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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忻府区河道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报告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0-07-08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水利局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对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是深化水利改革、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河流和水库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实施河湖生态文明建设与保护的重要前提条件。加强河流和水库工程管理,对于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策依据 

  山西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晋河办〔2018〕4号),山西省水利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晋水河湖〔2020〕10号),忻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忻河办发〔2019〕1号)。 

  三、主要内容 

  一是完成了我区境内1条省管河流(滹沱河)、3条市管河流(南云中河、北云中河、牧马河)、流域面积50km2以上的12条区管河流(平社河、班庄河、马川沟、南河、三交河、蔚野场河、牧北总排渠、寨阳河、横河、马圈沟、云北排水渠、城市排水渠)的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并进行了公告,完成了4座水库(米家寨、双乳山、西岁兴、北村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并进行了公告。 

  二是要将河道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作为今后加强、规范河道和水库管理的重要决策依据,将划定的河道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作为各类涉水活动的控制红线,推进和强化涉水前置审批管理。 

  三是要积极推进划界成果的转化应用,开展河道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土地调查、边界确权、土地发证和界桩设置工作。 

  四是要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河道巡查及联动执法机制,巩固河道和水库工程确权划界成果,恢复、维护河流自然生态空间,构建形成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效果明显的河道和水库工程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我区河道和水库工程管理质量和水平。 

 

 

  相关文件: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府区河道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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