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29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各有关乡镇、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忻府区贫困村提升工程总体规划》有关要求,第四批贫困村提升工程项目经“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区级审批”的流程,聘请太原伟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9个乡镇28个村申报的项目进行了逐村实地测绘,绘制了施工图,编制了总体预算,召开贫困村提升项目审定会确定了工程项目,召集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专家就忻府区贫困村提升工程项目控制价进行审核议定,确定第四批贫困村提升资金共计4840633元,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贫困村提升工程的房屋建设项目,建成后房屋产权归集体所有。
二、工程要求:各村贫困村提升工程必须按照财政评审要求严格施工。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项目以村实施,按照《忻府区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办法》、《忻府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公示、管理、维护、验收、档案归集等工作。
三、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文化局、区审计局、区扶贫开发中心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的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四、请各乡镇接文后严格按照计划尽快组织实施。
五、财政局先行拨付项目资金的95%,待审计结束后拨付剩余资金。
忻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