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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关于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30      来源:忻府区人民政府秘书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17年以来,区委、区政府组织开展了“644”、“944”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等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有效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切实提升了城乡环境卫生水平,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忻府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忻府秘发2017〔147〕号),建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从目前落实情况看,我区部分乡、镇(办)、村还存在落实不力,执行不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垃圾围村,垃圾围田,垃圾围路的现象依然存在,已进行整治的区域由于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出现了反弹。为进一步落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对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集中力量深入开展城乡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通村路两侧垃圾杂物较多; 

  2.村庄外围垃圾乱倾乱倒现象; 

  3.村内“四堆”问题较为严重; 

  4.村内小广告比比皆是; 

  5.垃圾中转站对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没有分类处理; 

  6.环境卫生长效机制落实不到位。 

  二、整治时间 

  5月20日起至6月20日结束,为期30天。各乡镇、办事处要迅速行动起来,摸查问题、及时整改、传导压力,全面展开,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要求完成。 

  三、整治内容 

  以河道、渠道、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铁道、单位沿线两侧垃圾为重点,对所属范围内的脏、乱、差现象进行“回头看”,实施全面整治。各乡、村要严格执行垃圾分类处理规定,生活垃圾进入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处理在指定场所,其它垃圾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整治标准 

  按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落实、按照《忻府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检查验收。(附后) 

  五、整治要求 

  (一)各乡镇(办)要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整治反弹现象。区政府督查室、住建环卫部门要做好跟踪督查,情况通报,典型总结等工作。希望各乡镇办加强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亲自落实部署,亲自组织推进,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考核,各乡镇(办)要成立专项整治督导组,深入整治一线,具体指导督促乡村开展整治工作,帮助解决整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考核作用,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通报表扬,对开展缓慢、效果差,群众不满意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办)要通过标语、板报、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性,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投身到整治行动中来,弘扬正能量、增强凝聚力,营造社会关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 

  (四)各乡镇(办)要进一步落实《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把反弹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打造良好的城乡卫生环境,为实现我区创优发展环境做出新的贡献。 

  六、组织保障   

  为实施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特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组长:崔向松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长:刘明祥  区政府副区长 

   长:李贵怀  区政府副秘书长 

  卢红卫  区住建局局长 

    员:王兴华  区财政局局长 

   连虎林  区交通局局长 

  张爱民  区水利局局长 

  孙丽春  区爱卫办主任 

  陈根槐  区农委副主任 

  常志杰  区住建局副局长 

  张政卿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主任 

  各乡镇(办)乡镇长、主任 

  领导组下设一办四组,负责做好领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一)办公室 

    任:卢红卫(兼) 

  副主任:张政卿(兼) 

    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中进度汇总、文件印发、资料收集、文字撰写等工作;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技术指导组 

    长:张政卿(兼) 

  副组长:孙丽春(兼)  

    责:负责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整治内容、整治标准、整治原则等的指导工作;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检查验收组 

    长:常志杰(兼) 

  副组长:赵增文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副主任  

    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跟踪督查组 

    长:曹亮文  监委委员 

  副组长:张振伟  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连拥军  区住建局纪检组长 

  赵建文  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责:负责对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等有关工作;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报道 

    长:郭河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网站站长 

  副组长:岳利勇新闻办主任) 

    责:负责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媒体监督、新闻报道等有关工作;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忻府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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