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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5-00058 | |
发文字号:忻府政秘发〔2014〕7号 | 成文时间:2015-08-04 |
发文机关: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 主题词: |
标题: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重新划定我区火葬区范围的通知 | |
主题分类:人口;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2015-07-28 |
时间:2015-07-28 来源: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火葬区划定范围的通知》(忻政办发〔2013〕17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区重新划定的火葬区范围通知如下:
忻府区火葬区范围:忻府区范围内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和城市居民;长征街办事处、新建路办事处、秀容办事处所属各村民委员会的村民;新城区范围内云中路以西、牧马路以东的大檀村、小檀村、北赵村、小奇村的村民;顿村旅游度假村范围内的村(居)民。
特此通知
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