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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忻府区农村人居环境“拆违建、清垃圾”集中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4-19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忻府区农村人居环境“拆违建、清垃圾”集中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忻府区农村人居环境“拆违建、清垃圾”集中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28次常务(扩大)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忻府区农村人居环境“拆违建、清垃圾” 

  集中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城乡建设步伐,深化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忻府区201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忻府政发〔2019〕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拆违建、清垃圾”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村违建拆除、垃圾专项整治,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二、组织实施 

  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5月15日,全区确定的45个示范村、78个整治村及各乡镇的农村特色风貌整治村、贫困村整村提升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拆违建、清垃圾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同时其余乡村全面开展清垃圾行动。集中攻坚行动坚持边宣传发动、边清理整治、边建章立制的工作方法,确保扎实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各乡镇(办)宣传动员,制定各自实施方案,对工作进 

  行集中安排部署、摸底排查,确定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的点、线、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标对表,专项整治。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深入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拆违建、清垃圾集中攻坚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5日—5月15日) 

  1.拆违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碍村庄观瞻、违法占地、私搭乱建的房屋、厂房、棚舍等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清理和拆除;对废弃建筑、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进行拆除,对可利用的、具有一定价值的建筑进行维护维修、开发利用。 

  2.清垃圾。清理村庄周围、大街小巷、道路两侧、公共场所、庭前院后积存的垃圾,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消灭环境卫生盲区和死角。对房前屋后堆放的杂物进行彻底整治,科学规范煤堆、粪堆、料堆、柴堆等“四堆”的堆放地点,做到村庄、庭院内外整洁卫生,杂物、农用物资等分门归类、摆放有序。 

  (三)督查考核阶段(4月25日—5月15日) 

  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目标任务,区政府牵头组织成立督查考核组对各乡镇(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要边整治边督查,实行周通报制度,从4月25日起,每周通报上周各乡镇(办)工作进度,攻坚月结束时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对工作得力有效的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按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建章立制阶段(长期坚持) 

  各乡镇(办)对所辖村垃圾清理所需费用要科学测算、列出清单,于4月23日前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区住建局、区财政局,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将各乡镇(办)所需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要充实完善专职或兼职保洁员,制定村规民约、卫生守则等规章制度,健全村庄设施维护、环境保洁、村庄绿化等管理制度,建立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张生明任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安亮东,副区长刘明祥任副组长,吸收区住建局、区爱卫办、区财政局及各乡镇(办)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拆违建、清垃圾攻坚月行动领导小组。乡镇(办)长(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乡镇(办)长(主任)是具体责任人,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将具体整治任务量化,分解到岗、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拆违建、清垃圾攻坚月行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构建有力的推进工作格局。  

  (二)全面发动参与。各乡镇(办)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迅速掀起农村人居环境拆违建、清垃圾攻坚月行动的高潮,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积极调动人力、物力、财力,调用大型机械设备彻底清理村庄内外存量垃圾。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环境活动,提高村民的环境意识,清理环境死角,告别不良陋习。要通过《村规民约》等手段落实我区城乡环境“门前七包”制度,积极研究制定保持环境整洁的长效治本机制。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办)要指定信息员,认真负责地把本乡镇(办)集中整治的综合性、动态性、经验性的信息及时快捷报送区政府办公室(纸质版报区政府20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xfqzfmscbgs@163.cm)。 

  (四)强化督查考核。成立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李文海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郑国文、李贵怀、董建武、李勇,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杨乐为副组长,吸收区政府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爱卫办等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检查督查组,负责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将不定期对进展情况开展督查。检查督查组实行包片督查制,具体划分如下:郑国文副主任负责督查:秀容办事处、长征街办事处、新建路办事处、紫岩乡、西张乡、董村镇;李贵怀副主任负责督查:播明镇、秦城乡、高城乡、曹张乡、北义井乡、东楼乡;董建武副主任负责督查:三交镇、阳坡乡;李勇副主任负责督查:奇村镇、合索乡、解原乡;杨乐主任负责督查:豆罗镇、兰村乡、庄磨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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