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7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应急局
为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提升行政执法威慑力度,切实加强消防安全警示教育,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警示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公布一起消防安全典型执法案例。
典型案例
山西焱煌文化传媒娱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案
2023年7月11日,忻府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山西焱煌文化传媒娱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该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忻府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该生产经营单位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并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