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 > 管理公开 > 正文

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忻府区开展钢铁企业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6-28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忻府区开展钢铁企业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各有关乡镇(办)安监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 、省、市《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文件精神,做好我区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忻府区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忻府区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6日 

    

    

    

    

  忻府区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成果,彻底消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钢铁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摸清我区有高炉、转炉、电炉和煤气柜钢铁企业底数及企业安全生产现状。深入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扎实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开展全面细致排查,认真及时整改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工作范围:有高炉、转炉、电炉生产设备的钢铁企业(包括长流程、短流程钢铁企业,生产锰铁、硅铁、铬铁等铁合金企业。包括铸造企业)。 

  重点内容:全面排查企业安全管理、高温熔融金属、煤气方面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未按照要求淘汰《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中涉及的设备及工艺。 

    

  三、组织领导 

  区安监局成立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安监局局长高泽坚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总工崔新保担任,成员由区安监局监管科、有关乡镇(办)安监站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四科。 

  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1.动员和部署阶段(1~2月)。 

  制定实施方案,动员和安排部署专项行动,全面摸排钢铁企业。 

   2.企业自查自改阶段(3~4月)。 

  企业展自查整改工作;收集和上报《企业自查表,各企业4月15日《企业自查表》和自查整改情况报区安监局监管四科 

  3.执法检查阶段(5~6月)。 

  市、区安监部门组织开展执法行动,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4.验收确认阶段(7~10月)。 

  安监局将组织专家对全省钢铁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验收确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钢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做好自查自改工作。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内钢铁企业逐一进行排查,摸清高炉、转炉、电炉和煤气炉底数完善钢铁企业管理台账。掌握钢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协调组织联系相应的培训班,满足企业培训需求。 

  2、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自查自改。 

  各企业要按照《冶金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相关要求,严格开展自查自改工作提升企业危险因素管控能力如实填写《企业自查表》相关设备设施型号数量,安全管理、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和淘汰设备及工艺方面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3、严格执法检查,推动整改工作。 

  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钢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检查表》,对钢铁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发现企业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要下达整改指令并依法进行处罚,不打折扣;对整治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