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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19-01187 | |
发文字号:忻府政办发〔2019〕26号 | 成文时间:2019-04-02 |
发文机关: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忻府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 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19-04-11 |
时间:2019-04-11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忻府区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忻府区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推进托管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财农〔2017〕41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18〕23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忻府区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一)农业基本情况
忻府区位于山西省北中部,地形西高东低,逐步倾斜,北、西、南三面环山,东部开阔平坦,为忻定盆地的主体部分。全区总面积1986.5平方公里,共辖11个乡、6个镇、3个城市街道办事处,394个行政村,14.37万个农户,农业人口35.36万人,耕地面积73.03万亩,是我省玉米主产区,玉米播种面积55万亩。
(二)农业机械化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大中型拖拉机总量达到2140台,配套农具总量达到4930台(套);玉米收获机总量达到537台,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20.46万千瓦。全区机械化耕地面积达到75.45万亩,机械化播种面积达到61万亩,机械化收获面积达到24.5万亩,其中:玉米机械化收获面积达到24万亩,实施机械化秸秆还田达到32万亩。
(三)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
目前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合作社达到1694家,入社社员25728户,带动农户32666户。从事种植业的合作社854个,其中粮食产业合作社545个;从事服务业的合作社262个,其中农机服务业合作社187个。农民合作社已成为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主力军。全区40个家庭农场被录入山西省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平台。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6359亩。
二、项目目标与基本原则
(一)项目目标
聚焦我区玉米生产这一主导产业,着力支持秸秆还田利用,提升地力、杜绝焚烧、保护环境这一关键和薄弱环节。通过托管试点项目实施,培育和扶持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和服务人才,发展和壮大几个骨干社会化服务主体,扎实推进农业发展与绿色环保的有机结合,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实现我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引导社会化服务主体和小农户尽快实现向大农业现代化生产的过渡;通过在重点区域、道路两旁实施机械收获+秸秆还田+秋耕的标准化半托管模式,更好的引导广大农户积极应用机械收获,秸秆还田等技术,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绿色生产;同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小农户。要把引领小规模分散经营农户走向现代农业发展轨道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点。要始终坚持带动而不是代替农户发展的原则,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
2.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要把突破小规模分散经营制约、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要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独立经营主体地位前提下,集中连片推进规模化生产。
3.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要把提升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益作为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目标。通过改进农业生产方式,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4.坚持以市场为主导。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财政补助重在引导培育市场,领域集中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和薄弱环节;补助标准不能影响服务价格形成,不能干扰农业服务市场正常运行,引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期健康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补助作物品种: 托管种植玉米
2.补助环节、内容、面积: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农业生产关键且薄弱,单个农户做不了、做不好、不愿做的环节进行支持(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确定主要补助环节;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主要环节包括玉米的旋耕、春播、病虫害防治、机收运输、秸秆还田等环节。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计划从两个方面实施托管试点,一是在西张乡、高城乡、东楼乡等所涉乡镇实施6000亩的耕、种、防、收全托管试点,使用资金47.16万元;二是在北义井乡、东楼乡、解原乡、秦城乡、播明镇、高城乡、豆罗镇、兰村乡等重点区域、重点道路两侧150-300米内,集中连片,实施50000亩以上 “机械收获+秸秆还田+秋耕”的半托管试点,使用资金252.84万元。
3.补助对象:忻府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农业机械的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及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托管服务组织。
4.补助标准:财政补助按耕、种、防、收的投入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规模不超过100元。对作业环节补助,根据作业补助价格、面积进行核实兑付。具体为:
全程托管:①玉米旋耕地,对实施区域的玉米田统一整地。②机播+施肥。③病虫害防治。④机械收获+运输(由服务组织统一运输到农户指定的存储点)。⑤玉米秸秆还田、秋耕。玉米收获后即进行玉米秸杆粉碎还田深耕工作,粉碎、深翻还田,要求秸秆粉碎长度不超过10cm。秋耕深度不少于25cm,田面平整,无沟壕(具体见服务协议)。
经过听取区农机部门和物价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从全区抽取部分农业托管服务主体和农户近2年来玉米生产服务作业成本调研,取其平均值,确定市场参考价格见下表:
服务环节 |
市场参考价格 (元/亩/次) |
春耕 |
28 |
播种+施肥 |
35 |
除草+病虫防治 |
36 |
收获+运输 |
120 |
秸秆还田 |
18 |
秋耕 |
25 |
合计 |
262 |
按上表参考价,拟补助标准为78.6元/亩/次,补助比例为30%。
部分托管:①机械收获+运输。在玉米收获期机械收获,收获后的玉米,由服务组织统一运输到农户指定的存储点。②玉米秸秆还田、秋耕。玉米收获后即进行玉米秸杆还田工作,粉碎、深翻还田。秋耕深度不少于25cm,田面平整,无沟壕(具体见服务协议)。
5.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原则上在北义井乡、东楼乡、解原乡、秦城乡、播明镇、高城乡、豆罗镇、兰村乡、西张乡9个区域组织实施,由各乡镇自行划定实施地点。
6.项目实施时间任务节点安排:
项目计划从2019年3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全部完成。
具体时间安排:
2019年3月—2019年4月,完成全部合同的签订工作,并报送区生产托管办公室存档。
2019年4月—2019年11月,开展托管作业,适时进行耕、种、防、收、秸秆深耕还田,完成全部项目的服务工作。
2019年4月—2019年12月,及时开展单项验收,项目全部验收完毕出具验收报告。
以上项目实施每完成一个环节要及时报送区托管办公室。
7.项目任务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和动物防疫等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农财发〔2018〕53号)的任务清单。我区年度任务:补助资金300万元,完成托管面积5.7万亩以上。
(二)制定标准
遴选农业生产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标准和条件:
1.经工商局部门注册有法人资格的服务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
2.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条件,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工作达一年以上。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4.拥有与其服务内容与功能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装备(必须有智能远程农机作业检测系统,进行实时动态检测监控)和相应资质与技术的作业人员。
5.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
托管服务面积标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实施部分托管的,服务面积在6000亩以上;实施全程托管的,服务面积在2000亩以上。
(三)优选服务组织
1.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后的服务组织要及时与所在实施乡镇对接,及时开展工作,接受乡监管、区指导。全区全托管服务组织不少于3个,半托管服务组织8-16个。
2.签订服务合同。区托管办、项目实施地乡(镇)与项目实施的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同时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等,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提供作业服务。已确定的服务组织要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田间作业相关服务。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宣传发动。区托管办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安排启动会暨培训会,布置落实试点工作任务,明确试点工作责任。
(二)确定服务组织。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和切实保障服务效果。
2019年托管服务组织确定后,通过在忻府区政府网站或“今日秀容”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并公示举报电话,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托管办签订服务合同。
(三)监督项目实施
明确乡监管、区指导原则,乡成立督查组监管,区托管办成立专家组指导,各服务主体农事操作要在适宜时期,按照实际的情况规范作业,达到行业标准。
1.制定操作规范,项目单位按照当地实际,对服务环节各项作业制定细致的作业规范,编制成册并印发,各服务组织农机手和农户人手一册,督促服务组织规范操作,便于农户督促,保证质量。
2.加强质量管理,各服务组织要加强质量意识,督促工作人员规范操作,确保质量,作业过程中,农户不满意的要根据农户要求进行立行更改,项目单位公布质量监督电话,专业人负责接听,并做好记录,农户可拨打电话反映,作业人员应按照项目单位反馈的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记录在案,给予相应的处罚。
3.加强进度统计,为了保证能按农时进行各项作业,项目单位将专人进行进度统计,必要时进行调度、调整。
(四)检查验收。各服务主体依照合同内容、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合同签订环节后进行验收。
服务组织自验:作业事项完成后,服务组织填写登记表,按要求准备验收资料。
村级验收:由服务组织、作业人员、村委经办人、村委负责人对地块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村经办人、村委负责人在登记汇总表上签字,村委会盖章确认,张榜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填报作业事项村级汇总表。
乡级验收:由服务组织、村委负责人、乡经办人、乡镇负责人组织开展抽查各村的地块进行验收,填写抽验表格,乡镇经办人、负责人分别签字,乡镇盖章确认,填报作业事项乡镇汇总表,出具验收报告。
区级验收:在服务组织自验、村乡两级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区托管办组织专家,对服务组织所报材料进行验收并抽查一定比例的地块和农户,并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评价,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由区财政拨付补助资金,对验收不合格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补助环节。
(五)及时总结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项目实施主体要将项目资料装订成册,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服务协议、项目总结、各项作业登记表、汇总表、单位验收表、公示照片等。及时收集整理实物动态影像资料、刻成光盘,总结经验、出具报告,并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及时上报区托管办公室。
(六)兑付补助资金。资金补助拨付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区级验收完成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区财政局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兑付补助资金。(资金全部用于服务组织对农户补助)
(七)项目绩效考核。项目完成后,区托管办对项目实施主体的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进行检查,开展绩效考核,并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给予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重要依据。
(八)项目退出机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等情况,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实施主体坚决退出试点范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关于做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落实区政府试点项目的主体责任,要把项目工作列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事项,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农业农村局、财政要确保项目落实。区生产托管办公室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防止运行风险和挤占挪用。区生产托管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内容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严格把握项目进程,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二)建立组织机构
为保证项目实施,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区审计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忻府区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组”。具体名单如下:
忻府区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 安亮东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组 长 : 王建林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兴华 区财政局局长
张 云 区审计局局长
成 员: 项目实施所涉乡(镇)长
领导组下设托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托管办公室主任:陈根槐,副主任:宋恩钏。办公室下设专家指导组,具体名单如下:
张在军 区农机中心副主任
王连玉 区畜牧中心副主任
孙树云 区农业技术中心主任
尹辛亥 区农业环保站站长
常畴伟 农播校副校长
(三)强化宣传发动引导。区托管办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工作布置落实试点工作任务,明确试点工作责任。要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高度重视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注意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四)强化实施指导。区托管办和各相关乡(镇)办要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的管理和指导,推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确保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要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加强对托管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将服务对象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强化经费保障。区政府应把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附件1:8个乡镇生产托管道路两旁耕地面积摸底表
附件2:忻府区人民政府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承诺书
附件1:
8个乡镇生产托管道路两旁耕地面积摸底表
乡镇 |
耕地面积(亩) |
完成面积(亩) |
秋收+运输市场价元/亩 |
补助金额36元/亩 |
秸秆还田+秋耕市场价元/亩 |
补助金额13元/亩 |
备注 |
北义井 |
8884 |
8884 |
120 |
319824 |
43 |
115492 |
补助 标准 为: 市场价 *30% |
东楼 |
6509 |
6509 |
120 |
234324 |
43 |
84617 |
|
解原 |
11151 |
7000 |
120 |
252000 |
43 |
91000 |
|
秦城 |
17110 |
6000 |
120 |
216000 |
43 |
78000 |
|
播明 |
8634 |
7330 |
120 |
263880 |
43 |
95290 |
|
高城 |
3920 |
3420 |
120 |
123120 |
43 |
44460 |
|
豆罗 |
13511 |
5500 |
120 |
198000 |
43 |
71500 |
|
兰村 |
13290 |
6957 |
120 |
250452 |
43 |
90441 |
|
小计 |
83009 |
51600 |
1857600元 |
670800元 |
|||
总金额 |
2528400元 |
附件2:
2019年忻府区人民政府农业生产
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承诺书
2019年为按时保质完成好我区实施的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试点服务项目,郑重承诺:
一、安排不低于5万元的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二、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补助环节、补助标准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认真撰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