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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4011 | |
发文字号:忻府政任〔2022〕2号 | 成文时间:2022-02-18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温国云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布日期:2022-03-04 |
时间:2022-03-04 来源:
忻府政任〔2022〕2号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温国云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忻州市忻府区委组织部忻府组干字〔2022〕10号文件,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温国云同志忻府区医疗集团院长、忻州市中心医院院长职务;
韩贵平同志忻州市第二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