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17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司法局
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忻府区人民政府对第五批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现予以公布:
一、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10个)
忻府区委机要保密局(忻府区国家保密局)
秀容街道办事处
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长征街街道办事处
九原街街道办事处
云中路街道办事处
旭来街街道办事处
桥西街街道办事处
忻口镇人民政府
合索镇人民政府
二、撤销的行政执法主体:(4个)
曹张乡人民政府
高城乡人民政府
阳坡乡人民政府
合索乡人民政府
忻府区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在忻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如发生变化的,由区直各部门及时提请区司法局审查后,在忻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更新。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