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8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安监局
重大危险源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 重大危险源备案
2.办理单位 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40号)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三、申报范围
所有区内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事业单位
四、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装在标准纸质档案盒内报送:
1.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2.重大危险源档案材料(其中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文件资料只需提供清单)
(1)辨识、分级记录;
(2)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3)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4)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5)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7)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8)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9)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10)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五、办事程序
1.重大危险源单位提交重大危险源备案材料
2.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材料不合格的要求补齐补正。材料合格的当日发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