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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5186 | |
发文字号:忻府政办发〔2022〕10号 | 成文时间:2022-05-06 |
发文机关: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府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日期:2022-05-12 |
时间:2022-05-12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忻府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忻府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确保防洪安全。2018年7月23日印发的《忻府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忻府政秘发〔2018〕74号)同时废止。
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忻府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新理念,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全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忻州市忻府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忻府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方案》《忻府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1.3 编制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坚决守住山洪灾害防御安全底线。
坚持以防为主。坚持日常防治和应急处置相结合、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加强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工作体系,夯实防御基础,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坚持风险防控。围绕山洪灾害防御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实现从减少山洪灾害损失向减轻山洪灾害风险转变,全力防范化解山洪灾害风险。
坚持协调联动。坚持基层地方政府为山洪灾害防御主体,强化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指导和基层组织作用,形成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合力。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山洪灾害防治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2.基本情况
忻府区位于东经112°17′— 112°58′与北纬38°13′— 38°41′之间。北、西、南三面环山,分别与原平、宁武、静乐隔山相望,东部地势平坦,与定襄县接壤。总面积1987.1平方公里,分石山区、土石山区、丘陵区、平原区4大类。其中:山区面积905平方公里,占45.5%,丘陵区面积358.1平方公里,占18%,平原区面积724平方公里,占36.5%。
辖区内地形西高东低,自然坡降为4/1000;南高北低,自然坡降为8/1000。西南两面为山地、丘陵,东面为忻定盆地,北面金银山把盆地分割成奇村宽谷和滹沱河阶地两部分。属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年平均蒸发量为1600㎜,年平均气温8.6℃,无霜期150天以上,最大冻土层达120厘米。多年平均降水量为445㎜,降水在年内分配极为不均,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占年降水量的70%以上,强度大,时间长,易形成洪涝灾害。
全区辖7个街道、8个镇、3个乡,即:秀容街道、新建路街道、长征街街道、云中路街道、旭来街街道、九原街街道、桥西街街道、奇村镇、三交镇、庄磨镇、合索镇、忻口镇、豆罗镇、西张镇、董村镇、兰村乡、北义井乡、东楼乡;234个行政村,34个城市社区居委会。2020年全区总人口57.71万人,其中乡村人口19.27万人,占33.39%。
境内主要河流有4条:滹沱河、牧马河、北云中河、南云中河,水库4座,其中:中型水库3座(米家寨水库、双乳山水库、西岁兴水库),小(1)型水库1座(北村水库)。流域面积20km2以上山洪沟道22条。
全区山洪灾害防治区总面积为1186km2(见附图1-1),一般防治区面积为454km2,重点防治区面积为732km2,分属23个小流域(见附图1-2,附表1-1,1-2,1-3)。涉及3个街道、7个镇、1个乡,即:秀容街道、九原街街道、桥西街街道、奇村镇、三交镇、庄磨镇、合索镇、豆罗镇、西张镇、董村镇、兰村乡的90个行政村和1座小型水库,人口约7.79万人,面积和人口分别占全区国土总面积和总人口的59.7%和13.6%。
设有水雨情监测站点178个,其中简易雨量站159个、自动雨量站15个、自动水位站2个、自动雨量水位站2个(见附图1-3,附表4-1,4-2,4-3)。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忻府区山洪灾害防治防御工作纳入忻府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常规工作。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总 指 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 指 挥:区人武部部长
区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常务副指挥:区应急局局长、区水利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监测信息组、转移安置组、调度保障组、新闻报道组、抢险救灾组5个责任组,20个成员单位。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
(一)监测信息组(由5个部门组成)
组 长:区水利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站、区水利局、区气象局、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
主要职责:负责气象信息、雨情、水情、工情等的监测。及时分析和研判可能出现的险情,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转移安置组(由5个部门组成)
组 长: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民政局、市公安局忻府分局、区财政局、区教科局、区交通运输局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组织工作,负责动员到户到人,将应转移人员一个不漏地全部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三)调度保障组(由9个部门组成)
组 长:区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员单位: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供电公司、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林业局
主要职责: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物资、车辆以及医疗卫生、保险理赔等保障性工作。险情发生时,保障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及时到位。
(四)新闻报道组(由2个部门组成)
组 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
主要职责:发布经区防指审核后的险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涉及政治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险情、灾情信息,需征求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的意见或按区委宣传部授权意见,方可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五)抢险救灾组(由2个部门组成)
组 长:区人武部部长
成 员:区人武部、区应急局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工程设施的抢修,协助转移安置组进行群众的安全转移。
(详见附图2,附表2-1,2-2,2-3,2-4)
4.监测预警
4.1监测信息收集、整理、上报
水雨情监测信息来源主要有四种方式:
一是监测预警平台接收。24小时监测接收全区15个自动雨量站、2个自动雨量水位站、2个自动水位站的实时水雨情信息。
二是人工收集。全区159个简易雨量站的水雨情信息,当达到准备转移条件时,由各村站点负责人报送乡镇(街道)值班室,乡镇(街道)及时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汛期(7月15日~8月15日)每日8时实行零报告制度。
三是气象、水文部门共享发布的气象信息和水雨情信息。
四是中小型水库、河道、山洪沟道的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
4.2预警级别
山洪灾害预警级别分两级: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信息和水雨工情监测信息,经过会商研判,综合判定,确定预警的级别、范围等。
准备转移:当我区山洪灾害防治区的23个小流域某时段暴雨量达到该流域设计频率为10%的暴雨时,此值为该流域的成灾雨量,即为该流域的准备转移预警指标。此为预警的基本指标,实时预警指令需依据基本指标综合确定。
当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息时,即为预警区域准备转移预警指令。
立即转移:当我区山洪灾害防治区的23个小流域某时段暴雨量达到该流域设计频率为5%的暴雨时,此值为该流域的立即转移预警指标。
当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息时,即为预警区域立即转移预警指令。
当前期影响雨量超过土壤最大持水量IM值的70%时,不同时段准备转移或立即转移的预警成灾雨量在基本指标基础上扣减10~25mm。
忻府区山洪灾害预警准备转移指标
序号 |
小流域名称 |
行政村名称 |
准备转移指标 |
||||
1h |
3h |
6h |
12h |
24h |
|||
1 |
寨阳河 |
蒲阁寨(固庄、下柏色、上柏色)、阳坡(赤水、高庄、大南陌)、寨底(孙家沟、王家沟、魏家沟) |
47.4 |
58.9 |
73.6 |
90.7 |
109.8 |
2 |
横河 |
寺坪(窑宽、解家庄、横河) |
47.4 |
58.9 |
73.6 |
90.7 |
109.8 |
3 |
白马河 |
鱼龙沟(面高石、曹家村)、杨胡 |
47.9 |
58.2 |
72.7 |
89.6 |
112.2 |
4 |
合索河 |
西杨庄(下闹峪)、作头、南合索、北合索 |
44.1 |
52.3 |
64.2 |
74.7 |
86.9 |
5 |
陀罗河 |
陀罗(黄龙王沟)、北合索(水泉沟) |
44.4 |
52.5 |
64.8 |
75.4 |
86.7 |
6 |
淘金河 |
神头(李家垴、下庄)、会里(西会、上沟)、张村 |
44.0 |
52.1 |
64.1 |
74.1 |
86.6 |
7 |
南河 |
团峪沟(西观、罗家会) |
48.0 |
56.7 |
70.0 |
81.4 |
93.5 |
8 |
马川河 |
北冯(罗家社、碾沟、泉水沟、南冯)、付家庄(张盛)、于家沟(下水马、观里) |
48.7 |
57.6 |
71.1 |
84.1 |
97.2 |
9 |
马圈沟 |
峪口(上马圈、横山、岭底) |
58.3 |
64.5 |
80.6 |
95.3 |
101.5 |
10 |
三交河 |
固村(高观、田家堰)、上寺(龙兴)、南陀罗沟、官庄、三交(后三交) |
44.4 |
52.5 |
64.8 |
75.4 |
86.7 |
11 |
平社河 |
平社、太河、田庄(南河)、路村、南窑头、下曹庄、上曹庄、下冯、峪子 |
42.3 |
51.2 |
62.7 |
72.5 |
84.9 |
12 |
双海沟 |
后野峪(野峪、芦泉、山应梁、双海)、南张村、北堡(南堡) |
43.9 |
52.1 |
64.1 |
74.2 |
84.6 |
13 |
班庄河 |
关城(徐凹)、杨家沟、东村、麻会、班庄、刘沟、高铺、辛曲 |
42.3 |
51.2 |
62.7 |
72.5 |
84.9 |
14 |
西沟 |
清泉、上佐、下佐、苏村(寨上)、白石(南沟) |
43.9 |
52.1 |
64.1 |
74.2 |
84.6 |
15 |
石梯沟 |
岩峰、鸦儿坑、韩岩、水峪、东张(元家山、小南沟) |
42.3 |
51.2 |
62.7 |
72.5 |
84.9 |
16 |
田村河 |
王要(亩坪)、河习头(甄家庄)、西王(石圪迭)、钱塘沟、依堤、烟村、下社、田村、张野(北村) |
44.0 |
52.1 |
64.1 |
74.1 |
86.6 |
17 |
兰村河 |
温家山(肖家峪、南梁)、兰村、北场、南呼延、大王村、小王村、西曲 |
44.0 |
52.1 |
64.1 |
74.1 |
86.6 |
18 |
塔习沟 |
小塔习(大塔习、娄子沟) |
48.0 |
56.7 |
70.0 |
81.4 |
93.5 |
19 |
大沟 |
北社(大沟、园子梁) |
42.3 |
51.2 |
62.7 |
72.5 |
84.9 |
20 |
城东南边山口 |
兴旺庄、刘家山、肖家山、白家山、武家山、定兴寨 |
42.3 |
51.2 |
62.7 |
72.5 |
84.9 |
21 |
金山西边山口 |
刘家庄(张家窑)、东柴家庄、蔚野、南高 |
47.4 |
58.9 |
73.6 |
90.7 |
109.8 |
22 |
城西北边山口 |
北合索(水头沟)、温村(田家窑)、孙家湾、苗庄、西呼延(西沟) |
44.4 |
52.5 |
64.8 |
75.4 |
86.7 |
23 |
寺坪上游边山 |
安社、上沙沟、后河堡(下沙沟、宽滩)、柴家庄(马四河、何家庄、花果沟)、寺坪 |
47.4 |
58.9 |
73.6 |
90.7 |
109.8 |
|
合计 |
90(153) |
|
|
|
|
|
忻府区山洪灾害预警立即转移指标
序号 |
小流域名称 |
行政村名称 |
立即转移指标 |
||||
1h |
3h |
6h |
12h |
24h |
|||
1 |
寨阳河 |
蒲阁寨(固庄、下柏色、上柏色)、阳坡(赤水、高庄、大南陌)、寨底(孙家沟、王家沟、魏家沟) |
60.3 |
72.6 |
90.3 |
111.0 |
131.3 |
2 |
横河 |
寺坪(窑宽、解家庄、横河) |
60.3 |
72.6 |
90.3 |
111.0 |
131.3 |
3 |
白马河 |
鱼龙沟(面高石、曹家村)、杨胡 |
63.8 |
76.3 |
94.2 |
111.3 |
129.2 |
4 |
合索河 |
西杨庄(下闹峪)、作头、南合索、北合索 |
51.6 |
60.6 |
72.4 |
85.5 |
102.9 |
5 |
陀罗河 |
陀罗(黄龙王沟)、北合索(水泉沟) |
53.1 |
63.5 |
77.8 |
91.9 |
106.3 |
6 |
淘金河 |
神头(李家垴、下庄)、会里(西会、上沟)、张村 |
53.8 |
63.5 |
77.2 |
89.6 |
103.4 |
7 |
南河 |
团峪沟(西观、罗家会) |
55.7 |
66.6 |
81.8 |
96.6 |
111.1 |
8 |
马川河 |
北冯(罗家社、碾沟、泉水沟、南冯)、付家庄(张盛)、于家沟(下水马、观里) |
58.2 |
69.6 |
85.7 |
101.2 |
115.9 |
9 |
马圈沟 |
峪口(上马圈、横山、岭底) |
76.7 |
81.6 |
101.6 |
118.1 |
125.0 |
10 |
三交河 |
固村(高观、田家堰)、上寺(龙兴)、南陀罗沟、官庄、三交(后三交) |
52.7 |
61.8 |
74.9 |
87.3 |
101.0 |
11 |
平社河 |
平社、太河、田庄(南河)、路村、南窑头、下曹庄、上曹庄、下冯、峪子 |
51.5 |
61.6 |
76.8 |
83.9 |
97.5 |
12 |
双海沟 |
后野峪(野峪、芦泉、山应梁、双海)、南张村、北堡(南堡) |
51.3 |
60.3 |
71.8 |
83.5 |
94.3 |
13 |
班庄河 |
关城(徐凹)、杨家沟、东村、麻会、班庄、刘沟、高铺、辛曲 |
51.5 |
61.6 |
76.8 |
83.9 |
97.5 |
14 |
西沟 |
清泉、上佐、下佐、苏村(寨上)、白石(南沟) |
51.3 |
60.3 |
71.8 |
83.5 |
94.3 |
15 |
石梯沟 |
岩峰、鸦儿坑、韩岩、水峪、东张(元家山、小南沟) |
51.5 |
61.6 |
76.8 |
83.9 |
97.5 |
16 |
田村河 |
王要(亩坪)、河习头(甄家庄)、西王(石圪迭)、钱塘沟、依堤、烟村、下社、田村、张野(北村) |
53.8 |
63.5 |
77.2 |
89.6 |
103.4 |
17 |
兰村河 |
温家山(肖家峪、南梁)、兰村、北场、南呼延、大王村、小王村、西曲 |
53.8 |
63.5 |
77.2 |
89.6 |
103.4 |
18 |
塔习沟 |
小塔习(大塔习、娄子沟) |
55.7 |
66.6 |
81.8 |
96.6 |
111.1 |
19 |
大沟 |
北社(大沟、园子梁) |
51.5 |
61.6 |
76.8 |
83.9 |
97.5 |
20 |
城东南边山口 |
兴旺庄、刘家山、肖家山、白家山、武家山、定兴寨 |
51.5 |
61.6 |
76.8 |
83.9 |
97.5 |
21 |
金山西边山口 |
刘家庄(张家窑)、东柴家庄、蔚野、南高 |
60.3 |
72.6 |
90.3 |
111.0 |
131.3 |
22 |
城西北边山口 |
北合索(水头沟)、温村(田家窑)、孙家湾、苗庄、西呼延(西沟) |
53.1 |
63.5 |
77.8 |
91.9 |
106.3 |
23 |
寺坪上游边山 |
安社、上沙沟、后河堡(下沙沟、宽滩)、柴家庄(马四河、何家庄、花果沟)、寺坪 |
60.3 |
72.6 |
90.3 |
111.0 |
131.3 |
|
合计 |
90(153) |
|
|
|
|
|
4.3预警指令的签发及发布方式
准备转移预警指令(除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息外)经区防指组织会商后,由防指常务副指挥签发。
立即转移预警指令(除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息外)经区防指组织会商后,由防指总指挥签发。
经签发的预警指令,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通过预警系统和电视、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有关乡镇(街道),有关乡镇(街道)立即通知有关村(居)委会、村民小组。
4.4预警程序
发布程序分一般情况和紧急情况:
(1)一般情况下,按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紧急情况下(包括接收到区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可直接向本村(村民小组)发布预警信号并组织转移、撤离,同时报告乡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乡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立即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4.5预警响应
4.5.1准备转移
由区防指副总指挥主持会商,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针对防御工作做出部署。
(1)监测信息组:加强雨水情变化的观测,加密各工情点的监测巡查。随时掌握各种汛情,及时研判,并将最新信息上报区防指。
(2)调度保障组:根据预警范围准备必需救灾物资,随时待命。
(3)转移安置组: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做好转移准备工作的同时,成员单位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负责人立即奔赴可能发生山洪灾害区域,督促指导转移准备工作。
(4)新闻报道组:听从指挥部命令,及时发布雨情以及撤离等指令。
(5)抢险救灾组:应急抢险队员集结待命,听从指挥部命令出发抢险。
(6)区防办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将汛情、灾情、抢险措施等上报区委区政府、市防办。
4.5.2立即转移
区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部署防御工作。
(1)监测信息组:密切关注汛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预测预报。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将最新信息及时上报区防指,区防指将信息通报有关乡镇(街道),经分析后报区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利于领导指挥决策。
(2)调度保障组:将转移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和抢险救灾物资及时运达受灾地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不受影响和抢险救灾的顺利进行。
(3)转移安置组:区、乡、村的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转移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组织工作,负责动员到户到人,将应转移人员一个不漏地安全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当山洪灾害防治区的村庄受山洪威胁区的人员全部转移安置后,区气象部门预报暴雨仍将持续,现场观测水位持续上涨,威胁转移安置点的安全时,应立即将安置点的群众转移到备用安置点,并立即报告区防指,做好再次转移的准备工作。
(4)新闻报道组:发布撤离警报,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撤离的信息,及时报道山洪发展及抗洪措施。
(5)抢险救灾组:应急抢险队在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受灾区域,进行抢险救灾,将损失减少到最低。
(6)由区防指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赴一线指导工作。
(7)区防办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将汛情、灾情、抢险措施等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防办。
4.6预警解除
根据天气预报和水雨情的变化情况,区防指会商后,可以决定宣布解除预警。
5.保障措施
汛前,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上报,限期整改,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1)物资保障
物资部门汛前需准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当灾害发生后及时将救灾、抢险物资运抵受灾区域。
(2)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要保证防洪工程的电力供应。优先保障抢险、排涝、救灾的应急用电调配和电力供应。
(3)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安全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4)通讯保障
工信部门要协调通讯部门做好山洪灾害发生时通信保障工作。根据险情需要,协调调度通讯运营企业的应急通信设施。
(5)医疗卫生保障
医疗卫生部门要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当灾害发生后,组织卫生力量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并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害发生区疫情与防治信息。
6.宣传、培训及演练
6.1宣传
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互联网、乡村集会以及宣传栏、宣传册、挂图、明白卡、墙报、标语、微信、抖音等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山洪灾害防御知识、防御常识及防御预案的主要内容,使危险区的群众对转移责任人、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点等重要信息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6.2培训
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要对受山洪灾害威胁地区的干部群众进行全方位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群众掌握防范应对山洪灾害的预防、避险、救灾等知识,保证每个村民了解危险区、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点等。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6.3演练
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民小组,要按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区、乡、村、村民小组举行山洪灾害防御演练。演练内容包括应急响应、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后勤保障等,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及时修订预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基层一线群防群测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7.附则
本预案适用于忻府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忻府区人民政府审批,报忻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忻府区防办每年对本预案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完善修改。
本预案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本预案与《忻府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相冲突时,按照《忻府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