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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5-00805 | |
发文字号:忻政任〔2025〕3号 | 成文时间: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段波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 发布日期:2025-01-26 |
时间:2025-01-26 来源:
经市人民政府2025年1月26日第50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
段 波为市公安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正处长级);
王福平为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
决定免去:
宋胜澜的市公安局主持日常工作的副局长(正处长级)职务;
白治平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郝彦平的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吕龙平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忻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