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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0-03111 | |
发文字号:忻府扶开发[2020]14号 | 成文时间:2020-06-30 |
发文机关: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 关于对2016年以来“雨露计划”应报未报 贫困学生进行补助的通知 | |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2020-08-07 |
时间:2020-08-07 来源: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
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
关于对2016年以来“雨露计划”应报未报
贫困学生进行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按照省市有关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雨露计划”应补尽补以及“问题清零”要求,经有关乡镇(街道)、村两级对2016年以来“雨露计划”应报未报的5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逐人进行学籍审查、资格审核、信息比对后确认符合“雨露计划”资助条件并进行公示和上报。经我中心审核确认5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符合“雨露计划”资助条件并进行公示。现决定对符合条件的5名贫困学生发放补助资金共计1.4万元。
附件:
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