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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认定忻府区吉祥幼儿园等6所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通知

 时间:2021-11-17      来源:忻府区教育科技局

各民办幼儿园:

  为了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方向,坚持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有效促进学前教育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发展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山西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扶持工作的通知》(晋教基函〔2017〕27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山西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晋教基〔2017〕19号)、忻州市教育局 忻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扶持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17〕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实际情况,经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2021年认定忻府区吉祥幼儿园、佳佳乐幼儿园、欣欣幼儿园、武星萌宝幼儿园、亦霖幼儿园、兰星幼儿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后继续从以下几点扎实开展工作:

  一、加强园所建设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自觉自律,不断加大投入,对照办园标准,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公益性责任。

  二、规范办园行为

  严格按年龄分班并控制班额,使幼儿园与小学招生年龄段自然衔接,托班班额不超过20人;小班班额不得超过25人,中班和混合班班额不得超过30人,大班班额不超过35人。

  着力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育教育工作,坚决遏制幼儿园“小学化”现象,遵循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制定保教工作计划,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育形式,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幼儿园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幼儿园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儿童发展水平,设置科学适宜的课程,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促进幼儿在原有基础上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

  三、加强收费管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按照市教育、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制定的具体保教费标准,报区发改、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并严格执行按等级标准收费。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要面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认真履行承诺事项。要通过公示栏将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凡是没有公示的收费项目一律不能向家长收取。

  四、加强财务管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开经费收支情况,接受政府部门财务审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需用于园所维修改造,补充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等方面。

  五、加强安全管理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重视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阳光户外体育活动,增强孩子机体抵抗疾病的能力,提高身体素质。要时刻关注孩子的饮食卫生工作,让孩子吃得健康安全。严格按照《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中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认真开展好晨检、上报工作和幼儿园免疫接种证明检查工作。加强卫生保健室建设与管理工作,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强化软件管理。

  六、加强过程性管理

  教育、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要通过暗访、检查、调研、举报核查等措施对惠普性民办幼儿园进行过程性监管。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严重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惠普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享受政府对惠普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并在四年内不得再申报惠普性民办幼儿园。对恶意套取、挪用奖补资金的,要取消或收回当年奖补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忻州市忻府区教育科技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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