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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8-08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实施方案

  各股、所:

  为深刻吸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当前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为坚决守住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按照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忻市监发〔2019〕53号)和《关于开展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忻市监发〔2019〕59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风险高、可能出现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工业产品在全区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和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行业自律行为。要把守住安全底线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首要职责,当好安全底线的守护者,以有效的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成立领导组织机构

  1.组  长:赵引平

  常务副组长: 孟韶中

  副组长:刘金泉、王俊平、常晓昱、郭永春、孙文凯、安彩云

  成  员:白艳卿、任建利、刘俊涛、孙普新、付宝亮、

  杨建峰、孙跃武、郝建飞、白志荣、党志强、杨海江、张润新、陈小东、刘建光、董云富、张治国、付俊文、郭星艾、马永旺、秦培根、王广生、姜俊明、张仁红、张敬荣、马丑花、葛丽花、董建平、刘卫中、罗慧娜、孙利生、胡新春、刘晓斌、郝成鸿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认证监管股,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办公室主任:田利婵

  成      员:焦晓颖

  三、成立七个专项检查大队

  (1)第一检查大队:分管领导:孟韶中

  第一组:组长:白志荣

  成  员:兰村所全体人员、知识产权保护发展和运用促进股全体人员。负责兰村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第二组:组长:刘建光

  成  员:豆罗所体全体人员、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市场交易监督管理股全体人员。负责豆罗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2)第二检查大队:分管领导:刘金泉

  第一组:组长:孙普新

  成  员:秀容所全体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全体人员。负责秀容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第二组:组长:郝建飞

  成  员:西张所全体人员、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全体人员。负责西张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第三组:组长:孙耀武

  成  员:董村所全体人员、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全体人员。负责董村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3)第三检查大队:分管领导:王俊平

  第一组:组长:董云富

  成  员:东楼所全体人员、化妆品监督管理股全体人员。负责东楼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第二组:组长:张治国

  成  员:北义井乡全体人员、价格监督管理股全体人员。负责北义井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4)第四检查大队:分管领导:常晓昱

  第一组:组长:刘俊涛

  成  员:新建路所全体人员、标准化股全体人员.负责新建路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第二组:组长:杨海江

  成  员:播明所全体人员、食品安全协调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全体人员。负责播明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5)第五检查大队:分管领导:郭永春

  第一组:组长:付宝亮

  成  员:和平街所全体人员、信用监督管理股全体人员。负责和平街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第二组:组长:张润新

  成  员:奇村所全体人员、广告监督管理股全体人员。负责奇村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6)第六检查大队:分管领导:孙文凯

  第一组:组长:任建利

  成  员:长征街所全体人员、药品监督管理股全体人员。负责长征街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第二组:组长:陈小东

  成  员:合索所全体人员、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股全体人员。负责合索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7)第七检查大队:分管领导:安彩云

  第一组:组长:白艳卿

  成  员:秦城所全体人员、计量股全体人员。负责秦城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第二组:组长:杨建峰

  成  员:解原所全体人员、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全体人员。负责解原所辖区内的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四、工作措施

  各管理所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对辖区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要以危险化学品、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消防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为重点产品。

  (一)督促生产、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持证企业要按照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内容开展全面自查,履行责任义务,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制度进行梳理,对销售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全面整改,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产品进入市场。

  (二)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

  1、许可证管理企业

  对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开展全覆盖的生产条件检查。

  (1)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控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进了原材料、半成品及出厂检验,出厂检验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具备必备生产设备、检验和计量设备;需要法定资质的岗位,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采购原辅材料、零部件及外协加工项目的质量控制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和记录;重要工序设置了关键质量控制点,并制定控制程序:是否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并按规定进行包装和标识。

  (3)食品相关产品,重点是食品包装用纸制品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使用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必备生产、检验设备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实施细则要求;是否使用废旧原辅材料,是否对原辅材料进行入库登记、检验或验证;是否对产品出厂检验并建立销售记录: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获证产品外的单元及产品,是否存在人流物流交叉污染及不同卫生要求的产品在同一生产区域进行混合,并存在可能对获证产品造成污染的隐患。 排除食品接触用纸制品风险隐患。

  (4)电线电缆销售主体,各组对电线电缆销售主体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关注“打折”电缆问题,要通过合同、进货台账、销售台账等,检查是否存在销售“打折”电缆的情况。

  2、强制性产品认证企业

  消防产品、电线电缆等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重点检查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认证证书注销、撤销或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加大对获证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依规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协调和督促认证机构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对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3、重点产品生产企业

  (1)防爆电气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质量控制是否到位、是否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检验设备是否依法鉴定或校准,是否按标准规定进行出厂检验,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的违法行为。

  (2)烟花爆竹将药量、燃放性能、产品包装、标志、规格等作为检查重点,加大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等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3)砂轮重点关注硬度、安全加转强度项目。

  (4)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要摸清底数,加大监管力度,对销售“三无”产品和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以及乱用标签标识,误导购买者的经营单位要严厉查处。

  (三)销售经营者,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是否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

  (四)对不能保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认证要求条件的企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对逾期未改正的,或不再从事重点产品生产的企业,要按照相关程序依法撤销其注销其生产许可证证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要对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在质量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无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是生产的红线,也是底线。各管理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市场监督检查的作用,明确工作目标,认真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本次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工业产品专项整治行动。

  (二)明确重点,认真履职。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作用,结合生产许可监督检查情况,多渠道搜集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对生产、流通集中地区加强分析研判,形成定期质量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局。

  (三)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各小组务于每周四将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情况;企业自查问题清单、整改报告、负责风险信息人员名单;食品包装用纸制品检查情况,数据统计等报表报回区局质量认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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