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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0367 | |
发文字号:忻府政函【2020】3 号 | 成文时间:2020-02-14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忻府区第二批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通告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2-18 |
时间:2020-02-18 来源: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区人民政府确认第二批11个区级行政执法主体,现公布如下:
一、法定执法机关(6个)
忻府区委办公室(忻府区档案局)
忻府区委宣传部(忻府区新闻出版局)
忻府区委宣传部(忻府区网络安全信息化办公室)
忻府区委统战部(忻府区宗教事务局)
忻府区委编办(忻府区事业单位登记事务中心)
忻府区残联
二、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5个)
忻府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忻府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队
忻府区城建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忻府区经信综合行政执法队
忻府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
忻府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同时在忻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忻府区政府服务平台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由区直各部门及时提请区司法局审查后,在忻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忻府区政府服务平台予以更新。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