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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4-02388 | |
发文字号:忻府政发〔2024〕6号 | 成文时间:2024-07-09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忻府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4-07-10 |
时间:2024-07-10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忻州市忻府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忻州市忻府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4〕8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州市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发〔2024〕10号),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明确审批事项层级,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全区各级政府重要工作,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2024年,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实现第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9项“巩固提升一件事”高效办理,集中攻坚国务院确定的13项“一件事”,探索拓展5项“一件事”(见附件1)。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夯实“只进一门”基层基础
1.全面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基本目录。制定我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划转行政审批事项负面清单(试行),待省市出台“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划转行政审批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后,全面规范并动态调整统一划转行政审批事项基本目录。
2.强化线下政务服务一站式功能。除审批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以及涉及意识形态、宗教活动的事项外,其他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均应划转至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部门统一行使。建立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试行),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有关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一体化管理,按统一要求提供规范服务。推行预约按时办理,基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提供线下办事预约服务。
3.推动线下办事“一窗通办”。深入开展对试点县经验调研,主动对标全国先进地区做法,全面实施“综合窗口”改革,将原本分散的各个业务窗口集中整合为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力争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政务服务大厅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全覆盖。
4.拓展基层政务服务多元化渠道。全面推进“7×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工程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鼓励在银行网点、邮政网点等设置便民服务站点,力争2024年年底前自助政务服务超市覆盖所有街道和70%左右的乡镇,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
(二)全面深化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5.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围绕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在公安、市场监管、教育、医疗、住房、社保、民政、交通等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办事频率高、群众获得感强的“跨市通办”“全省通办”事项清单和办理规范,政务服务大厅要建设“跨省通办”线下服务专区,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跨省通办”服务。
6.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建立差异化的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审批信息向监管、执法部门实时精准推送,监管部门做好承诺事项的兑现监管,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监督”的全链条审管衔接体系,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实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
7.推进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同标办理”。结合全省工作安排,进一步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基础标准体系,配合市级部门,完善7类依申请的行政权力事项、县乡村三级9个领域依申请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其标准化实施规范,推动同一层级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8.深化“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多业一证”改革,推动“一证准营”。借鉴试点县经验,收集梳理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深入剖析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拓展“一业一证”改革行业覆盖范围,完善行业综合许可证的证面信息内容变更、遗失、毁损补证及单项许可证增减工作流程。探索“多业一证”审批新模式。推动更多领域实现“一证准营”。其余准入事项通过深化证照联办改革,将涉企准入准营主题证照联合办理,推动实现证照同时发放。
9.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全面推进第一批50件“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扩面增效,推动国务院确定的13件“规定动作”年内全面落地,实现“一件事”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综合审批、统一出件全流程业务应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10.完善政务服务“帮办代办”体系。健全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明确帮办代办事项、人员配置、服务内容,探索提供线上高频服务事项专业人工帮办代办,推行语音唤起、预约、办理和问答式引导等智能帮办服务,解决在线操作、材料上传、业务办理等方面问题,提升帮办代办响应率、解决率和满意度。
11.优化线下帮办代办服务。优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机制,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切实做到走前“瞄准问题”、走中“思考答案”、走后“跟踪解决”。
12.畅通堵点问题反馈渠道。全面推行线上线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制度,畅通堵点问题直达反馈通道,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13.深化项目审批“全代办”改革。借鉴试点县经验,制定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清单,明确项目各阶段应办理事项及其申报路径,制定帮办代办服务办法,编制企业服务手册,常态化入企服务,变“企业跑”为“代办跑”。推广“项目经理终身陪跑制”,全程跟踪,过程控制,终身“陪跑”。拓展帮办代办服务内容,根据对办件量、办理时长、难易程度等方面的分析研判,动态调整帮办代办事项清单,努力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可帮办代办的高频服务事项。
14.推进跨领域集成办。配合市级部门做好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热网报装、过户,以及不动产登记、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大厅,跨领域集成办理。确不具备进驻条件的可采取授权大厅工作人员接办件模式或放置自助设备方式丰富大厅公共服务供给。
15.提升“一条热线管便民”效能。推动企业群众诉求“一线应答”。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功能,加强政务服务热线归并。根据需要设置营商环境、供暖、入学等重点领域专席,完善设分中心的政务热线考核督办体系,不断提升接办效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首问负责、快速响应、协同联动、有效解决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开通企业和群众诉求“异地受理、全省通办”服务,常态化开展部门督办、“13710”督办、领导包案三级督办,灵活开展现场督办、联动督办,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12345热线与110热线、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体系、“好差评”体系等业务协同,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四)全面强化政务服务数字赋能
16.推进县级与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按照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县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整合,提升完善综合受理、事项中心、用户中心、办件中心、材料中心、流程中心等应用,提高用户管理、办件调度等能力。进一步推进“三晋通”移动端和“山西政务”小程序应用,整合区移动政务服务专区及便民服务应用,推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接尽接”“应上尽上”,提升App与小程序的用户数、使用量和活跃度等指标,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指尖可办、掌上好办”。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服务同质,推动线下窗口端、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四端”联动、功能升级。
17.推进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深度整合对接。配合做好省级自建审批类、政务服务类系统,做好本级政务服务平台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整合工作,确保“事项通”“系统通”“用户通”“数据通”“业务通”“证照通”,真正实现让企业群众“登一个平台办所有事项”。2024年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见附件2)。
18.扩大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和应用领域。推进省电子证照信息资源基础库应用,建立电子证照重点推广应用清单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动态化管理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完善照面信息,优化证照服务。加强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和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历史数据完整度、准确度以及增量证照的实时度。进一步推进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证照等材料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19.着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实效。应用好省级建设的“政务数据直达基层”系统,推动通过数据接口方式实现政务数据目录、数据资源、数据需求、资源申请、数据异议、数据应用案例等信息的互联互通。促进本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按照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的对接模式,完成与市级平台的对接建设任务,推动数据向基层回流。持续归集各级各部门对国务院部门的政务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和垂直管理信息系统对接需求清单,强化数据共享,更好支撑“高效办成一件事”。
20.加强数据质量治理。应用好省级人口基础信息资源库和法人基础信息资源库,探索开展“一数一源一标准”数据治理,按照省统一部署建立多源数据校核机制,为企业和个人建立包含全生命周期政务数据的“一企一档、一人一档”,并在政务服务事项中通过数据核验服务,逐步实现表单预填报、材料免提交。构建政务数据共享安全制度体系,依法依规共享使用政务数据,加强全流程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共享应用全生命周期安全可控。对政务数据治理和共享应用全过程进行上链存证,对数据应用过程中的数据质量进行核查监测,实现数据的源头可信任、使用可追溯,加大对政务数据的保护力度。
21.持续推进线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以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枢纽、联通各部门业务办理系统的全区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办理。持续升级迭代忻州市忻府区政务服务网,实现从网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22.打造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严格按照省级制定出台的涉企政策“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应用管理办法,加强管理,推动惠企政策应上尽上、应兑尽兑、直达快享。2024年年底前,忻府区上架不少于20项可申请、可兑现的奖补事项。
23.拓展增值服务内容。积极配合山西省探索建立“三晋码”,推进城市公共服务“一码通用”,形成“一人一码”“一企一码”的数字治理新模式。拓展在交通出行、养老社保、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政务服务、执法检查、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应用,提升企业群众数字化获得感。积极拓展社保卡应用场景,探索在交通出行、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等领域应用。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涉企政策服务平台,聚焦法律、金融、人才、科创、商贸、数据等涉企服务重点领域,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实现企业需求的“一站式”受理、协同联办、闭环反馈。打造常态化政企沟通平台,畅通堵点问题直达反馈通道,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效办成一件事”实行区级统筹,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区政务信息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评估考核各部门提供优质规范的“一件事”服务情况。牵头单位要主动对接市直部门,推进承担一件事改革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主管行业领域的“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好流程优化、系统对接、信息共享、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结合实际持续拓展“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范围,推动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2024年6月底前,重点事项牵头和责任单位要精细化梳理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要素,编制集成办理“一件事”工作指引、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9月底前实现“一件事”线上线下实质性运行。
(二)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鼓励各级各部门主动对表对标,结合实际,大胆复制借鉴、集成创新,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形成具有忻府特色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新模式。要注重总结并及时推广具有鲜明特色的典型样本案例,推动各部门互学互鉴,形成我区工作亮点,力争全市范围内推广。
(三)强化考核监督。“高效办成一件事”实际成效是检验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要以“一次”办好“一件事”为主要内容,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采取在线评价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动态评价、年度评估,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强化结果应用,评估结果纳入对各部门营商环境考核。
附件:
2.2024年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对接清单(第一批)
3.电子证照重点推广应用清单
附件2:
2024年政务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对接清单(第一批)
序号 |
部门名称 |
业务系统名称 |
系统类型 |
1 |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系统 |
省建 |
2 |
省发展改革委 |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同办公系统 |
省建 |
3 |
省公安厅 |
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 |
省建 |
4 |
山西省实有人口信息系统 |
省建 |
|
5 |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
国垂 |
|
6 |
省民政厅 |
全国民政政务信息系统 |
国垂 |
7 |
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 |
国垂 |
|
8 |
山西省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 |
省建 |
|
9 |
省司法厅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行政审批管理系统) |
省建 |
10 |
省财政厅 |
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
国垂 |
11 |
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 |
国垂 |
|
12 |
省人社厅 |
山西数字人社一体化平台 |
省建 |
13 |
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信息管理系统 |
省建 |
|
14 |
全国养老保险统筹信息系统 |
国垂 |
|
15 |
省自然资源厅 |
山西省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三级联办在线服务平台 |
省建 |
16 |
省生态环境厅 |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国垂 |
17 |
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 |
国垂 |
|
18 |
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
国垂 |
|
19 |
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 |
国垂 |
|
20 |
省住建厅 |
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 |
省建 |
21 |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类人员审批系统 |
省建 |
|
22 |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
国垂 |
|
23 |
省交通厅 |
山西运政城市客运综合管理系统 |
省建 |
24 |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审批和监察平台 |
省建 |
|
25 |
山西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 |
省建 |
|
26 |
山西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
省建 |
|
27 |
省农业农村厅 |
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 |
国垂 |
28 |
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 |
国垂 |
|
29 |
农业部种子管理平台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 |
国垂 |
|
30 |
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 |
国垂 |
|
31 |
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 |
国垂 |
|
32 |
省文旅厅 |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
国垂 |
33 |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
国垂 |
|
34 |
省卫健委 |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协同办公系统 |
省建 |
35 |
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 |
国垂 |
|
36 |
山西省妇幼健康信息管理服务平台 |
省建 |
|
37 |
省市场监管局 |
企业开办全程网办平台 |
省建 |
38 |
山西省食品监管信息化平台 |
省建 |
|
39 |
山西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
省建 |
|
40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国垂 |
|
41 |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信息化系统 |
省建 |
|
42 |
山西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 |
省建 |
|
43 |
省体育局 |
国家体育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国垂 |
44 |
省能源局及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
网上国网运管平台 |
国垂 |
45 |
省医保局 |
山西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
省建 |
46 |
省药监局 |
医疗器械地方行政许可(备案)信息系统 |
国垂 |
47 |
药品业务应用管理系统 |
国垂 |
|
48 |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网络信息系统 |
国垂 |
|
49 |
药品信息采集平台客户端 |
国垂 |
|
50 |
省残联 |
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 |
国垂 |
51 |
省气象局 |
中国气象局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
省建 |
52 |
省税务局 |
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 |
国垂 |
53 |
省消防救援总队 |
消防监督管理系统 |
国垂 |
54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
国垂 |
|
55 |
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系统 |
国垂 |
|
56 |
省烟草局 |
烟草行业专卖管理系统 |
国垂 |
57 |
太原海关 |
互联网+海关 |
国垂 |
58 |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
国垂 |
附件3:
电子证照重点推广应用清单
序号 |
证照类型名称 |
主管部门 |
1 |
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省发展改革委 |
2 |
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 |
省工信厅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 |
省工信厅 |
4 |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
省交通厅 |
5 |
船舶营业运输证 |
省交通厅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省交通厅 |
7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
省交通厅 |
8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省交通厅 |
9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省交通厅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
省交通厅 |
11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
省交通厅 |
12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
省交通厅 |
13 |
山西省公交客运经营许可证 |
省交通厅 |
14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省教育厅 |
15 |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
16 |
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 |
省科技厅 |
17 |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
省科技厅 |
18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省林草局 |
19 |
结婚证 |
省民政厅 |
20 |
离婚证 |
省民政厅 |
21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
省民政厅 |
22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省民政厅 |
23 |
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
省农业农村厅 |
24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省农业农村厅 |
25 |
肥料登记证 |
省农业农村厅 |
26 |
渔业捕捞许可证 |
省农业农村厅 |
27 |
兽药生产许可证书 |
省农业农村厅 |
28 |
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
省农业农村厅 |
29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省农业农村厅 |
30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省农业农村厅 |
3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证书 |
省农业农村厅 |
32 |
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省农业农村厅 |
33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省农业农村厅 |
34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省人社厅 |
35 |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
省人社厅 |
36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省人社厅 |
37 |
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明 |
省人社厅 |
38 |
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
省人社厅 |
39 |
就业创业证 |
省人社厅 |
40 |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省商务厅 |
41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省商务厅 |
42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
省商务厅 |
43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
省商务厅 |
44 |
排污许可证 |
省生态环境厅 |
45 |
辐射安全许可证 |
省生态环境厅 |
46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省生态环境厅 |
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省公安厅 |
48 |
居民户口簿 |
省公安厅 |
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
省公安厅 |
5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省公安厅 |
51 |
往来港澳通行证 |
省公安厅 |
52 |
居住证 |
省公安厅 |
53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
省公安厅 |
54 |
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 |
省公安厅 |
55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省新闻出版局 |
56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省市场监管局 |
57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省市场监管局 |
58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
省市场监管局 |
59 |
营业执照 |
省市场监管局 |
60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省市场监管局 |
61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省市场监管局 |
62 |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
省市场监管局 |
63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 |
省市场监管局 |
64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
省市场监管局 |
65 |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
省市场监管局 |
66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书 |
省市场监管局 |
67 |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 |
省市场监管局 |
68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
省市场监管局 |
69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省市场监管局 |
70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
省水利厅 |
71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证书 |
省水利厅 |
72 |
河道采砂许可证 |
省水利厅 |
73 |
取水许可证 |
省水利厅 |
74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
省司法厅 |
75 |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
省体育局 |
76 |
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
省卫健委 |
77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省卫健委 |
78 |
护士执业证书 |
省卫健委 |
79 |
放射工作人员证 |
省卫健委 |
80 |
出生医学证明 |
省卫健委 |
81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省卫健委 |
82 |
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
省卫健委 |
83 |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
省卫健委 |
84 |
无偿献血证 |
省卫健委 |
85 |
医师执业证书 |
省卫健委 |
86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省卫健委 |
87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省文旅厅 |
88 |
导游证 |
省文旅厅 |
89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省文旅厅 |
90 |
药品生产许可证 |
省药监局 |
91 |
执业药师注册证 |
省药监局 |
92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省药监局 |
93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省药监局 |
94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省药监局 |
95 |
医疗器械注册证 |
省药监局 |
96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
省药监局 |
97 |
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
省药监局 |
98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省药监局 |
99 |
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 |
省药监局 |
100 |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
省药监局 |
101 |
药品出口销售证明 |
省药监局 |
102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省应急厅 |
103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省应急厅 |
104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省应急厅 |
105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省应急厅 |
106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 |
省应急厅 |
107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
省应急厅 |
108 |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
省应急厅 |
109 |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
省应急厅 |
110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省应急厅 |
111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
省应急厅 |
112 |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
省应急厅 |
113 |
特种作业操作证 |
省应急厅 |
114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
省住建厅 |
115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
省住建厅 |
1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省住建厅 |
11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省住建厅 |
118 |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 |
省住建厅 |
119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省住建厅 |
120 |
燃气经营许可证 |
省住建厅 |
121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省住建厅 |
122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省住建厅 |
123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
省住建厅 |
124 |
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省住建厅 |
125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省住建厅 |
126 |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
省住建厅 |
127 |
采矿许可证 |
省自然资源厅 |
128 |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
省自然资源厅 |
129 |
不动产权证书 |
省自然资源厅 |
130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省自然资源厅 |
131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省自然资源厅 |
132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
省自然资源厅 |
133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省自然资源厅 |
134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省自然资源厅 |
135 |
测绘作业证 |
省自然资源厅 |
136 |
从事测绘单位甲级资质证书 |
省自然资源厅 |
137 |
从事测绘单位乙级资质证书 |
省自然资源厅 |
138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省自然资源厅 |
139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省自然资源厅 |
140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省委编办 |
141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省财政厅 |
142 |
残疾人证 |
省残联 |
14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省广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