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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5137 | |
发文字号: | 成文时间:2022-05-11 |
发文机关:忻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2022年5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2-05-11 |
时间:2022-05-11 来源:忻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2022年5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时间:2022-5-11 | |||
2022年5月11日忻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9日(7个工作日)。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
联系电话:0350-8681619 | |||
通讯地址:忻州市建设北路忻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
邮编:034000 | |||
文 件 名 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文件链接 |
忻州市忻府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
忻州市忻府区恒鼎耐火材料厂(原天成耐火材料厂)年产5万吨铝矾土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忻府审管审批函发〔2022〕6号 | 2022.5.11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