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8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忻府安监发〔2018〕48号
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8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片区安监站、各有关乡镇安监站,各非煤矿山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晋安办发〔2018〕25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安委办《2018年全市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大家查工作方案》(忻安办发[2018]18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尾矿库防汛备汛工作,有效防范非煤矿山事故,严防由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促使我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经我局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汛期将近,各片区、各有关乡镇安监站及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2018年全区非煤矿山防汛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坚决防止”和“四铁”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安监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 (以下简称大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强化应急演练和值班值守,严防事故发生,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区安监局成立全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汛期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组 长:高泽坚 区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郭培强 区安监局党组副书记
韩宇军 区安监局副局长
姜惠星 区安监局副局长
崔新保 区安监局总工程师
张慧荣 区安监局主任科员
郭建峰 区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成员由区安监局监管一科、各片区安监站、各有关乡镇安监站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和四个片区检查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监管一科,办公室主任由赵毅敏同志担任(兼)。负责制定本次汛期大检查工作方案,对汛期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收集、梳理、汇总、上报及通报等工作。
各片区检查组由各片区安监站和各有关乡镇安监站成员组成,组长由各片区片长担任,负责在本次汛期大检查工作中对全区所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企业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周密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本单位的汛期检查领导机构,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和全体员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务必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企业汛期安全生产。
三、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从5月1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四、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企业。
五、检查重点
各片区安监站和各有关乡镇安监站要密切配合,以防范因 恶劣气候引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认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即防洪、防排水、防雷电,组织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突出抓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本次大检查的重点为:
1、地下矿山包括防淹井、防透水、防坍塌和超前探放水措施落实等情况,特别是对巷道涌水、顶板变化等情况要严格监测和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
2、露天矿山包括防边坡坍塌及深凹露天坑防排洪措施,防止地表水渗入边坡岩体软结构面或直接冲刷边坡措施,排土场安全度汛措施落实等情况;
3、尾矿库包括防排洪系统、干滩长度和坝体稳定性、浸润线、调洪库容、在线监测系统、应急救援、值班值守以及溃坝措施落实等情况,责任人公示情况的的落实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项安全隐患,确保坝体稳定性,保证安全度汛。
六、检查方式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企业汛期大检查工作方案,在汛期前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切实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治理,遇有强降雨等极端天气时,要严格执行停产撤人措施,确保汛期生产安全。要进一步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确保通信畅通,发现重大隐患险情要及时报告区安监局。
各有关乡镇安监站要配合各片区安监站对辖区内所有非煤矿山进行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做好汛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七、工作要求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成立大检查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强化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并积极开展演练工作,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特别是要强化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加大巡查力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并及时应对,努力做到发生险情时能够第一时间科学有效地应对和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在5月30日前将汛期大检查工作方案报送大检查领导组办公室。
各片区安监站和各有关乡镇安监站要深入各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位于地表河流、湖泊、水库附近或易受山洪、泥石流威胁以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山及尾矿库,及时查处事故隐患,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要求,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我区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各片区安监站要在 每月19日前将汛期大检查进展情况交大检查领导组办公室汇总上报。
联 系 人:赵毅敏
联系电话:18535050032
电子邮箱:275969171@qq.com
忻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