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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8042 | |
发文字号:忻府政发〔2022〕14号 | 成文时间:2022-11-03 |
发文机关: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忻府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2-11-04 |
时间:2022-11-04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忻府政发〔2022〕14号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忻州市忻府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办、局:
现将《忻州市忻府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忻府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为全面创优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忻州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忻州市落实“五有”套餐创优营商环境配套实施方案 (暂行)》《忻州市忻府区落实“五有”套餐创优营商环境配套实施方案 (暂行)》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标准,坚持锻长补短,坚持强优争先,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围绕融入京津冀和服务雄安新区的战略支撑地、中部城市群发展隆起地、全省先进制造业集聚地、世界级旅游康养目的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营商环境协同发展,加快构建跨区域“一网通办”协同办理模式,探索跨区域项目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投资项目“全代办”改革,努力把忻府打造成生产生活性价比最优的精品城市,吸引更多市场主体来忻府投资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不合理限制。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面不合理限制条件。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进实施第三方评估,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健全遏制乱收费、乱摊派的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各类中介垄断经营、强制服务等行为。
2.建立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畅通政策制度设计、执行、反馈沟通渠道,发现、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性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配合做好《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全面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一致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3.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试点。探索开展市场主体法律顾问服务网格化全覆盖试点,为所有市场主体提供公益性、基础性、普惠性法律顾问服务,逐步实现全市全覆盖。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乡镇 (街道)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4.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将涉外商事法律纠纷纳入山西省多元解纷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仲裁机构积极参与国际商事纠纷仲裁。
5.加强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定期组织甄别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民营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6.优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服务。建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隐性门槛、壁垒发现、清理和评估工作机制,广泛利用“12345”服务热线、专项督查等渠道,主动搜集违规审批、评估评审等事项和办事材料,以及不合理排除和限制竞争、政府部门擅自赋权等具有隐性壁垒性质的问题,制定隐性壁垒清理清单。全面清理在招标活动中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行采购意向公开,推进全程电子化交易,实现全省域评标评审专家共享。推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国库支付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工程款支付网上查询,支持企业采用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二) 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7.开展极简审批行动。进一步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试点一批投资项目免予技术评审,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重大项目和不涉及环保、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投资项目及实施承诺制办理的政府服务、区域综合评估项目,原则上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探索一批智慧审批服务,推动涉企简易审批事项“秒报秒批”,优化提升市场主体审批服务体验。
8.便利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将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保、 医保、公积金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深化“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推行“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多业一证”审批模式。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府院联动机制,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程序。开展市场准入、退出综合效能机制,畅通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9.推行证照“自动延期”服务。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办理证照延续、变更,且申请人承诺许可、生产、经营等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延期3至6个月完成有关许可的延续、变更手续。
10.推进高频资质证件跨区域互认。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行政审批专用电子签章应用。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个人高频服务事项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服务事项资质资格证件全区域互认通用;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11.提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级。建立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线上、线下“全代办”制度,助力企业群众网上办事从“能办”向“好办”“快办”“愿办”“爱办”转变,让线上“进一网、能通办、一次不用跑 ”、线下“进一窗、全代办、最多跑一次”成为常态。
12.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配合好市“打击知识产权侵权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和快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专项行动,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2022 年底前,建成涵盖专利、商标的知识产权服务大厅或专区,专利费用减缴备案审批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
13.优化纳税人申报缴费服务。推进“十一税合一”申报、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全面推行电子发票 (票据),推进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进一步优化纳税缴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扩大“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范围。
14.探索“区块链+政务服务”应用。推进“区块链+职业技能培训”“区块链+工伤保险一体化”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政务服务、卫生健康、交通物流、会计、统计等领域的应用。
(三)着力打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15.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在市场监管、税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生态环境、矿产资源、能源等重点领域率先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跨地区信用标准互认、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奖惩。
16.加快构建新型综合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互联网+监管”为主要应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房屋建筑类建设项目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建立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机制,实现企业群众“有求必应”、政府部门“无事不扰”。
17.探索更具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依法编制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在市场监管、文化执法、劳动监察、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以信用报告代替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
18.强化重点领域全链条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明确重点监管事项、程序、方法等。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守住质量和安全底线。加强互联网医疗执业行为评审评价,强化医师执业行为监管。
19.探索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与修复工作规范,加强市场监管、税务、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信息共享交互,为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及时调整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
20.健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持续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建立健全政府清欠工作机制,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建立政务诚信评价机制,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主动维护政府诚信。建立健全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
(四)着力打造开放开明的人文环境
21.打造政策全生命周期服务链。 强化涉企政策从研究制定、执行落实、修订完善到废止退出全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制度。运用好省涉企政策云平台,推行认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顶格优惠”“免申即享”。规范中介服务管理,全面公开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所涉审批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办结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等。
22.打造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聚焦企业从注册登记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用工、融资、税费、招标采购、知识产权、法律等服务,以及注销或者破产等全生命周期事项,分类梳理编制服务事项清单,整合推出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标准套餐。
23.打造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然资源“三级联办”系统,实现项目全程电子化申报、全程不见面审批、全程可追溯监管。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首席服务秘书”制度,实行省市区级重点投资项目包联责任制。
24.打造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链。围绕自然人出生、户籍、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婚姻、生育、退休、后事等 10个阶段全生命周期事项进行精准梳理,编制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分类推出“一件事”办理套餐。
25.打造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链。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持有居住证的适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解决好就医难、报销难问题。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全区不同医院互通共享,推动电子健康档案、报告结果等信息对个人开放查询。配合做好太原、忻州两市区域范围内取消异地就医备案。进一步拓展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民生+N”应用服务。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内推动交通“一卡通”。配合做好太原、忻州两市跨市域“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率先实现全程网办。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
(五)着力打造优质完善的要素保障环境
26.深化投资项目“全代办”。推进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改革,建立项目前期服务机制,组建涉企专家服务团队,量身订制“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
27.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要素配置体系。健全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大力支持在忻府科研院所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和创新资源配置的导向作用,推动市场主体间联合创新、创造、创业,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
28.优化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水电气网改革,推动各项公用服务事项统一入驻政务大厅,推广“三晋通”App 应用。
29.便利市场主体融资服务。持续推进“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创新信用贷款产品,深化“政采贷”“银税贷”等应用。探索财政、社保、公积金、税务、水电气网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推动在忻府银行机构和涉信贷有关部门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推动区域性股权改革创新,为私募股权持有人提供流动性支持和退出渠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忻州市忻府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定期研究调度、定期督查通报、定期评估考核全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完善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夯实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责任人的履职评价。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形成工作有力度、成果可预期、市场有感受的措施清单,并报区营商办。
(二) 强化信息支撑
深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政府治理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大数据对政府管理、服务、运行的深度赋能。加快系统间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范围,推动实现电子证照、政务数据多地域授权和场景授权。深化我区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提升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能力,为创优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信息保障和数据支撑。
(三)强化宣传培训
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区宣传工作重点,全面系统开展营商环境和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微、屏、端”等新媒体,讲好忻府改革故事,宣传忻府区营商典型,提升忻府区营商环境建设品牌知名度。在各乡、镇政府及政府部门门户网站开设“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专栏,录制专题宣传片,展播“政策天天讲”微视频,举办“营商环境大讲堂”,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组织进企业、进广场、进社区宣传活动,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举措、改革成效市场主体覆盖面、知晓率、可及度。
( 四 ) 强化督导考评
加强对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督促指导,重大改革、重点工作纳入“13710”信息化督办系统,实施清单式、项目化全程跟踪督办。建立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既抓正面宣传,又抓负面曝光。创新考核评估方式,突出市场主体感受度和政策落实,运用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对各乡镇(街道)及区直各有关单位开展年度考评。强化考评结果应用,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依纪依法向有关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附件:忻州市忻府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
忻州市忻府区营商环境创新提升改革事项清单
序号 |
改革事项 |
具体举措 |
责任单位 |
1 |
完善公平竞争 审查机制,推 进实施第三方 评估,加大反 不正当竞争执 法力度 |
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抽查检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 机制。支持政策制定机关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 评估。持续强化医药、教育、公用事业等领域执法,严厉查 处不正当竞争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 |
2 |
清理设置非必 要条件排斥潜 在竞争者行为 |
全面清理资质资格获取、招投标、政府采购、权益保护等方 面妨碍公平竞争、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不 合理限制条件 |
区行政审批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 |
3 |
清理规范涉企 收费,健全遏 制乱收费、 乱 摊派的长效机 制,着力纠正 各类中介垄断 经营、 强制服 务行为 |
落实新的降费减负政策,推动降低实体经济企业负担。查处 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行业特殊地位违规强制收 费行为。通过收费 (基金) 目录、涉企非税收入负面清单等 目录清单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充分利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加 强监管,严格规范不合理收费项目和行为。 坚决查处各类乱 收费,及时处理对乱收费的投诉举报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区民政局 |
4 |
建立营商环境 法治保障共同 体 |
畅通政策制度设计、执行、反馈沟通渠道,发现、研究、解 决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性瓶颈和体制机制问题,为法治化营商 环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
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 |
5 |
加强涉外商事 法律服务 |
将涉外商事法律纠纷纳入山西多元解纷平台,选任调解组织、 调解员入驻平台。设立市级商事调解组织。鼓励引入和选聘 涉外商事调解高端人才。支持有条件的仲裁机构积极参与国 际商事纠纷仲裁,结合实际引入外籍仲裁员 |
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商务局 |
6 |
加强市场主体 合法权益保护 |
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财产权、知识产 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强化执法监督,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 事犯罪,定期组织甄别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 民营 企业和投资人犯罪案件,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 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
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公安局忻府分局、 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
7 |
开展极简审批 行动 |
清理取消一批变相审批,进一步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清理 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 措施 |
区行政审批局、 区市场监管局 |
试点一批投资项目免予技术评审,对不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 安全的重大项目和不涉及环保、生产、生命财产安全的企业 投资项目及实施承诺制办理的政府服务、区域综合评估项目, 原则上不再组织技术评审,实行设计人员终身负责制 |
区行政审批局 |
||
探索一批智慧审批服务,推动涉企简易审批事项“秒报秒批”, 优化提升市场主体办事体验。 |
区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街道 |
||
大力推进“全区域通办”。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等方式,逐步实现全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区任一政务服务站点均可办理。 |
区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街道 |
||
8 |
便利企业开办 |
深化企业开办“一件事”改革,推行登记注册“一网通、一窗办、半日结、零成本”,将注册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银行、社保、医保、公积金开户纳入全流程管理。持续推广非接触式发放税务 UKey ,税务机关免费发放税务 UKey。鼓励银行减免开户费用,支持银行免收开户首年套餐服务费。 |
区行政审批局、 人行忻州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忻府分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
9 |
开 展 “一 照 多 址 ”、“一证多址”改革 |
在营业执照上加载经营场所信息,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分支机构免于办证。在风险可控的情况 下,先期在食品领域开展试点,稳步扩大试点范围,企业在 同一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管辖区域内,新设经营项目相 同的分支机构时,就其符合许可条件作出承诺后,免于办理 相关许可证,相关许可信息记载于企业许可证上 |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街道 |
10 |
推行“一 业 一证”改革,探索“多业一证”审批模式 |
选取餐饮、便利店、药店等行业事项关联度高、办理频次高的事项,分批分步组织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参照市级试点行业的综合许可工作规范,结合我区实际,整合流程,压减时限,按照标准制发行业综合许可证。 |
区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街道 |
11 |
推行证 照 “ 自 动延期”服务 |
因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办理证照延续、变更,且申请人承诺许 可、生产、经营等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可延期 3 至 6 个月完 成有关许可的延续、变更手续。 |
区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街道 |
12 |
优化市场主体 准入和退出服 务 |
试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建立市场主体退出府院联动机制, 创新简易注销、强制注销、承诺制注销、代位注销等改革。 探索推进企业注销“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破产联 办、税务预检” |
区行政审批局、 区法院、区税务 局、人行忻州中 心支行、各乡镇、街道 |
13 |
探索建立市场 准入和退出效 能评估制度 |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策宣传,将市 场准入审批服务效能、市场准入隐形壁垒破除等问题纳入统 一诉求处理机制,建立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案例定期 通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准入、退出效能评估体系。聚 焦重点领域开展市场准入和退出效能评估试点。 畅通市场主 体对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适时清理不 合时宜的准入、退出限制 |
区发展改革局、 区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街道 |
14 |
推行企业年度 报 告 “多报 合一”改革 |
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加强部门协 作配合,持续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工作。 |
区市场监管局、 区税务局 |
15 |
便利企业分支 机构、连锁门 店信息变更 |
修改办事指南,加强政策宣传,对大型企业分支机构办理不 涉及新办许可证的许可信息变更时,可到区级政务大厅集中 统一办理和领证 |
区行政审批局、 区政务服务中心 |
16 |
企业住所 ( 经 营场所 ) 标准 化登记 |
开展市场主体住所 (经营场所) 申报承诺制+标准地址改革试 点,推动与自然资源部门不动产登记信息和民政部门地名管 理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住所 (经营场所) 地址的规范表述, 破解虚假地址难题。试点成熟后全区复制推广。 |
区行政审批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 |
17 |
实行企业登记 信息变更网上 办理 |
提升企业变更登记在线服务能力。基于“一网通办”平台及大数据资源平台,线上线下办理同步同标,开通具备“全类型、全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能力的企业变更登记全程网办系统 |
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 |
18 |
优化破产企业 土地、房产处 置程序 |
制定出台相关制度标准。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企业破产案件 中因债务人资料缺失或第三方机构 (如设计、勘察、监理等 单位) 不配合竣工验收等情形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的建设 工程,经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安全鉴定合格后, 配合市级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 |
区法院、区住建 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 局 |
19 |
优化破产案件 财产解封及处 置机制 |
明确破产案件财产处置协调机制改革范围,完善任务分工和 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及相关规定,建立破产案件财 产处置协调机制,对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法院或者管理人通 知相关单位进行破产财产解封的,相关单位应当及时解封。 相关单位未及时解封的,经破产管理人依法向破产受理法院 及时报告,破产受理法院通过区法院府院联动机制予以协调办理 |
区法院、市公安 局忻府分局、人行忻州中心支行、区税务局 |
20 |
进一步便利破 产管理人查询 破产企业财产 信息 |
明确破产管理人依法查询的破产企业财产信息范围,相关部 门按要求增设破产企业信息查询的政府服务事项,按照规范 化、便利化的要求, 明确具体查询流程。为破产管理人查询 破产企业相关信息提供便利。破产管理人提供法院受理破产 案件的裁判文书等材料,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查询、 控制债务人的存款、车辆、证券、对外投资等财产 |
区法院、市公安 局忻府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
21 |
进一步完善破 产管理人选任、预重整等制度 |
制定并发布《破产企业相关权利人推荐管理人实施办法》,健 全推荐方式、推荐范围、权利人分歧解决机制等有关内容, 提高相关权利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参与度。发布相关权利人推 荐管理人、预重整典型案例 |
区法院 |
22 |
进一步扩大电 子证照 、 电子 签章应用范围 |
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 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行政审批专用电子签 章应用,逐步实现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满足企业、个人 在网上办事时对于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文档 的业务需求。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 签章 |
区行政审批局、 市公安局忻府分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
23 |
推进客货运输 电子证照跨区 域互认与核验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 营许可证 (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证 (道路客、货运)、 营运客车二维码 (包含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 表的信息) 实现互认核验。加强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宣传推广 应用,加强与国家系统对接联网以及与其他系统业务协同, 实现相关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 |
区交通局、区行 政审批局 |
24 |
高频资质证件 跨区域互认 |
推动实现个人高频服务事项和企业生产经营高频服务事项资 质资格证件全市域互认通用。推动实现本级政府部门核发的 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 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
区行政审批局 |
25 |
推行人民法院 档案电子化管 理 |
落实全省法院电子管理办法,建立符合法院工作实际的电子 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应用全省法院统一的“电子档案库”。推 动立案、审判、执行和诉讼服务、监督管理等全流程电子化, 实现材料网上提交、案件网上办理,数据实时存证、卷宗同 步生成,功能整合提升、系统集成优化,审判智能辅助、诉 讼全程监督 |
区法院 |
26 |
开展司法专递 面单电子化改 革 |
开展人民法院专递面单电子化改革。 实行企业送达地址默示 承诺制。提高企业送达地址告知确认的覆盖率,推动破解“送 达难” |
区法院 |
27 |
优化常用低风 险植物和植物 产品跨区域流 通检疫申请流 程 |
根据省制定发布的农业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名单,取 消农业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省际间调运检疫要求书, 优化农业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流程。 优化林草常用低风险植物和植物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流程, 提高检疫效率。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检疫机构加强 检疫证书的查验审核,完善复检制度,加大复查复检力度, 严格把好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关 |
区农业农村局、 区自然资源局 |
28 |
提高线上线下 政务服务能级 |
建立政务服务“全程网办”线上、线下“全代办”制度,助力企 业群众网上办事从“能办”向“好办”“快办”“愿办”“爱办”转变。 建设标准统一、 内容完备的“一网通办”知识库,开发上线在 线智能客服“小晋”。提升“企业专属网页”“个人专属网页”功 能,提供智能查询、办事咨询、政策精准推送、诉求反映等 服务。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档案电子化、数字化、集成化, 提高档案使用利用的服务效能 |
区行政审批局、 区工信局、各乡镇、街道 |
29 |
建立招投标和 政府采购领域 隐性门槛、壁 垒发现 、 清理 和评估工作机 制 |
广泛利用 “12345” 服务热线、专项督查等渠道,主动搜集违规 审批、评估评审等事项和办事材料, 以及不合理排除和限制竞争、政府部门擅自赋权等具有隐性壁垒性质的问题,制定 隐性壁垒清理清单。 |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区住 建局、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 |
30 |
清除招投标和 政府采购领域 对外地企业设 置的隐性门槛 和壁垒 |
全面清理在招投标活动中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 立分支机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开展招投标、政府采 购领域的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并将妨碍政府采购领域公平 竞争的行为作为重点内容,纳入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和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评价工作,并且公示结果 |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区住 建局、区交通局、 区水利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 |
31 |
降低创新产品 政府采购市场 准入门槛 |
按照我省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的政策要求,结 合我省发布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多措并举,持续支 持创新产品参与政府采购,激发企业创新潜力 |
区财政局、区税 务 |
32 |
简化对政府采 购供应商资格 条件的形式审 查 |
在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实行“承诺制+信用准入”机制,简化供 应商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形式审查,积极 推进税务、社保等部门数据共享,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 |
区财政局、区税 务局、区人社局 |
33 |
推进招投标全 流程电子化改 革 |
持续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逐步实现合同签订和变更网 上办理,推动标评审专家共享。巩固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一 体化成果,继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电子保函应用。 |
区行政审批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财政局 |
34 |
鼓励采购人提 高中小微企业 预留份额和预 付款比例,加 大价格评审优 惠力度 |
在预算管理中严格落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鼓励提 高预留比例。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向财政部门报告上年度预留 份额及执行情况,并在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 未达到法定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说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对依法参与竞争的中小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结合集中采 购机构考核、代理机构评价等工作督促落实,并根据工作需 要实时抽查。鼓励预算单位建立预付款制度,减小中小企业 资金压力,探索预付款保函,保障各方权益 |
区财政局 |
35 |
探索建立招标 计划提前发布 制度 |
探索推广招标计划提前发布,政府投资的依法必招项目全部 实现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0 天发布招标计划。在电子招投 标系统增加招标计划编制和发布等相关功能, |
区发展改革局、 区行政审批局、 区住建局、区交 通局、区水利局、 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 |
36 |
优化水利工程 招投标手续 |
结合实际,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 项整治实施方案,将可能存在的水利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中 以“监理单位已确定”等为条件的情形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专项 整治范围。通过政策文件清理、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方式, 加大清理整治力度。水利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制度化建设 |
区水利局、区发 展改革局 |
37 |
推动招投标领 域数字证书兼 容互认 |
企业在任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 即可在全省范围 内参与投标,做到只需注册一次、只用一套 CA 证书。拓展 CA 证书功能。扩展移动数字证书认证、扫码签章、扫码加解 密等功能 |
区行政审批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住建局、区交 通局、区水利局、 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 |
38 |
建立健全知识 产权全链条服 务和快保护体 系 |
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提升知识产权融资效益,开展打击知识 产权侵权专项行动 |
区市场监管局、 区法院 |
建成涵盖专利、商标的知识产权服务大厅或专区,专利优先 审查推荐和专利费用减缴备案审批时限压缩至 5 个工作日内 |
区市场监管局、 区法院 |
||
39 |
优化纳税人申 报缴费服务 |
推进“十一税合一”申报,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通过“财产行为 税和企业所得税合并申报”可同时完成财产行为税和企业所 得税申报。积极推进小微企业按季度申报,探索企业财务报 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全面推行电子发票 (票据),加强 与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衔接,推进电子发票 ( 票据) 无 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 |
区税务局 |
40 |
社 保 数 据 “ 领 跑 ” 、 缴 费 人 “零跑” |
充分依托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等现有基础设施,优化税务与 人社部门信息共享渠道,提升数据传递速度和精度,减少缴 费人等待时间。协同实现数据精准定位,问题快速解决,推 动问题处理实时化。实现上解信息自动记账,压缩记账时间, 缩短缴费人待遇享受等待期 |
区税务局、区人 社局 |
41 |
开通税费退库 快速通道 |
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税务、国库部门“按日比对、每日清零” 工作机制,建立退库业务国库退回快速处理工作机制,确保发送至国库部门的退税业务最短时间退付至纳税人账户 |
区税务局、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
42 |
全面实行涉税 惠 企 政 策 “ 免 申即享” 、快速兑现 |
提升电子税务局政策服务能力,增加“优惠政策一键获取”功能,支持纳税人“随用随查”。 完善电子税务局惠企政策服务功能,根据纳税人身份信息和发票开具信息,自动计算、自动预填减免税额 |
区工信局、区税 务局 |
43 |
企业跨区迁移 涉税“无障碍” 网上办理 |
利用省电子税务局无障碍跨区迁移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 自动校验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将其划到迁入地 税务机关,实现跨区迁移全程“网办” |
区税务局 |
44 |
涉税事项推出 “体检式”风险 提示提醒服务 |
依托税收风险特征库,为重点纳税人提供“体检式”风险提示提醒服务,帮助纳税人发现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税收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人主动消除风险 |
区税务局 |
45 |
探索建立市场 主体除名制度 |
探索市场主体除名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 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市场主体, 以及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且满 6 个月未申 请注销登记或者未办理清算组备案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可 以作出强制除名决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以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替代其名称进行公示 |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审批局 |
46 |
推进多式联运信息共享 |
积极对接省级层面,推进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环节信息 对接共享,实现运力信息可查、货物全程实时追踪。构建高 效顺畅的多式联运体系,持续开展多式联运工程 |
区交通局 |
47 |
加强铁路信息 系统数据交换共享 |
加强铁路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实现相关单证电子化流转,大力推广“快速通关”业务模式,压缩列车停留时间,提高通关效率 |
区交通局 |
48 |
实行进出口联 合登临检查 |
依托“单一窗口”平台,通过“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的形式,进一步完善进出口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 |
区商务局、区交通局 |
49 |
推进“区块链+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 国家 区 块 链创新应用试点 |
推动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与山西“数字人社”建设相结合,提升人社业务、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在信息基础、数 据资源、业务流程等多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赋能。将培训关键 业务数据的上链,通过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可追溯等特性,实现培训业务的全程跟踪与监管,确保国家培训政策和 制度落到实处,保证资金安全,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 |
区人社局、区行 政审批局 |
50 |
推进“区块链+ 工伤保险一体 化 ” 国家 区 块 链创新应用试点 |
推动区块链底层技术服务与山西“数字人社”建设相结合,提升人社业务、服务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在信息基础、数 据资源、业务流程等多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赋能。将工伤保险 申请材料、关键材料等通过加密方式上链,利用区块链的不可篡改性,保证真实性可靠性,夯实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 定、待遇核定和支付的一体化。 |
区人社局、区行 政审批局 |
51 |
简化检验检测 机构人员信息 变更办理程序 |
检验检测机构变更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 由检验检测机构在资质认定系统内自主完成相应人员变更信 息,资质认定部门直接予以确认 |
区行政审批局 |
52 |
推行办理不动 产登记涉及的 政务信息共享 和核验 |
联通公安人证比对系统获取高频证照办理不动产登记。通过 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获取已归集的户口簿、身份 证、结婚证、离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高频证照,用于办理 不动产登记身份核验。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加强相关部门信息归集,实现火化证明、涉及人员单位的地 名地址的共享,以及不动产登记公证书真伪核验服务及电子 公证书下载保存服务 |
区自然资源局、 市公安局忻府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健体局 |
53 |
探索开展不动 产登记信息及 地籍图可视化 查询 |
基于 PC 端、手机端推进系统改造,在已构建的山西不动产 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基础上,通过调用第三方应用地图服务,在公众注册并实名认证后,可在电子地图上对不动产位置进行可视化定位并依法展示出定位点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地籍图等信息 |
区自然资源局 |
54 |
试行有关法律 文书及律师身 份在线核验服 务 |
优化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流程,司法行政部门向不动产 登记机构提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证基本信息核验,法院 提供律师调查令、立案文书等信息在线核验 |
区法院、区自然 资源局、区司法 局 |
55 |
试行公安服务 “一窗通办” |
落实全省公安机关窗口单位综合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在基层 派出所开展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试点。推进“一网通一次 办”平台与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不断拓展 应用场景,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 |
市公安局忻府分局、区行政审批局 |
56 |
探索形成市场 主体全生命周 期监管链 |
促进监管信息共享。建立监管信息数据采集共享工作机制, 实现将与市场主体有关的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 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抽查检查结 果、司法协助、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及时准确地归集至市场主体名下,依法 依规向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忻州”网、“互联网 +监管”平台归集。 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通用企 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模型,结合监管实际和要求,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状况的企业, 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局 |
57 |
探索重点领域 信用分级分类 监管制度 |
探索建立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生态环境、矿产资源、能源 等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开展信用等级评价 |
区住建局、区财 政局、市生态环 境局忻府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能源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 |
58 |
完善守信激励 和失信惩戒制 度 |
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推进 跨地区信用标准互认、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联动奖惩 |
区发展改革局、 区市场监管局 |
59 |
加快构建新型 综合监管机制 |
健全完善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 手段、“互联网+监管”为主要应用的新型综合监管机制。科学编制年度监管计划, 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信用水平高 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
区市场监管局、 区发展改革局、 区行政审批局、 区司法局 |
60 |
建立跨地区、 跨部门 、跨层 级的联动响应 和协同监管机 制 |
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 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运用系统相关功能实施协查协办、移送移交、联合执法,违法线索互告、监管标准互通、执法 结果互认,实现“一处发起、全网协同” |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审批局、 区司法局 |
61 |
推进建立交通 运输新业态协 同监管机制 |
针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和互联网自行车运营企业经 营行为,督促指导下级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规范交 通运输新业态健康稳定发展。结合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 动,根据本地共享自行车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规律、特点, 突出重点区域、路段和路口,加强对共享自行车等非机动车 执法管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时查纠乱停乱放、违 法占用机动车道通行、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教育、劝 阻在路口越线等待交通信号、不满 12 周岁青少年骑行等违法 行为,维护良好通行秩序 |
区交通局、市公 安局忻府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
62 |
开展职业技能 培训综合监管 “一件事改革” |
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推进“一网通办”,探索建立职业技能 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探索构建资源有效共享、业务 有机协同的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实现职业技能 培训机构全周期数据归集共享、全流程风险研判预警,跨部门监管联动响应,实现多渠道监管 |
区人社局 |
63 |
开展房屋建筑 类建设项目综 合 监 管 “ 一件 事改革” |
在房屋建筑类新建、 改建和扩建项目开展综合监管试点,健 全完善综合监管、综合检查、管执联动工作机制,依托省一 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探索运用信用、风险等信息实施更 加精准的综合监管模式,形成一批“互联网+”综合监管场景应用 |
区住建局、区城 管局、区自然资 源局、区行政审 批局 |
64 |
建立不予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 清单 |
根据违法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研究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 措施清单,梳理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所涉法律法规具体规 定,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 |
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65 |
探索建立行政 执法人员尽职 免责制度 |
研究建立市场监管等领域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梳理 明确具体免责情形或从轻减轻追责情形,探索建立清单管理 和正向激励机制 |
区市场监管局 |
66 |
在部分重点领 域建立事前事 中事后全流程 监管机制 |
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落实好消防安全、食品药品、生态 环境、医疗卫生、城市管理等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监管对象信用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和标准,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事前信用承诺与诚信教育。推动实现事中信用分级监管与分类风险评价,完善事后信用联合惩戒模式,推进整改提高与信用修复挂钩。加强消防安全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及我区关于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规定,对在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消防设计标准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后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同时计入企业和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机制。完善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监管规范。在通用模型基础上研究制订食品生产企业专业分级模型。加强食品药品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药品流 通和使用监管工作机制。优化企业信用量化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环境保护领域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将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年度计划、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等纳入常态化工作,坚持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公示制度。研究制订我区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环保信用修复管理规定等。开展常态化年度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检查,探索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 |
区发展改革局、 市生态环境局忻府分局、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卫健体局、区消防援 大 队、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 |
67 |
建立完善互联 网医院监管平 台 |
优化升级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并接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各项功能,推动各级各类互联网医院信息接入互联网医院监管平台。通过平台对互联网医院的注册科室、执业卫生技术人员、药品目录,诊疗行为中的网上预约、在线问诊、药品配送、电子医嘱、诊疗费用等核心业务数据实施实时监督和管控 |
区卫健体局 |
68 |
探索企业重整 期间信用修复 机制 |
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与修复工作规范,制定有别于正常经营状 态的破产企业和自然人信用修复标准。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 序后,人民法院应及时调整失信惩戒措施,对其司法信用惩 戒予以修复。依法依规归集并公示企业重整相关信用信息, 加强市场监管、税务、银行、保险、证券等部门信息共享交 互,为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并及时将修 复后的评级推送至“信用山西”平台、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及时调整信用限制和惩戒措施 |
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 监管局、区税务局、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局 |
69 |
健全完善政府 守信践诺机制 |
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制度,持续开展政 务失信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政府清欠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 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 督检查,保障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 方式,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 地、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公布评估结果。 探索开展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 |
区发展改革局、 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
70 |
建立健全政务 诚信诉讼执行 协调机制 |
将法院发布的涉及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被执行信息推送 给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定期 对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失信情况开展考核通报。建立政务 失信风险源头预防和化解联动机制,行政违法行为确认、推 送、纠正、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涉政务诚信案件司法审查 能力效率优化提升机制 |
区法院、区发展改革局、区司法局 |
71 |
探索实行惩罚 性赔偿和内部 举报人制度 |
在重点领域探索实行内部举报人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执 法检查,对现场检查难以发现的如食品、药品 (含疫苗)、环 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等,通过企业内部知情人依法查处的, 按照不同奖励档次的最高限额予以奖励,并予以严格保护 |
区法院、市生态 环境局忻府分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 |
72 |
探索对重点行 业从业人员建 立个人信用体 系 |
探索完善行业执业资格注册人员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实施信 用量化评分和分类管理,对失信执业资格注册人员在资格管 理、日常监督检查、评优评先等方面实施惩戒,营造注册执 业人员诚信守法的良好市场环境。探索使用信息化手段管理 执业资格注册人员信用信息 |
区住建局、区卫 健体局 |
73 |
在税务监管领 域建立“信用+ 风 险 ” 监 管 体 系 |
依托大数据分析应用,探索构建“信用+风险”动态税务监管模 式。通过服务提醒、提示更正等手段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纳 税人的涉税流程,加强或阻断中高风险纳税人涉税业务办理, 建立起风险闭环管理体系 |
区税务局 |
74 |
探索建立企业 合法权益补偿 救济机制 |
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针对因 政策变化调整等对企业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具体情况,研究依法依规进行救济补偿的路径、方法,在部分区域探索建立救济补偿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在全区推广。适时开展评估论证及督查,加强风险防控稳妥推进 |
区司法局、区发 展改革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
75 |
优化网络商品 抽检机制 |
加大对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者生产的 产品和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产品的抽样力 度,重点围绕消费者投诉较多、涉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 全,且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危害程度呈上升趋势的 商品开展网络抽检,定期公示抽检结果,并将属地平台中非 本地商户抽检结果推送至商户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76 |
打造政策全生 命周期服务链 |
强化涉企政策从研究制定、执行落实到废止退出全过程管理, 严格落实市场主体参与政策制定制度。利用全省统一的涉企 政策平台,汇聚各类涉企政策。聚焦惠企待遇、普惠金融、 综合税费、专项资金、用工就业、服务贸易等领域,整合优 化各类应用场景推出“政策计算器”,推动企业找政策向政策 找企业转变,实现服务事项点单式申请、非接触式办理,企业信息精准匹配。推行认定类、指标达成类等政策“顶格优惠”“免申即享”,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
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区行政审批局 |
规范中介服务管理,全面公开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所涉审批 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构、办结时限、工作流程、申 报条件、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等。 |
区行政审批局 |
77 |
打造企业全生 命周期服务链 |
围绕企业“初创、发展、退出”全生命周期,聚焦企业从注册 登记到生产经营过程中用工、融资、税费、招标采购、知识 产权、法律等服务,以及注销或者破产等全生命周期事项,分类梳理编制服务事项清单。聚焦服务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整合推出一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标 准套餐 |
区工信局、区税 务局、区财政局、 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 |
78 |
打造项目全生 命周期服务链 |
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投资项目在线审 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自然资源“三级联办”系统等,实现项目全程电子化申报、不见面审批、可追溯 监管。聚焦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签约、立项、施工、水电气、竣工验收等,推行“首席服务秘书”制度,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对省、市、区级重点投资项目实行“项目长责任制”,为项目落地提供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高质量服务 |
区发展改革局、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局、区工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行政审批局 |
79 |
打造自然人全 生命周期服务 链 |
围绕自然人出生、户籍、教育、就业、住房、 医疗、婚姻、 生育、退休、后事等 10个阶段全生命周期事项进行精准梳理, 编制自然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清单,分类推出“一件事”办理套餐 |
区卫健体局、市公安局忻府分局、区教科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区行 政审批局 |
81 |
简化不动产非 公证继承手续 |
继续严格执行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登记的相关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无需第二顺序继承 人到场。加强申请人身份验证,将非公证继承不动产登记事 项纳入电子签批屏申请,留存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电子签名、 指纹、现场影像资料等 |
区自然资源局 |
82 |
对办理不动产 登记涉及的部 分事项试行告 知承诺制 |
制定关于在不动产登记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办 法。推进在不动产登记中部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申 请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难以获取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的,可以书面承诺代替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并承诺若 有隐瞒实际情况,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区自然资源局、 市公安局忻府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体局 |
83 |
探索将遗产管 理人制度引入 不动产非公证 继承登记 |
研究出台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对遗产管理人的认定办法,不 动产登记机构按照认定办法认定的遗产管理人,出台遗产管 理人参照自然人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具 体流程 |
区法院、区自然 资源局 |
84 |
增加义务教育 资源供给,保 障持有居住证 的适龄随迁子 女在流入地义 务教育学校入 学 |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域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建设改造寄 宿制学校,逐步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 明确随迁子女入学 不受户籍限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 策,督促各地进一步简化入学流程,杜绝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在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学位) 比例 |
区教科局 |
85 |
增加义务教育 资源供给,保 障持有居住证 的适龄随迁子 女在流入地义 务教育学校入 学 |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域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建设改造寄 宿制学校,逐步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 明确随迁子女入学 不受户籍限制,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 策,督促各地进一步简化入学流程,杜绝不必要的证明材料, 逐步提高随迁子女在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含政府购买学位) 比例 |
区教科局 |
86 |
构建多层次的 医 疗 保 险 制 度,解决好就 医难、 报销难 问题 |
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全区不同 医院互通共享,推动电子健康档案、报告结果等信息对个人 开放查询。配合做好在太原、忻州两市区域内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
区医保局、区卫健体局 |
87 |
推动社会保障 卡、交通“一卡 通” 、住房公积 金提取 、体育 场馆使用更加 便利 |
进一步拓展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民生+N”应用服务。在太忻 一体化经济区内推动交通“一卡通”。 |
区人社局、区交通局 |
配合做好太原、忻州两市跨市域“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率先实现 全程网办。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城市 社区“15 分钟健身圈”。 |
市公积金中心忻府区管理部、 区卫健体局 |
||
88 |
深化投资项目“全代办” |
建立项目前期服务机制,组建涉企专家服务团队,量身订制“一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 |
区行政审批局 |
89 |
深化“多规合 一”改革 |
配合省、市部门,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
区自然资源局 |
90 |
建立完善建筑 师负责制 |
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探索在民用和低风险工业建筑工 程领域推行建筑师负责制。 |
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局 |
91 |
推进涉审中介 服务事项改革全面清理“体 外循环”“ 隐性审批”等行为 |
强化审批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不得擅自增加审批事项和办理环节。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相关系统 (平台) 彻底整合,并应用 整合后系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办。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和环节纳入系统统一管理,加强对审批全过程线上监管,实行审批环节超时亮灯预警管理。通过“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建议和投诉”微信小程序等方式,广泛征 集企业和群众对工程建设项目“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问题建议,持续做好整改。 |
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行政审批局 |
92 |
建立项目前期 服务机制,量 身订制“ 一 项目一方案一清单”审批服务 |
全面落实项目审批“全代办”有关要求,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通过前期策划生成明确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建立包含项目名称、申请时间、办理建议等要素在内的项目专属审批 (代办) 方案和审批清单。12 月底前,对两项机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
区行政审批局、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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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赋予科研 人员职务科技 成果所有权或 长期使用权试 点 |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管理服务和科技安全管理,建立赋 权科技成果转化的免责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建 设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明晰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间产权关系, 推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科研力量优化配置和资源共 享,推动更多创新成果进入市场 |
区教育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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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水电气网改革。 |
配合市级部门推进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改革,推动各项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办理,推广“三晋通”App 应用。 |
区住建局、区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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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市场主体 融资服务 |
贯彻落实“政银企”常态化对接工作机制,推动“政银企”信息 互通、共享应用,深化“政采贷”“银税贷”等金融产品应用, 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强化银企融资对接。推动在忻银行机构 和涉信贷有关部门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 效率。推动银行、担保机构等制定并落实贷款尽职免责办法。 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改革创新,为私募股权持有人提供流动性支持和退出渠道 |
区金融事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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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数据要素 市场 |
推动构建数据基础服务体系。巩固提升数据标注发展水平和 规模,打造专业数据集。积极推动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应用 服务和产品发展。推动构建数据要素流通机制。支持制定数 据要素流通相关环节标准、规范。探索数据权益确认与保障, 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加强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保护。探 索建立多部门协同的数据交易监管机制 |
区工信局、区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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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开放公共 管理和服务机 构产生的部分 公共数据 |
落实省政务数据分类分级指南,开展我区政务数据分类分级 管理,强化公共数据有序开放。基于政府部门、公共管理和 服务机构数据资源目录,探索制定开放目录。引导科研院所、 社会团体开放自有数据。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创新发展,规范 数据管理,促进数据政用、商用、民用,保障数据安全,大 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字化发展。探索财政、社保、 公积金、税务、水电气网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效率 |
区行政审批局、区工信局、区教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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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制定外籍 “高精尖缺”人 才地方认定标准 |
靶向引进国际一流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 队和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吸引“高精尖缺”人才来忻创新创业,对从国外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根据其业绩和贡献,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 |
区教科局、区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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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国际 职业资格证书 认可清单制度 |
探索建立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经审核 和注册后认可清单,相关部门进行能力水平认定备案,并加 强监管。 外国专家在来华工作许可的基础上,持有国际通用 的职业资格证书的,直接予以认定,需注册管理的由行业主 管部门进行注册后上岗 |
区人社局、区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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