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8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气象局
一、发文背景
2019年12月16日印发的《忻府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忻府政办发〔2019〕65号)存在气象灾害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能变更,分级响应启动签署事项变动,《忻府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标准》调整。为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水平,最大限度地减灾避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加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现废止原文件,同时新修订《忻府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对管理水平,建立高效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编制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以人为本、科学减灾。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气象条例》《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山西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忻州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忻府区区域内的暴雨、暴雪、强对流、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气象干旱、霜冻、大雾等引发的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洪涝、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道路结冰、重污染等灾害的处置,适用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忻府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由6部分组成,具体分别为总则、指挥体系、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
(1)第一部分总则。主要规定了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等。
(2)第二部分指挥体系。确定了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组织体系及组成,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及分工。
(3)第三部分应急响应。明确了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工作、信息报告、分析研判、分级响应、应急值守工作。
(4)第四部分后期处置。明确了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的善后处置开展工作。
(5)第五部分保障措施。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类重大气象灾害的风险普查和评估分析,做好应对气象灾害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做好安全保卫、交通运输、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6)第六部分附则。给出《忻府区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的相关名词术语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