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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认真汲取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10      来源:忻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19年3月21日下午2时48分左右,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78人死亡,566人受伤,其中危重伤员13人,重症伤员66人。为深刻汲取该起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大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4月30日。 

  二、大检查重点范围 

  第一类:本辖区(行业)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 

  第二类:民爆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第三类:小型乙炔气、甲醇等易燃易爆生产经营企业和企业内部设置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矿山使用的炸药等。 

  第四类:加油加气站点和油气长输管线。 

  第五类: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危险货物堆场、危险品(仓库)罐区、燃气罐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装卸以及道路危化品运输管理。 

  三、大检查重点内容 

  (一)共性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情况;安全投入保障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制度建立及履行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分级、分类、分专业辨识管控安全风险及告知情况;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重大危险源辨识、登记、建档和自动化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 

  5.作业环节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检维修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安全措施和现场监控情况。 

  6.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级教育开展情况;对承包商、外来作业人员和外来参观检查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个性重点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开展自查自整工作情况。 

  2.化工安全仪表系统专项整治完成情况。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制落实情况。 

  4.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实情况。 

  5.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情况。 

  6.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是否正常投入使用。 

  7.试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试生产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8.企业检维修作业,是否制定作业方案及应急预案,停产企业复工复产是否制定复产方案及应急预案。 

  9.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10.企业下水管网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11.厂区周边车辆滞留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12.企业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发放情况;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车辆、人员资质查验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1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14.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建立出入库及流向登记台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仓库是否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库内拆箱情况。 

  15.烟花爆竹零售店是否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超范围存放、经营。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重点检查内容: 

  1.车辆日检、例检情况。 

  2.驾驶员、押运员取得专业资质情况。 

  3.对驾驶员、押运员开展驾驶技能、安全意识的教育培训情况。 

  4.落实运输车辆和驾驶人的4G动态监控情况。 

  5.车辆维护保养检测检验和随车安全设施(三角木、防滑链、灭火器、三角警示标志牌、随车动态监控装置、危化车辆标志顶灯、危化车辆警示标志牌等)情况。 

  6.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性情况。 

  四、职责分工 

  (一)交通运输部门:一是全力抓好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排查和隐患整治工作。要将库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排队等候拥堵作为重大风险,专题研究防范和应对措施,对排队等候装卸超过5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要指定专门的疏散停车区域,对排队等候装卸超过8辆的要落实企业、交警共同巡查机制,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二是负责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严厉整治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无证经营、包而不管、以包代管、违法挂靠、违规转载等非法运输危化品行为;要严格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对不再具备条件的,要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要严肃查处托运人不向承运人说明所托运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以及发生危险情况的应急处置措施等行为。三是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二)公安、交通、发改、工信、供热供气、环保、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认真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公安部门:负责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管理,严格管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路线。严查严纠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公路隧道内违法变道、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储存、销售、购买、使用等情况开展安全检查,要按政府统一部署,落实巡查责任。 

  供热供气管理部门:负责燃气建设项目监管,加强对瓶装燃气经营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经营和向无证经营单位转供燃气的行为,坚决取缔不合格液化气站;要抓好以燃气管道、餐饮业等场所燃气设施、重大危险源等安全隐患为重点的城镇燃气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关闭和长期停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处置生产装置、管线和储存罐区内残留的危险化学品。调查处理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同时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进行监测。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储存)民爆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和使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企业要制定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不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和自我防护能力。 

  发改部门:负责组织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依法查处。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相关安全附件开展安全检查。 

  工信部门:负责对成品油油库、加油站点的安全检查,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消防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其他相关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全面安全大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确保生产安全。 

  (三)各企业要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通知要求,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并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四)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属地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是必须全力抓好的一件大事。各乡镇(办)、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迅速部署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紧紧扭住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突出生产、经营重点区域,突出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等重点环节,突出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品种,以及在关闭和长期停产期间未及时、有效处置残留在装置、管线、罐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拟搬迁改造等重点企业。从严整治无资质车辆运载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条件,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停靠,驾驶人、押运人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格,非法改装、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从严整治,依法查处。相关单位可采取联合检查、部门检查的方式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对一般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停产停业,并依法实施关闭。要对存在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实施处罚、追究责任。要对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做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完善措施,加强应急。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科学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准确报送安全工作信息,确保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和紧急事件,能科学、有效地处置和应对。 

  请各相关部门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办将适时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开展督查。 

                    

                              忻府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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