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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05-28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一、发文背景 

  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村生产力的重要基础,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智能化,给农业现代化插上科技的翅膀。李克强总理强调,要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加快我国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保持较快发展态势。2017年全国农机总动力达到9.88亿千瓦,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过66%,规模以上农机企业发展到2500多家。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农机生产大国和使用大国,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到主要依靠机械动力的历史性转变。 

  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对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农机和农艺融合不够、适宜机械化的基础条件建设滞后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待解决。要破解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加大工作力度,出台更多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 

  顺应发展要求,国务院于2018年12月21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行动指南。 

  二、主要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9〕22 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9〕28号)文件精神,我区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全文共分八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指导思想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创新改革,实现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目标各项指标的拟定,依据省、市目标并结合了我区实际情况,整体保持在全省中上、全市领先水平。 

  第二部分,加快推动农机装备转型升级。主要从加强农机市场培育、农机质量监管方面提出。 

  第三部分,着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聚焦主要农作物玉米生产的关键环节和机械化薄弱环节,实施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创建一批率先实现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示范乡镇(街道);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在设施农业方面、在畜牧养殖方面、辣椒产业方面、林果业方面引进先进机具、完善协作机制,推出区域化、标准化的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构建高效特色农业生产技术体系。 

  第四部分,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包括: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机械化有机旱作农业、推动智慧农机示范应用、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提高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能力等六部分内容。 

  第五部分,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鼓励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创新发展,促进农机服务提档升级。 

  第六部分,加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宜机化”建设,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 

  第七部分,加强农机人才培养。加强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力度。 

  第八部分,保障措施。建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牵头的区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发挥政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中的引导作用,促进与市场良性互动。 

  相关文件:《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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