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 > 结果公开 > 正文

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9-03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忻府安监发〔2018〕86号 

    

  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科(室)、执法大队、应急中心、安监站,各企业: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4日 

   

  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仍有一些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风险预控体系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局务会研究,定于2018年8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时间和范围 

  时间8月21日至10月21日。 

  范围:在所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要做到“三个突出”:即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综合监管;突出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冶金、有限作业空间、民爆行业领域;突出排查各类非法企业、窝点。 

  三、组织领导 

  区安监局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统一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    长:高泽坚  局  长 

      副 组 长:郭培强  副书记 

            韩宇军  副局长 

            姜惠星  副局长 

  张慧荣  主任科员 

  崔新保  总工程师 

  郭建峰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各科室、安监站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监二科,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四、检查重点内容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和《忻府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区政府10号文件)要求,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分管安全和生产的负责人跟班作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包矿(厂、点)情况;开展反“三违”工作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今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加强岗位应急培训,配备和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6.“七进”活动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忻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工作指南》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安委办〔2017〕35号)要求,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完成情况。 

  (二)监管层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区政府安委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推进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情况;推进落实区政府10号文件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情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情况;建立监管责任台账,实施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执法措施情况;建立落实“四个清单”(问题隐患整改、重大隐患领导挂牌督办、追责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事故查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落实事故挂牌督办、事故约谈、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落实汛期和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国家、省、市、区安排部署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化工建设项目专项治理行动、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按照区政府10号文件安排部署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6.“七进”工作进展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17〕113号)要求开展工作情况。包括:“七进”典型评选情况。 

  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局相关科室结合实际制定。 

  五、检查方式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8月21日至8月26日各科室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具体实施内容,并督促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大检查动员部署工作。 

  大检查实施方案8月24日前,要下发到辖区内各企业。 

  (二)严密组织、自查自改(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各类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安全风险隐患和每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并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自改工作;必须对所有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都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并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组织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该停产整改的,必须停产整改;对隐患问题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必须经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深入检查、严格执法(8月27日至10月21日 

  各相关科室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 

  1.各科室、安监站要对辖区内所管的各类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并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以及存在重大隐患问题企业的检查。 

  2.严格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都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一律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切实形成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3.严格实行“四个清单”管理,对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领导挂牌督办清单,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企业负责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整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不作为、不履职的,要建立追责问责清单,严肃问责;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查处的同时纳入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各科室、安监站要认真总结大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10月20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送安监二科。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联动。领导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要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协调联动,确保大检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科室、安监站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执法不严格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科室、安监站、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各科室、安监站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管企业,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联 系 人:张景程  张娇 

  联系电话:2032233 (传真) 

  邮    箱:xfqajjajek@163.com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