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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2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4-11-25      来源: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2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办、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4]13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和取消下放调整5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忻政发[2024]12号)文件精神,结合忻府区实际,梳理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取消事项不涉及忻府区,下放和委托实施至区级行政审批事项22项,现予以公布。

区直相关部门要结合“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认真做好承接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和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修改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指南和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无缝衔接、承接落实到位。

附:

1.忻府区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审批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12项)

2.忻府区承接市政府决定下放审批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共10项)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相关解读:《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承接下放和调整2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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