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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14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市委、区委安全生产安排部署工作要求,强力推动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的落实,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三零”单位创建作为重要抓手,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灾害事故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为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现就做好全区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保持对安全生产的敬畏心理,切实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铁的担当尽责,以铁的手腕治患,以铁的心肠问责,以铁的办法治本”,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不断提高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三)深化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落实,按照“五个体系、四项管理、三项制度”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时限,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逐步形成党委政府、部门、乡村、企业、社会等多方力量共抓共建的安全生产新格局。 

  二、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强化依法行政 

  (四)贯彻落实安全法规标准。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研究制定全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措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标准体系。 

  (五)强化监管执法。积极推进我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广应用“互联网十监管十专家”执法,持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严格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六)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安全监管能力建设,通过培养、提拔、引进、公开招聘等方式,提升班子应急管理专业化水平,配足配强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提升安全监管队伍能力和监管执法装备保障水平。 

  三、落实安全生产“543”工作机制,促进本质安全 

  (七)完善五个体系 

  1.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体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忻府区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党委每季、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深入基层或企业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每月不少于1次,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每月不少于2次;制定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完善部门监管责任体系。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和《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忻府区安全监管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通知》(忻府政发〔2020〕8号),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行业领域和环节“共进一步”,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盲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严格制定并落实部门《安全监管办法》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和重点行业领域分类分级监管办法,绘制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张表”,明确每个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监管、部门监管、行业监管、专门监管、属地监管责任,做到谁监管、谁检查、谁负责。 

  3.完善企业主体责任体系。紧盯董事长、总经理、企业实际控制人这一关键少数,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隐患上报制度,强化风险管控、狠抓源头管理、加强警示教育、坚持奖惩并举、规范作业行为,推动企业做到主体责任、基础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有效惩戒失信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完善岗位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从安全生产考核入手,明确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科室以及监管人员需要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和岗位责任考核体系,推动责任落实;健全岗位安全承诺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5.完善应急体系。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和“十项机制”,充分发挥16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的协调调度、督查督办、应急指挥作用,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指挥部运作方式,解决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等重大问题。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区级专职森林消防队伍,推动专职队伍与武警、消防、应急先锋队、民兵、社会救援力量等应急队伍的共练共训共演,提升应急队伍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有效应对事故灾难,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的统筹协调,确保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纵向有效衔接、横向协调配合,区级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区应急救援专项指挥部组织一次应对本行业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规范应急救援快速响应程序,前置应急救援力量。 

  (八)严格四项管理 

  1.严格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本行业、本部门存在的较大及以上风险点底清数明,并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加大督查检查频次和力度,严防风险转化为隐患;督促企业自主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危害辨识,建立风险台账,落实监测、监控、预警等管控措施和企业风险主动报告制度;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及时跟踪整改销号,对不按规定整改重大隐患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严格全员安全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的安全职责;通过采取岗位达标、爱岗敬业、班组建设、培训考试、履责竞赛等形式,引深“知责、履责、尽责”活动,并将开展安全生产“知责履责、失职追责”活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定期对企业员工“知责、履责、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奖优罚劣,并记入本人档案。 

  3.严格安全值班管理。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调度制度,通过电话点名、跟班轮训、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突发事件必须要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以及报送信息不准确、不详实、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网络舆情的监测分析,对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及早获取、快速研判、迅速报告。 

  4.严格安全档案管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将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一图三牌一卡二台账”落实情况、日常检查复查台账、执法文书等资料归档,做实痕迹化管理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企业证照、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承诺书、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日常检查复查、应急预案及演练等资料记入安全档案,推动落实安全管理终身负责制。 

  (九)坚持三项制度 

  1.坚持警示教育制度。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加大警示教育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比重;各重点行业领域要开展警示教育专题活动,铭记血的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的典型案例和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梳理分析,总结原因,召开警示教育会议,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2.坚持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的受理、核查、处理、协调、督办、移送、答复、统计和报告等制度,鼓励群众对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奖励资金在安全经费中列支;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创新举报投诉方式,设置举报专栏,对举报的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核查处理。 

  3.坚持重奖重罚制度。制定落实安全监管干部正向激励机制,对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奖励,建立良好的工作导向;对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事故多发频发等情形的乡镇(街道)、部门及企业的负责人进行通报和约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从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单位和个人的关心,在各类表彰奖励中积极推荐,对未履职尽责,造成严重影响的,按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与工资、奖金挂钩制度,鼓励对不安全行为的举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全员共享安全红利和效益。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排部署,认真落实《区安委办关于印发<忻府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度>的通知》(忻府安办发〔2020〕59号)相关制度,协调推进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作为强化安全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紧盯重点目标任务,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制度措施、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四个清单”,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年度各项工作;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督查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十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全面开展化工园区评估和达标认定工作,有效管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开展涉及剧毒、易燃易爆等特别管控危化品的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行动,凡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停车)、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未装备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顿。 

  道路交通:以“两客一危”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农用机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市场准入,推进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加强对长下坡、桥梁、隧道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整治。 

  非煤矿山:抓实露天开采的高陡边坡和尾矿库排水系统隐患及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采空区治理;开展尾矿库排洪系统专家会诊,全面改善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四办法一标准”,规范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持续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拆危拆违。以桥梁、隧道、高边坡等高危工程为重点,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严厉打击转包、非法分包行为,严防坍塌和高空坠落等事故发生。 

  消防:深化高层建筑、博物馆和文物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物流仓储以及农村地区、“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领域专项整治,推动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建筑、文旅场所、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和打通生命通道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切实降低火灾风险。 

  特种设备、冶金工贸、文化旅游、城镇燃气、民爆、水利、电力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专项整治。 

  五、构建科学高效的灾害防治体系,提升抗灾能力 

  (十二)推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按照省、市、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实施方案,推进我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重点工程”建设,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补齐自然灾害基础防御工程短板,确保年底明显见效。 

  (十三)抓好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建立完善风险监测、会商研判等各项制度,强化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和联防联控。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筑牢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 

  (十四)做好重点灾种防范工作。 

  森林防火: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忻州市特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十二项措施和《忻府区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层层压实防火责任;加大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排查和明查暗访力度,强化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和群防群治措施,加强防火宣传和警示教育,推进移风易俗;强化应急处置,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打早、打小、打了”,严防扩大为重大森林草原火灾。 

  水旱灾害:加强对河道、水库等防洪工程及尾矿库排洪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水旱灾害风险管控,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预报,严格落实群策群防措施。 

  地质灾害:加强对易发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山区和城镇、乡村、社区、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及时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人员撤离避让。 

  地震灾害:加强地震预警,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加固工程和高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做好防震减灾和应急准备工作。 

  气象灾害: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做好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气象灾害风险管控,科学组织人工增雨防雹作业,助力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六、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治理效能 

  (十五)编制实施“十四五”规划。认真编制和实施《忻府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本质安全能力建设规划》,做好国家、省、市、区规划的有序衔接;安排一批化工园区安全整治、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改造、生命线工程和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等重大项目,在产业优化升级的同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十六)推进科技进步。在化工企业继续推进连锁切断装置改造升级;在高危行业领域持续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提高装备现代化水平。 

  (十七)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现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联网。汇聚各部门和社会数据,建设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加快建设上下贯通的应急指挥信息化体系,做好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保障,提升应急响应、指挥决策、救援协调和资源调拨等信息化支撑能力。 

  (十八)推进“三零”单位创建。以“零事故”单位创建为抓手,加强协同联动,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农村、社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加强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基础管理,在创新管理、发现问题、夯实基础、提升本质安全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创建成果。 

  (十九)深化标准化创建。督促企业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反“三违”活动;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要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地下非煤矿山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冶金有色建材等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全部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 

  (二十)全面推行安责险。按照重点推广、整体推进、全面落实的步骤,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行业率先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逐步延伸,全面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十一)强化安全培训。在区委党校开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课程,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推进应急管理部门人员专业化建设,通过调整补充、竞争上岗等方式,优化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素质;对所有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2周的轮训;把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情况,作为对企业检查的重要内容;大力推广和规范网络在线教育,深入推进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二十二)强化专业技术力量支撑。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各部门要建立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专家数量和质量需满足各行业安全监管、防灾减灾和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二十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单位要加强与党报党刊、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沟通联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新媒体要发挥传播和更新速度快的优势,与传统媒体齐唱共鸣,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安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安全宣传阵地,推动企业建设有行业特色的安全体验场馆,提高一线员工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康杯”竞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等主题活动,大力培育安全文化。 

  (二十四)推进安全宣传“七进”常态化。持续打造宣传典型,对已申报的先进典型分类进行经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七进”活动深入开展;统筹安全志愿者服务队伍,开展服务下基层、进社区、进农村等志愿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巩固宣传成果,挖掘先进人物,讲好先进故事,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十五)加强应急先锋队伍建设。发挥应急先锋队的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日常管理、运行调度、物资保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等制度;遇到突发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时,充分快速反应、及时预警;开展本单位日常安全管理,全面检查、滚动排查发现潜在安全风险,督促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七、严格巡查考核和责任追究,推动履职尽责 

  (二十六)加强巡查考核。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主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查准问题短板,督促整改落实,提升考核巡查实效,切实解决制约安全发展的根本问题、重大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采取通报、主流媒体公告等形式公开巡查考核结果,并把巡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十七)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对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到位的,依法依纪严肃问责。对被追究领导责任的党政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级别或重用;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依法进行刑事调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每一起事故都要快查快处,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文件:《忻州市忻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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