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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1-23 大 中 小 来源:忻州市政府
【享受主体】
在山西省境内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中央驻晋单位。
【政策内容】
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申请途径】
经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市工信局逐级审核后上报省工信厅
【申请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十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光盘一份
【政策依据】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数字经济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工信数据办字〔2022〕133号)
【责任部门】
市工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