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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忻府区地方债务化解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06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忻府区地方债务化解方案 

  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按照中央、省、市财政部门地方全口径债务清查统计工作安排,近期,我区通过监测平台对全区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和各类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进行了单位全覆盖、债务填报全口径摸底统计,并如期保质量地完成上报工作。 

  根据统计结果、债务认定情况等因素,结合我区近年整体财政运行情况,现制定忻府区地方债务化解方案。 

  一、隐性债务基本情况 

  (一)统计单位情况 

  本次共统计单位269个,填报有债务及支出事项的单位65个,其中:机关16个、事业单位47个(全额43个、差额2个、自收自支2个)、国有企业2个。 

  (二)核实债务余额及构成情况 

  经本次清查统计,截至2018年8月31日,单位举借债务12.73亿元(含非政府偿还担保的债务991.9万元),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5.6亿元。单位举借债务与政府中长期支出责任隐性债务中相互关联的重复统计金额为4.74亿元,剔除重复统计部分及非政府偿还担保的债务后,全口径债务实际余额为13.49亿元。 

  从总体看,债务的构成主要是:1、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6.3亿元;2、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4.74亿元; 3、粮食财务挂账1.04亿元;4、其他单位债务等1.41亿元。 

  分年度并按协议签订日期分类看,截至2014年度形成的债务余额约有1.44亿元,占债务总额的10.83%,其主要构成是:粮食局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约1.04亿元、九龙岗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约0.06亿元、各联校学区等学校单位约0.2亿元、其他单位形成的债务余额约为0.13亿元;2015年至2017年7月14日产生的债务余额约有9.17亿元, 占债务总额的69%,其主要构成是:住建局顿村棚户区改造贷款6.3亿元、扶贫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约2.44亿元、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及办案区等建设项目约0.07亿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业务用房及污水处理等项目约0.09亿元、教育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项目约0.12亿元、林业局高速公路绿化及茺山治理项目约0.18亿元、播明粮库粮食物资储备贷款0.13亿元;2017年7月14日至2018年8月底产生的债务余额约为2.68亿元, 占债务总额的20.17%,其主要构成是:城投公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约2.3亿元、教育系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约0.31亿元、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及办案区等建设项目约0.02亿元、其他单位项目约0.05亿元。 

  二、债务化解目标及措施 

  (一)计划分年目标 

  除忻府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棚户区改造项目需按融资协议或合同延期至2028年以后分期偿还外,到2028年,计划化解其余所有债务。具体计划如下: 

  2018年9-12月份计划化解债务0.49亿元,占全口径债务的3.63%; 

  2019年计划化解债务1.01亿元,占全口径债务的7.5%; 

  2020年计划化解债务1.22亿元,占全口径债务的9.04%; 

  2021年计划化解债务1.19亿元,占全口径债务的8.82%; 

  2022年计划化解债务0.59亿元,占全口径债务的4.37%; 

  2023年计划化解债务0.67亿元,占全口径债务的4.97%; 

  2024年计划化解债务0.65亿元,占全口径债务的4.82%; 

  2025年计划化解债务0.6亿元,占全口径债务的4.45%; 

  2026年计划化解债务1.02亿元;占全口径债务的7.56%; 

  2027年计划化解债务1.15亿元,占全口径债务的8.52%; 

  2028年计划化解债务4.9亿元,占全口径债务的36.32%。 

  说明:2028年化解债务余额中含偿还期至2035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债务额约1.2亿元,含偿还期到2041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债务额约3.46亿元。 

  (二)主要化债措施 

  从统计的化解情况看,主要是利用“拟安排年度预算资金、超收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偿还”这一渠道来化解债务,约占总债务的98.95%。 

  为按期、按计划完成化债任务,拟采取以下措施: 

  1.确保财政“三保”支出外,调整其他支出结构,落实偿债资金。 

  2.继续拓宽财源渠道,改进财政管理。与税务部门联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积极组织收入;从预算源头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压缩基本建设支出预算,严控新上项目,控制新增债务规模,腾出财力空间保障债务到期还本付息;妥善安排超收收入、积极盘活存量资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偿还到期债务。 

  3.处置政府闲置资产,结合债务风险及市场因素等及 

  时变现,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4.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债务转型, 

  进而化解债务。 

  5.涉及与民生相关的教育、水利、环保、扶贫和棚改 

  等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6.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增强融资平台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明确企业债务与政府债务的边界,有效阻隔企业债务转化为政府债务。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化债责任,明确债务主管责任 

  坚持“谁举借谁偿还”原则,政府及其部门是各自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各自政府性债务的举借、使用、偿还责任。 

  强化政府统一领导、财政归口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分年度化债计划完成化债任务。 

  (二)建立化债机制 

  各债务单位成立债务化债小组,主要负责人作为债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债务化债小组制定本单位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财务部门是政府性债务的归口部门,负责定期梳理本单位政府性债务风险情况,落实债务还款资金安排,当偿债计划出现风险时,要及时向债务化债小组报告,债务化债小组应积极商榷化债方案及时化解,必要时应向区政府部门报告。区政府对全区政府债务的风险防范及化解负总责。 

  (三)强化制度保障 

   1.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根据债务化解计划,积极采取必要措施,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上报告,做到不瞒报、不迟报、不漏报、不谎报。同时将债务化解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风险隐患化、隐患事故化。 

   2.加强债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相关人员化债意识、政策理论、日常管理、风险监测及应急应对等业务能力,确保债务化解按计划完成。 

   3.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如发改部门的项目审批、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金融部门的监管等,从源头上消除债务存在的土壤,堵死违法违规融资的“后门”,坚决遏制债务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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