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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2335 | |
发文字号:忻府扶开发〔2021〕6号 | 成文时间:2021-06-15 |
发文机关:忻州市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转发《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乡村振兴 | 发布日期:2021-06-23 |
时间:2021-06-23 来源:忻州市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
各乡镇(街道):
现将《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晋开发办(综)字〔2021〕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2021年全区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按照全区“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总体要求,把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纳入全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提升工作站位,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明确责任,积极作为,扎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培育任务落地落实。全年全区完成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170人以上,组织考证170人以上。
二、精准遴选参训人员
培训人员按照省《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遴选办法》规定遴选。对带动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可开展再提升培训。组织推选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创业项目进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
三、加大宣传力度
乡村两级要将致富带头人的遴选条件、遴选范围、遴选程序(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遴选办法)在村级信息公开栏、人口密集区域进行公告,充分发挥广播喇叭的知晓作用,扩大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育的宣传力度,合理推荐符合条件的致富带头人参加培训。
四、其他要求
乡镇(街道)按照遴选程序,对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申报表进行审核后,于7月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对象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5),签字盖章件报回区扶贫开发中心资金项目科(579室),附件4、附件5电子版发送到xfq3331005@163.com。
附件:
2.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乡村振兴致富带头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忻府区扶贫开发中心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