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5 大 中 小 来源:忻府区民政局
灾情报告要求(要素)
1. 灾害发生的时段(24小时制);
2. 常见灾害种类:洪涝灾、风雹灾、低温冷冻灾、滑坡、泥石流、病虫害、雪灾等;
3. 灾害特点:如冰雹大小,风力、风速,洪水流量,危害程度等;
4. 主要受灾村庄;
5. 主要受灾农作物;
6. 受灾面积(减产1成以上);
7. 成灾成积(减产3成以上);
8. 绝收面积(减产8成以上);
9. 受灾人口;
10. 直接经济损失;
11. 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12. 有代表性的受灾照片(电子)或视频若干;
13. 灾害发生后乡(镇)人民政府所做的工作;
14. 灾区有何请求?;
15. 如有房屋倒塌、人口死亡、大牲畜死亡,均需报送台帐;
16. 以乡(镇)办事处政府行文的形式上报灾情;
17. 灾后2小时内将初步受灾情况以电话告知的形式报告民政部门,再行详细统计,形成灾情报告;