制办公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斌同志任忻府区招商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晓龙同志任忻府区民政事务中心(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敬老院)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国胜同志任忻府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建刚同志任忻府区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国斌同志任忻府区产业集聚区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丽成同志任忻府区教育科技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占武同志忻府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董清秀同志忻府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董海平同志忻府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胡良秀同志忻府区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职务; 

  孔向荣同志忻府区工伤保险所所长职务; 

  齐建民同志忻府区蔬菜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政卿同志忻府区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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