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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3133 | |
发文字号:忻府政任〔2021〕16号 | 成文时间:2021-10-29 |
发文机关: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婷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日期:2021-12-03 |
时间:2021-12-03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忻府政任〔2021〕16号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婷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组织部忻府组干字﹝2021﹞157号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王婷婷同志任忻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志丽同志任忻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孔宝秀同志任忻府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保留正科长级待遇);
刘 栋同志任忻府区云中山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区云中山国有林场)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云霞同志任忻府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贵春同志任忻府区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璟超同志任忻府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 华同志任忻府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区人事考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宋恩钏同志任忻府区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武宝云同志任忻府区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尹辛亥同志任忻府区农业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银海同志任忻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琇云同志任忻府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孔宝秀同志忻府区云中山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