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生产 > 执行公开 > 正文

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28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忻府安监发〔2018〕41号 

    

  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18年汛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各乡镇(办)安监站,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家、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加强山洪及地质次生灾害防范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全社会掀起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之际,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就“认真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确实做好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建材、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安全度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   生产“红线”意识和理念,进一步按照今年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责任落实,强化安全生产氛围,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汛期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防范工作,防止因降雨引发地质灾害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建材、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发生次生生产安全事故,在汛期到达之前,早安排、早检查、早整改、早落实,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现就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提高认识,全力确保安全度汛 

  汛期将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也进入了多发期和易发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强降雨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危害,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强降雨、冰雹、泥石流、山体滑坡和雷电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近一段时间内的一项重要工作和头等大事来抓,切实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安监站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保安全的思想,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项防汛措施要做到防范当前,立足长远,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认真做好防汛中“预案、组织、队伍、物资、措施、责任”六个落实。确实安排部署好辖区内企业的防汛工作。  

  各企业要按要求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建立健全防汛领导机构,严格执行汛期巡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以及值班制度和事故报送等制度,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督办,采取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完善水灾防治应急预案,补充、备足排水设备和应急物资,确保安全度汛。 

  二、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生产安全 

  各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建材、金属冶炼等企业开展全面深入治理隐患及防汛度汛专项检查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严格细致的汛期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将防范、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5月底前对本单位的防汛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采取得力措施彻底解决。 

  (一)露天矿山企业要重点抓好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采取科学的防范措施,建立完善合理的防洪排水系统,严禁荒料废料堵塞行洪道(沟、渠、河)。特别是对排土场、砖瓦粘土取土场出现大面积非均匀沉降、开裂、坡面鼓出或地基鼓起等滑动现象的,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对处在排土场滑坡危胁距离内的居民点或建筑物,要组织搬迁或拆除,必要时提请乡镇政府予以协调解决,确保生产安全。 

  (二)地下矿山企业要切实做好对矿井水害的预报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水患矿井的监控,摸清矿井周边地区的汇水情况、矿区附近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条件特别是周边采空区的情况,认真落实地面防排洪、井下探放水的各项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透水事故的发生。 

  (三)尾矿库企业要重点检查周边及下游人员流动情况;坝体稳定性、防洪排水设施、监测监控设备完好情况。对存在坝体不稳定、排洪能力不足、排洪设施失效,受洪水威胁的尾矿库。要加强加固防排洪设施,确保不渗水、不溃坝、不决坝、不发生事故。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针对汛期温度高、雷电多的特点,认真做好“四防”(防洪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垮塌)工作。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防止物料外泄,造成危害;危化品使用企业要妥善保管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对易积水的生产区,要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器材防止爆炸、泄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搞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特别要做好防雷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要特别搞好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采取有效措施;在下水管道、窨井和污水池等受限空间的清洗、疏通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切实可靠的预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各项措施,防止各类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 

  (五)机械、建材、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要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查清塌陷区、废弃井老窿或周边与本企业联通情况及相互影响,按照“堵疏结合”原则,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周边水库、河流、河沟、渠道、山洪排泄等进行疏排水或封堵;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等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 

  三、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抢险协调指导工作 

  各安监站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企业汛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领导带班和应急值班情况;所辖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挂牌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对发现的有关问题和隐患,   要立即监督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完成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与重点企业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企业防汛工作动态情况,在发生险情时,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企业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四、切实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各安监站、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发现生产或生活活动场所受洪水威胁时,要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防止发生伤亡事故。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组织预案中涉及到的有关单位、下游村庄、重要设施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安全防汛应急演练协调会,明确一旦发生险情后的应对措施、职责分工、预警信号、撤离路线、避灾场所等事宜,并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层层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做到人员职责、物资装备、保障措施“三到位”。确保险情出现时,能够及时、有力、有效处置施救。 

  五、加强汛期值班巡查,建立有效的工作联系制度 

  各安监站、企业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完善预警预报、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气象变化和雨情、水情动态。要高度重视应对自然灾害各项预案的编制和完善工作,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准备,并加强演练。加强与水利、电力、交通等部门的联系,完善信息传递渠道和预报预警工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汛情,统筹安排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反映灵敏、果断决策、有力指挥、有序疏导、有效施救。建立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8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