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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3734 | |
发文字号:忻府政发〔2022〕2号 | 成文时间:2022-01-20 |
发文机关:忻府区行政审批局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布日期:2022-02-17 |
时间:2022-02-17 来源:忻府区行政审批局
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晋政发〔2021〕48号)文件精神,结合忻府区实际,梳理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经梳理,取消事项不涉及忻府区,下放至忻府区11项行政审批事项,现予以公布。
区行政审批部门、区农村农业部门要结合“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承接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同时,要加强宣传解读和督促落实,确保无缝衔接、承接落实到位。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0日
相关文件:【图解】《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